兰尼斯特不是把西境治理得如铁桶一般吗?
兰尼斯特不是有龙吗,跟着冒险归来的吉利安那头?
这是怎么回事!?
我正在思索的时候…
不知不觉,或者说被我忽视,一叠影子在向我们走近,很多影子,怎么,村民来表示感谢?我有些烦躁,眼前是重重迷障,谁乐意去搭理侠义骑士的繁文缛
“是他们,是他们引来了敌人!”
哈?攸伦被我丢在脑后,我抬起头看向来者。
是不是听错了,要不我当没听到,你从来一遍?
一个穿着铁匠皮围裙的年轻人指着我,我注意到,好几个壮丁拿着镰刀、草叉、木棍、连枷以及粗糙的长矛,
不止他们,其他的村民也围了过来,眼中是…愤怒。
“这混账是强盗的探子,引来了敌人,毁掉了村庄,让他付出代价!”
什么?!你他妈再说一遍?
卧槽我不是救了你们吗?你们在场那么多妙龄女子少妇熟妇,全都好端端的。
你他妈再说一遍?!
“把我的谢莉还回来!”那个魔楞的新郎朝我大喊,“还回来,邪魔!”
“遭异鬼的孽畜!”
卧槽,什么展开?
这算哪门子展开?!
妈的,这帮人这辈子怕是没见过几个当兵拿剑的,好,好,这个我理解。
但是这算什么归因能力?我和那帮强盗一样拿着武器,我是个陌生人,所以,我就是同党?!
瞎扯淡!真他妈的无脑瞎扯淡!
第71章 林边蠢货村死于草叉?
我杀了两个人,吓跑了其他的。
显然,我不期待穷乡僻壤能拿出什么好东西,犒劳为自己做事的骑士,“秃鹫王”的强盗劫掠时惹到了我,被我痛宰,仅此而已。
可是
这帮乡民一番神论差点把我气疯!
什么叫强盗的探子,强盗的探子是在你们眼前相互内讧吗?!
“那些强盗就是冲你来的!”一个中年男人拄着草叉,指着我的鼻子大叫,“是你引来的!”
卧槽,人家一来就是抢新娘好吧!?
我还没开口喷他,珍妮已经话里带刺,抢先骂出了声:“不敢和强盗刀兵相见,却怪罪帮了你们的好汉?好一群老实山民,懦弱得真是离谱至极!”
“你说什”
“有错吗!?”她叉腰怒驳,“我们只是来婚礼上讨一杯蜜酒饮,这就成强盗探子了?!”
珍妮的眼圈红通通的,显然,劫后余生之幸,不免让女孩忍不住垂泪,同时,有了我的仰仗,她心中的闷怒,不愿埋藏,亟待宣泄!
宣泄得好!
“难道说,你们要把每一个为你们作战的人,都看成敌人!?”
“看看地上的尸体,真是岂有此理!七神手下,没这种瞎了眼的王八蛋!”
“闭嘴!”最早向我们发难的皮围裙喊道,“滚蛋,快滚蛋,快把他们赶走!”
“不,杀了他!那个女人扣下来!”哦,这是这帮人要干强盗干的事啦,看我只是一个人,对吧?
新郎恸哭着叫嚷:“不!绑了他,我们那么多人!绑了他送给强盗,把新娘子换回来!”
瞧瞧,瞧瞧,强盗走了,拿剑的就得滚蛋。
恐怕他们中有的人是迁怒,有的人,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还有的,则直接就是害怕我刚才诡异的,手臂恢复。
最恶心的是看我一个人试图趁火打劫那些,八成是一直在地里干活,或者好吃懒做的地痞,根本不了解,我独一个人能干挺枪骑兵,对撼铁民战士,代表着什么含义。
本来,我可能就休息一晚,然后去绿地城。
现在的话。
我傲然而笑,手搭剑柄,目光灼灼地看着那个,不敢去追抓着他老婆跑了的强盗,反而在这里叫嚣的新郎。
“来来来,我就就在这,下七层地狱去找你老婆,傻逼。”
呜嘟嘟
一只笨甲虫啪叽掉进乱窜的蚂蚁当中,林中之鸟扑扇着翅膀,四散而飞。
方才还要迫害我的一帮人寂静下来
蹄声响起,比刚才的蹄音还要多!
立刻,又炸开了锅!
“又,又,又来啦!”恰似听到杀猪声的猪圈,一秒钟之前还威武霸气,要讨“公道”的村民们,一群人隳突四撞,比腐肉上惊飞的苍蝇之云,还要缭乱。
“饶命呀,饶命!”
“逃命吧!!!”
一帮蠢货,喇叭和蹄声,哪有强盗用喇叭的?
