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看他们骑军到来的态势,估计没有我的之前,这个村子是归绿地城管的,哪怕名义上已经绝嗣无主。
看来,绿地城我是别去了,丫的肯定不欢迎,没必要陪我的脸面,去吃冷嘲热讽。
“感谢您对这片土地的照顾。”我也说上了场面话。
“此乃分内之举,愿新旧诸神保佑您。”他冷淡地应付,然后一拉马首,“回堡!”
我目送他和他的军队离开,回头再看时,一帮农夫抖如筛糠。
刚刚指责我的大傻蛋脸都白了,生怕我把他放倒,结结实实鞭打一顿,再或者直接处死他这个无赖。
“大人,关于那帮强盗”之前缩在一旁的老头和女人围了上来,我差点被他们的儿子、丈夫、兄弟围攻时,他们在哪!?
屁个强盗,没门,和攸伦有关我也不干!你们自生自灭是最好!
算了,和这种小民计较什么?武装到牙齿的人对他们来说与异鬼无异?
我像是那么宽大为怀的人吗?我他妈又不姓史塔克。
我没理会请求我剿匪救人的声音,冷峻地,指点了几个刚刚煽动乡亲,试图围攻我的无赖:穿铁匠皮围裙的青年、说要扣下珍妮的地痞中年人,还有两个叫的最凶的。
“拿下这几个目无秩序的人渣,这里有一棵大橡树,”我的食指移向那棵婚宴现场的老木,树皮干裂,粗壮的树根交织错落,枯叶飘动在枝头,
“一根蜡烛的时间,我要看到他们挂在这棵树上。”
“大人!”老头女人哭叫了出来!
“快办好!”
“不,不!!!你是强盗,你不是骑士!!!”挣扎声和厮打声响起,这是领主的话,不听就去死,“放开我,放开我,你还欠我”
嘴巴旋即被捂住,大家伙不需要他再把我更惹毛半分。
我懒得理会宵小的生死,继续道:“至于你,新郎,看在你今日喜事,新娘失踪的份上,三十鞭子。”
管理领民?我驾轻就熟。
“罪犯的家属全部赶出林边村,没有我的赦免,不准进入,宣告四方邻聚,他们是忤逆主人的恶棍,这辈子就别种地打猎了,去当小偷吧。”
我也不睚眦必报,我就按规则来。
而照这年代的规则来说,这种事,指着领主污蔑骂强盗的事,是可以绞死的。
第72章 林边村逝者再起
四具尸体摇晃在大橡树上,结实的绳子发出吱呀声,无情无义地,如钟摆一般,在红霞之中投下晃动的影子,没人哭泣,没有送终,他们的亲人已经被仗势欺人的同乡和邻居打跑,行李只有衣物和几个铜星。
其屋子里的财务沦为对我的孝敬,或者,被村中人瓜分,劳碌一辈子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点家底,算是半分都不剩下了。
这就是,触犯权威,得罪自家庄园骑士的代价!
当夕阳笼罩这片林边大地时,白天的祸乱,已经被我的林边村领民收拾干净,死掉的劫匪被一把火烧光,草草撒在了一颗老柳树下。
两棵树,一棵橡树,一棵柳树,分别算是无人收尸,无人掩埋的遗体,最后的墓碑。
村子里没几个死难者,毕竟土匪目的不是求命,是求财,尽管如此,还是有三个人咽了气,加上新娘被抓走,这场婚礼算是完蛋个彻彻底底。
已经死绝的那家有产骑士,住在一座古朴的圆形碉堡里,大小还比不上我当初在恐怖堡时的卧室,女儿塔。
我看着金牙城的珍妮,吃了一顿烤肉和炖菜,用的是碎干酪做的酱料,热气腾腾的麦酒,和山羊奶。
耳边听着的,是下厨人和一些老人家的哀求声:
“求求您了,我保证我们都是最忠实的人,否则就让新旧诸神一起,把我们的面粉变成木屑,让农工生病,厨子发烧,马驹夭折,树木枯萎,牛奶里全是鲜血!求求您,开开恩吧,爵爷!”
