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是,和我做过爱的人死了,而原著里詹姆的孽缘还在。
心怀着无用的想法,我用短剑割掉了外袍上的一大段布,然后抬起我无用的右手,将之挂在我的脖子上,可惜没什么好的夹板,我只好用无用的首饰和镯子拼凑一个。
这样至少勉强可以疾步走,而不会太过踉跄了。
接下来...
我知道,我需要人手,死人也可以。
而在那地下室通道口的大厅处,有的是人。
我叼着匕首,手里拿着短剑,一步一步蹭下年久失修的台阶,远处的邪教徒自然不知道我的存在,他们大概会盯着先前我们一行人通过的隧道入口,以防不测,却不会注意到自己搜查过的,该是空无一人的堡垒里,竟然还藏着我这么一个残疾,毕竟要是换了我是他们,恐怕也想不到会有别的活人存在,这里可是被异鬼来过一次的。
那么接下来,我或许需要的是等待。
人有三急,有男有女时指不定还会有一些激情释放,只要他们是活人,我就不愁没有机会。
而机会很快就临头而来。
“我要去放水,女人,你要来验验货吗?”只听托蒙德吹嘘道,“我那家伙可比熊还大。”
“看着他,如果他的玩意儿太小,就切掉。”之前听到的女声吩咐,引起了一阵哄笑,“只怕可以直接用指甲轻轻掐了。”
一个汉子站了起来,推了托蒙德一把,抽出自己的锤子,“别耍花招,野蛮人,否则我就敲掉你的小小鸟。”
“既然如此,那我去放个大的。”托蒙德回道。
”我可不想闻那味!”随着野人去监视的汉子高声反对。
“可以,给他戴上脚镣和手铐,”大概是领头的男人喝令,“他要是想跑,只怕一里格之内的人都听得到。”
东西带的真全,我不禁嘀咕,我们之前进来的那一队可没带什么镣铐。
托蒙德要去排粪,自然没人想看,他和监视者走出了火光的范围,估计是怕托蒙德暴起伤人,看守离得有至少十英尺远。
他们在向外头而去。
机会!
从大厅出去自然不止一条路,毕竟这里曾经是有人居住过的堡垒,多少也有大小两个出口,我避开他们的路线,摸黑走了另外一条路,我的脚程理所当然地不快,当我爬出墙洞时,正巧看到两人在我几十米远处,我躲在墙外地壕沟之中,静静看着局势发展。
毫无疑问,这是个绝佳地机会,现在,如果是我和托蒙德夹击,那么把握会更大一些。
甚至我都不用出手,托蒙德看到我的那一刻,自己就会去寻找脱险之法!他不是坐以待毙的懦夫,而是“巨人杀手”,野人的头领之一。
而我,不论如何,都将收获一具活尸以供驱策,不论是野人,还是邪教徒。
看守不想看别人拉屎,他挑了一个位置,命令托蒙德自行其是,自己则找了个高台坐着,双目将囚犯的身影保持在自己的视野之内。
“蹲在那石头后面,露出你的手和脑袋,野蛮人。”他发号施令。
很谨慎。
如果没有我的话,托蒙德不会有半点机会。
可是,偏偏有我在场!
现在,我和这两个人站成了一个狭长的三角形。
我的右前方是看守,盯着托蒙德。
我的正面是对着我脱裤子的野人,他那话儿一般大,大腿白嫩嫩的。
我,露出了自己的脑袋,在野人的双眼前,只是一瞬,就立刻回缩。
“啊?!”我听到托蒙德发出惊呼,他过去见过我,现在,他看到我了。
第797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托蒙德无疑瞥见了我。
我躲在壕沟里,确信这一点。这里是过去堡垒墙外的沟壑,在地下并未有过太大的改变,因此,虽是沧海桑田,这里依旧与数千年前没什么不同。
当然,会有一些塌方,例如我爬出来的墙洞,就是一处缺口。
另外。
我们之前怀疑此处是瓦雷利亚人的堡垒,这个猜测,在壕沟里应验了,我看到沟壁上有如荆棘般尖利刺空的黑曜碎石,只是灰尘太大,我来的时候并未察觉。
来的路上我的手扶过两边,似乎...
我端详了一眼我的左手,还好只是刮破了厚厚皮绷带裹成的护手,并没有破皮,我为了隐藏,所以出了墙洞以后,直接沿着沟中间走,如果蹭着墙,必会受伤。
这是我的运气。
不过对那个看守来说,未必就是好事了...