我懒得理会愚夫俗子,侧耳仔细分辨,听来该是本地巡逻兵的警号,这速度不算慢了,如果没有我,正好能撞得上酣畅大抢中的响马,是我打得太快。
回首一看,果然,又一队骑手,自林中沿路而来,飘扬旗帜上正是格林菲尔家族的绿盾纹章。
“老,老爷!”刚刚还怒骂村民的珍妮揪住了我的衣袖。
“是绿地城的格林菲尔家族,不怕。”绿地城,或者树阴堡,一回事。
“是盖尔斯老爷,格林菲尔!”眼尖的乡民村夫,稍后也发现了,比我慢了一些,证实了我的话。
一切都是绿色的,绿色的旗帜,绿色的斗篷,绿色号衣的骑马卫兵,让这支队伍显得格外原谅,我见到一身朴素的全身甲穿在领头的灰发男人身上,他有两瓣山羊短须,与撒拉一样的蓝宝石色眸子坚定而冷漠。
哎,我的那个舅舅呢,普列斯顿爵士呢?
哦,对,当年,普列斯顿格林菲尔,过去劳勃国王的御林铁卫,他为了避免脏了我的手,让我变成弑亲者,替我斩杀了我的父亲卢斯波顿。
然后,他去了长城,自愿披上黑衣。
舅舅。
虽然没有多米尼克亲,可这也是一位为我着想的亲人呢。
突兀地,欢呼声响起,同样是佩剑的骑士,有产骑士和我这种雇佣骑士就是不一样。
“是格林菲尔,我们有救啦!”
“盖尔斯老爷!”
我还没开口
“盖尔斯大人!这是个强盗同党,和抢走新娘的人,是一伙的!”
又是那个皮围裙,立刻指向了我!
厉声之喝响起在盖尔斯爵士身边的一个人口中,约摸是侍卫队长一类的角色:“保护爵爷,拿下!”
骑兵拉缰挺矛,正要上前,“停手!”盖尔斯命令,他眯眼打量我号衣上的镣铐纹章。
这可是在金牙城连夜新缝制的,织坊和染坊为了迎合那里的主持者达冯兰尼斯特,动作麻利得很。
“你们因何,认定他是同党,又何证据?我没看出你们被抢是因为他,强盗总是劫掠,劫掠无须理由,都给我退下。”
格里菲尔家族的士兵调教得不错,在这场面的令行禁止,还算做得到,立刻恢复了队形。
“敢问,你可是艾德瑞克爵士?”盖尔斯爵士语气缓和。
这是信鸦已经把册封令送到了绿地城?可是这和林边村,又有什么关系?
啊,我懂了。
“是的,”我承认,“我是绿地城的艾德瑞克希山,之前名声不显,未曾蒙得您的召见。”
“血统证书和印章有吗?”他又问。
“珍妮,”我吩咐,“拿我的文件来,顺便看看册封文书上,我的庄园是哪。”
“好嘞,老爷。”金牙城的修女珍妮乖巧地像是一个小女仆,她在小麦身上的包裹里翻找,然后
“是,哈呀,是林边村呀,老爷!”
满场寂静。
逗死我了。
说实话,我没想去就封,毕竟我红王莱雅拉沃野千里,没这个心思去找在西境可怜巴巴的一个骑士庄园。
依照原本的排程,我是想去一趟格林菲尔家族的绿地城,看看我母亲生长的地方,然后就直奔凯岩城。
结果呢?我不去就封,封地领民跑来惹我!?
指责自家的领主是一个强盗!还空口无凭咧。
这不是作死是什么?
我绷着尸鬼莫波的脸,这倒是挺容易做到:“把我的血统证书,”证明我是个雇佣骑士?流程而已,“和我的印章玺戒,给盖尔斯爵士一观。”
众目睽睽之中,珍妮斜瞥一眼目瞪口呆,下巴全都快脱臼了的乡民蠢蛋,双手持着文书,恭敬地,递给了盖尔斯爵士。
灰发的盖尔斯接过翻了翻,还到了珍妮手上,宣布:
“看来,你们面前这个‘盗贼同党’,就是你们未来的主人,他将保护你们和你们的财产,作为代价,你们将成为他的民众,以钱财和粮食养活他和他的士兵,为他的健康祝酒干杯。”
“爵爷!”那个皮围裙年轻人的脸上浮现绝望:“他分明”
盖尔斯压根就懒得理他:“我是个骑士,这位艾德瑞克爵士,也是个骑士,我们互无分封关系,眼前这桩事,你们找他吧,咱们的公爵一家总是铁石心肠,希望他给你们找来的守护者”
他看了一眼一片狼藉的死强盗和马尸,“看来,至少有些本事,祝你们好运。”
祝你们好运,其意思大概就是,希望你们的新主人有点同情心,别折腾你们折腾得太惨。
然后,毫无笑意的盖尔斯格林菲尔,八成也是我的一个舅舅,他转向我:
“你家里的道理,你自己去和他们讲,艾德瑞克爵士。”
家里,指的是这个村子,我的庄园,
格林菲尔家族的家主,措辞正式无比:“格林菲尔代管林边村的时候,对兰尼斯特家族忠心耿耿,既非锱铢必较,也从未拖延过岁贡,不欠公爵,改日我的城堡总管会来一一算清。”
这态度,公事公办,这个格林菲尔显然不喜欢我,看在兰尼斯特的铁律份上,格林菲尔自然不会做什么。
可是,空降一个骑士庄园到自家领地附近,估计谁都不会喜欢,即便,我声称是绿地城的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