他们想要我召集民兵,呼朋引伴,率队救出新娘,最好是写信请求封君兰尼斯特,解决掉“秃鹫王”这股为祸一方的强盗。
现在,奴颜屈膝,你早干嘛去了?你们的兄弟、儿子、亲戚要谋害一个路过骑士时,你们干嘛去了?
我优哉游哉:“你们,可以让格林菲尔家族主持公道嘛。”
“不不不!”这老头正是开始时邀请我们的那个车夫,所以,我才没有粗暴地下逐客令。
其这脸色变得之快,真是辛苦这帮在贵族之间讨生活的黎民了:“格林菲尔过去和我们有矛盾,他们烧过弗农的果园,在巴特的磨坊里和我们大打出手,我们怎么会和绿地城狼狈为奸呢?”
脏水泼得异常快,也异常利索。
玩够了。
这帮匪徒,那个“秃鹫王”,可是和“鸦眼”攸伦葛雷乔伊有关的,我哪怕不屑于理会这群小人,也得理会攸伦的布局
“他们在哪?”我问。
“他们似乎在西边,额,老爷,我是磨坊主老巴特,”老车夫身后有个胖胖的男人开口了,易出汗的体质让这个胖子不断用发黄的亚麻毛巾擦自己的额头。
没记错的话,马匪也确实往西边跑了…我去凯岩城同样是去西边,顺路倒是顺路。
可以吧,庄园骑士的职责不职责,我红王倒是无所谓,可是攸伦葛雷乔伊的话,我不能不理。
“他们在,以前雷耶斯老爷,咳!逆贼雷耶斯家族的家堡,卡斯特梅。”
卡斯特梅?雷耶斯?!
“咳,咳!”珍妮正在喝山羊奶,听到雷耶斯家族和卡斯特梅的名号时,不禁呛到。
我也扬起了眉,下意识地。
哈?!
这就有意思了,别说我大惊小怪,那可是已经灭亡的雷耶斯家族,和他们的家堡,卡斯特梅!
没记错的话,泰温兰尼斯特,已经把雷耶斯和其居所毁得寸草不生,因为雷耶斯乃是不服兰尼斯特的桀骜之臣。
“那里现在还有东西?”我赶忙问。
“前天,我赶车的时候,大路上有个骑士说,那伙儿强盗,”之前请我们去喝酒的车夫老头儿,“他们盘踞在卡斯特梅的废墟上,无人去管。”
那么,可以去一次,如果凯岩城之旅顺利的话,不是为了这帮垃圾的新娘,或者伸张什么正义,仅仅是因为,“鸦眼”攸伦可能会有的险恶居心,以及存在死灵师的那一点嫌疑。
我给出模棱两可的答复:
“或许我会去看看,这取决于你们的表现和忠诚,但是别抱希望,子民。”
“求您了,大人!”
滚出去,我现在看你们林边村的村民,就像看一群野狗。
入夜,我们在碉堡里就寝,我躺在属于过去骑士的卧室里待机,身上没有脱下铠甲,也没有卸去武器。
咚咚,房门敲响,“老爷?”
是珍妮红宝石,金牙城的修女珍妮。
“怎么了?”我高声问道,“住不惯堡垒,喜欢住圣堂?”
“我,我睡不着,老爷!”
