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也算是你能干出来的事。”他毫不奇怪。
...
贝乐丝奥瑟里斯这个巫魔女怎么这么笨。
“我去叫人。”他继续说道。
“不!”我哼然出声,“别去,你下来,扶我一下。”
“那,你可得...”
“可以。”不用问,我也知道他想干嘛。
“用你的真脸。”
“嗯。”来吧!
”那个野人!你给我老实点!“他喊道。
来吧。
壕沟的两壁,布满了灰尘掩埋的黑曜石。
这样的黑曜石尖刺布置,在过去是为了对付什么,不言而喻,毕竟我们曾经在滦河城做过同样的事。而现在,这布置起码会在一个憨憨身上再现威风。
第798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我的姿势很难说得上是勾引,瘸脚断手地呈大字型趴在地上,怎么看都是在瓦兰提斯等着英俊奴隶小哥来按摩的富婆,而不是什么,呃...欲女。
太苟且了,不管是以哪种标准来判断。
不过我的心态很快就从这种古怪的...呃...等待欢爱的情境中脱身而出,毕竟我要的不是性,而是他的命,他八成不会太怀疑,一个大老爷们,含辛茹苦走了那么远的路,又是被使唤着看囚犯,又是嗅大便,也压根不会想得到这个无人问津的地下堡垒里,会冒出除了贝乐丝之外的第二个女人。
他中招的可能性很大。
我聆听他的动作,他似乎去捡起了那枚金龙:“这是你的?”
“嗯。”我短哼一声。
“掉得可真够远。”
“嗯。”我又哼一声。
他跟着出了一声鼻息,漫步在壕沟边上,下来!我心里在大叫,下来,快下来!
接下来,只听背后一阵刺破皮毛的尖响,还有男人的闷哼。
来了!
“见鬼!”他大叫。
我回首一看,在确定他位置的同时,半点没顾得上身上的痛楚,毫不迟疑!踉跄起身,差点摔倒,左手倒握着短剑:“没事吧?!”
说着,我不禁透露出了自己冷冽的口音,绝非贝乐丝那妩媚腔调。
“你”
他大概是刚才手撑在沟边,蹬腿想要滑到沟底,此刻手上被黑曜石尖刺所扎,后背和大腿全都凌空。
来不及抹喉,我意识到,这家伙认出我来了!
我借着自己手脚不便动作过快而带来失衡和惯性,一整个扑到他身上,将这个看守压向背后的诸刺,他这姿态本就是勉强让自己不被黑曜石刃尖给透入躯干,一时半会儿那敌得过我突如其来的体重?!
“啊呜”这家伙的刺耳难听的惨叫将要发出前,他的下巴被我脑门一个猛顶,我硬生生把他喉咙里酝酿成型的呼喊给他咽了回去。
与此同时,我不顾我吊在胸前那右手感受到的锐利,那大概是穿透他胸膛和腹部的石刺?不管了!
就在我压上去的一刻,我调转短剑,捅入他的肾脏!
左手用刃当然不如右手,可我也不是没尝试过双持武器的,只是当时觉得不适合我。
一剑,接着再来一剑!
我的头槌又是狠狠一击!
“咳”他伸手抓我的脸,抓我的手,想要推开我,他压根就没来得及拔出自己的锤头。
真像是幼年时杀死拉姆斯那一幕再度重演。
我骨子里还颇有亡命徒的狠辣。
“呃...”
他叹出最后一息。
我蹒跚着立直自己,眼前是面目狰狞的死人,他的两眼中油然还带着惊愕与恐惧。
“咳!”我吐了一声,肺部似乎到了这会儿才从一场血腥杀戮中反应过来,开始向大脑提出抗议,太过剧烈了。
身周在痛,我低首瞥见自己不成形状的厚实皮毛袄子上到处是破口和败絮,在这没棉花的年代,皮袄的内胆主要是碎布和碎皮,还有禽类的绒毛丰羽,落得到处都是。
吊在胸前的右手疼得刺骨,八成是伤到了。
不过,对一个手足皆残的人来说,战果斐然。
我抬头看了一眼托蒙德,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亡灵术一个很重要的法门,一个人的躯体,另外一个人的血,需要至少杀两个人才能制造出一个尸鬼,浑然不如异鬼那般方便。
托蒙德没动,依旧是脱裤子拉大便的模样,不知是被只闻其声不见其貌的厮杀给惊呆了,还是怕自己镣铐的响动惊动其他的邪教徒。
应该是后者。
那么我呢,此刻我该做什么?