“怎么回事儿?”看守懒懒地问了一句,他并没有太过关心托蒙德刚才那声惊呼,显然是不觉得托蒙德能搞出什么猫腻。
按常理,野人汉子也确实没什么招使,手脚锁着呢。
“我被我的那话儿给吓到,怎么会那么大!”托蒙德黄腔横开。
“干你。”
“你说的,我男女不忌,管叫你哭爹喊娘。”野人显然嘴巴没过审,“你敢过来吗?”
这种过于明显的激怒招数自然没用,看守一言不答,懒得理会。
我等他们安静后又冒出了头,正巧和托蒙德四目相对,向他微微点头。
好,接上了。
然后呢?
让托蒙德直接落跑?
不明智,只怕这个看守的第一反应是叫人,而不是自己跑去趁能,同样的,如果是我主动在他面前暴露行踪,恐怕也是一个结局,他有同伙,没必要自己单个人来解决问题。
至于绕背偷袭,哈!我的右手左脚都不答应。想要害了这个看守的命,还得想想辙...
有没有必杀的招数呢?
我伸出手,打算小心翼翼往壕沟外的小凸包上放了一枚金龙。
周围很黑暗,只有一点点看守手中火把的光能借用,我甚至很怀疑托蒙德能不能认出我。
所以,这不是引诱看守的,而是给托蒙德一个...借口。
按照我的设想...
这一点亮闪闪的光,足以让看守命令托蒙德前去查看,自己躲得好好的。
这样,我就能和托蒙德碰头。
看守自己八成不会愿意...
“看,那边,”汉子粗豪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你们最喜欢的亮晶晶。”
我躲好,确保自己不会被看到,现在两个男人眼前的是一枚金龙。
俨然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
不过照我推测,显然处在看守的位置是看不清楚的,况且哪怕认得出来是现有货币,看守也可以自行脑补是之前我们那一队人拉下的。
那么...
“你去捡起来。”看守吩咐道。
“我在拉屎,你现在想看我的屁股了?”托蒙德质问。
卧槽!大哥别这样,我不是想
“好吧,邋遢鬼,你最好老实点儿。”邪教徒看守说道,我听到他站起来的声音。
糟糕,糟糕!
我猜托蒙德不管看没看清我,八成都以为我足以自己解决掉这个汉子,他不知道我孤身一人,更不知道我手断脚残。那么,我能一个人干掉一个成年大汉吗?显然不能!
左手用武器。
机会不大。
跑?来不及。
装死?那看守要有点脑子就会直接喊人!
和托蒙德前后夹击?就他身上的镣铐,只怕隔着一整个狭海都能把人惊动!
我看了看四周,要不就伪装成他的同伙?
这不是什么好办法,但是总比没办法好。
于是我就地一趴,把嘴里叼着的匕首插入地面,开始演戏,作为对策来说,比干脆等死要好上那么一丢丢。
紧接着...
“你“
“是我,别喊!哎哟。”我呻吟出声,努力让自己的嗓音低沉下来,这队人里女的不多,就我所见似乎只有不省人事的一个,还有发号施令的一个。
“你,哎,你...”我感觉火把照亮了我的周围。
那女邪教徒身材不错,和我身形差相仿佛,甚至有种让我熟悉的感觉。
我福至心灵,脱口而出:
“是我,贝乐丝。”黑珍珠的女儿,我曾经的床伴,贝乐丝奥瑟里斯。
群星就位教的信徒,曾经在君临的烟雾巷摆过我一道。
我曾经的魔法顾问。
在收服布拉佛斯期间出谋划策。
除了她,还能是谁?!
我一开始没认出她,是因为她改头换面了,她有这种能耐,当年在烟雾巷子里就体现出来过。另外,说不定她还有个替身还在南方,以欺瞒我,供我监视。
果然是毒蛇,养不熟,随时会反噬,在长夜之中,看到有了别的机会,立刻就选择了,背叛!
当然,也是我太大意。
当初之所以会和贝乐丝合作,是因为我过度信任迷宫营造者,我相信那个在诺佛斯山里的木乃伊有足够的能力制衡群星就位教不轨的居心。
结果就是,不管是迷宫营造者还是群星就位教都超出了我的预计,超出了我的魔法,他们不是一个凡间的死灵术国王能操弄的对象,事到如今,我连迷宫营造者是死是活都没法确凿地了解清楚。
而群星就位教这头,很显然,从那颗心脏树和我反目之后,“河泛白霜”之役前,就开始脱离我的掌控了。
至于之前邪教徒里那个男的,我也有猜断,作为囚犯的守夜人则直接是我认识的家伙,不过这些后面再说。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看守口气里依旧有警惕。
“因为...我想看看他吊能有多大。”当妈的红王莱雅拉我面不红,心不跳。
什么玩意儿嘛,到处打仗我不知道见过多少。
“....浪货,确实是你干得出的事。”
“我摔了。”我继续低沉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