这是干嘛。
这丫头夜袭,给莫波一个太监尸鬼送福利?说这帮穷苦民众趋炎附势,有些过分了,唔…这大概算是,平民的智慧和买卖吧。
我是能保护她的骑士嘛。
“我有些担心…”她继续。
“进来吧,你担心‘兜帽王’莫甘?”我猜道,“兜帽王”莫甘,一个古代的先民国王,被兰尼斯特杀死的历史人物,据说是死灵师,会很多巫术。
门扉起开,她披头散发,浴后的模样十分清爽,黄铜色的头发散发晶莹,浅蓝色的眼睛,也挺动人,不得不说,洗澡过后的姑娘,总会让人食指大动,我红王也不能免俗。
珍妮期期艾艾:“还有,还有这个村子里的人,他们”
害怕乡民?我之所以穿着铠甲,没下武器,也是担心夜里会有人来报复,不过
我安抚道:“我问你,如果我们俩死了,你猜绿地城的格林菲尔会怎么样?他会很高兴,毕竟这样的话,又是他在管理林边村,他在收税了。”
“那不是更糟,那个,那个盖尔斯老爷,可能会出钱找恨你的人杀了你!”
格林菲尔会希望我死掉吗?会,但是,这不代表杀我的凶手,会有好下场。
“不不不,游戏不是这么玩的,他不会嘉奖杀死我们的人,不会,林边村的村民假如敢杀了我,那这个村子至少会被吊死一打人,以让格林菲尔家族对西境和邻居贵族,做一个交代。”
和平年间,暴民杀自己的领主骑士,这特么还得了?
在君临、旧镇或者其他的大城市,国王犯了众怒,被人给打死了,那之后可能会吊死一些人,也确实可能会没有任何追究,那是大城市,市井暴民惹起来谁都拦不住,连国王都惹不起。
可是乡野农村呢?杀光了再把人口填上就是了,领民是领主实力的基础,可是不听话的暴民,只会是领主的绊脚石。
敌对的领主或许会资助敌人手下的暴民寻衅滋事,杀害自己的领主,可是他们照样会处死这么干的暴徒,一点都不留情,考虑到得杀人灭口,恐怕资助暴行的领主杀起掀起暴行的人来,尤其果断。
前世东方的农民起义,看起来是反对地主阶级,可实际上对抗的,不过是朝廷官军和一部分团练,而西方的农民暴动,是货真价实地在对抗封建领主的一整个集团。
所以,即便子民们恨我,怕我,憎我,他们不敢碰我,别说我,连金牙城的珍妮,他们都得伺候得好好的。
想当初,我和撒拉过得也是村民们这种日子,战战兢兢,给见到的所有人,穿着号衣,穿着铠甲,或者只是佩着长剑的人下跪,甚至,只是城堡里来的人,全都只能趴在地上,看他们的靴面。
她不安地入睡,在我的陪伴下,行吧,反正尸鬼莫波不需要睡眠。
第二天
“什么都没留下,全尸不见了!?”
我端坐在碉堡的小小大厅里,声音十分惊诧!
这不怪我!
“是的,大人,”下头的人比我还紧张,“被吊死的尸体,死在劫掠里的可怜虫,尸体全不见啦!”
这算什么。
铁民所说的,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这种诡异的事情,仿佛正在我耳边,意味深长地提醒:
死灵师恐怕确有其事!
估计就和那个“秃鹫王”有关。
幕后,很可能是“鸦眼”攸伦葛雷乔伊的阴谋!
第73章 卡斯特梅那年雨季
“金牙城的珍娜红宝石,把她看成我的夫人!”
次日一早,我叉腰看着聚集来的领民,大声宣告:
“少一根头发,你们全体剃光头!
少一根手指,你们全体截肢!
少一个脑袋,我就把你们的脑袋沿着道路挂到凯岩城,然后向凯岩城的公爵请求迁入新的农民!”
明确,响亮,不假辞色,半点客气都不给,比刽子手还要冷血无情,我是认真的,他们活该。
“应你们的请求,我现在要去兰尼斯特家族,呈情要兵,救你们的新娘谢莉,如果,你们再有恩将仇报之举,休怪我把这里变成卡斯特梅!”
《卡斯特梅的雨季》这首歌,在西境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人影,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魂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