“巨人克星”托蒙德是个野人领袖,与我素无来往,我是否该相信他,他对我来说,是死了更好,还是活着更棒?
以及
“钥匙不在他身上。”他说道。
这可以想见,邪教徒的首领,例如我亲爱的贝乐丝,绝对不会任由派出去的人有和囚犯勾结的机会,钥匙定然另外安排,反正只要等托蒙德回去了就回再开,免得他拖累。
分散风险乃是头脑人物的基本功。
那么现在该怎么办...
杀了托蒙德?
我想着,看着他没擦屁股就穿起裤子,他并没有来到我面前搜尸或者做其他的事,他只是看着我。
我心里盘算了一会儿,这野人生存多年,野人(自由民)内部的关系并不算上好,他面对过足够多的背叛和欺诈,恐怕心里也在提防着我。
杀他的机会不大。
“有什么好主意吗?”
我问。
“戴着镣铐,我恐怕打得不会太好。”他直言,“得另想办法。”
“你和他们呆在一起那么多天,只怕很明了他们的情况。”我回道。
托蒙德立马明白了我的意思,“我和一个叫威玛罗伊斯的守夜人呆在一起,”果然,“队伍里还有一个和活死人没两样的女人,我听说他们管她叫红神女,”梅丽珊卓...自然,“他们的两个头目,一个是女的,他们叫她灰珍珠,”“黑珍珠”是奥瑟里斯家族世代相传的代号,贝乐丝奥瑟里斯会叫自己灰珍珠那是半点都不稀奇,“另外一个男的”
我眯起眼睛:“不是萨博奥库达?”
这是斧刃在诺佛斯的名字。
“不,叫做,提奥多,屈膝之人的王。”出乎我意料之外,他破口而出的,是一个瓦兰提斯名字。
我猜错了。
我猜是斧刃,是因为我的近人之中,只有他尚未背叛,又没有私心,我或许是太过沮丧,因此毫无逻辑地假设,没人真正的忠诚于我,哪怕是最早向我发誓的他也一样。
至于提奥多这个名字,我似乎未曾听闻?是不是化名?
听起来也是自由城邦的风格。
如果是化名的话,他会是谁呢?
这不要紧,我按捺下好奇,我猜,大概是另外一个叛徒,我没预料到的。
当务之急,是那群邪教徒。
“有什么办法吗?”我问刚才说要另想办法的托蒙德,“如果你此刻卖友求荣,指不定最后真能活命。”
“不,”托蒙德露出一个险恶的微笑,“你和最狡诈的矛妇一样猛,而我呢,则比最高大的巨人还要强。”他绝不退缩。
”我不是矛妇,我是个当妈的人了。“我吃力地挪步,去寻找翻到壕沟外的坦途。
母亲是一种,与普通男女截然不同的生物,尤其是我。
第799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托蒙德说自己比最高大的巨人还要强,或许,可现状是,他这个“巨人”就和安柏家的家徽一个样,被锁在了镣铐里。
“我没什么好办法,”他可真直白,“他们都是巫师,会巫术,我的法子不顶用。”
托蒙德的法子,是指野人的荒野生存技能吗?例如设置陷阱之类的?
我点了点头,开始思考...
我首先想到的竟然还不是迫在眉睫的危机,而是
他之前的话里提到了一个人。
提奥多。
我不记得这个名字,这很罕见,一个自由城邦人,又足够有能耐捣洛恩王国的乱,我不可能完全闻所未闻,因此,我怀疑这极有可能是化名,如此说来,实际情况,恐怕就会很危险了。
这预示着,洛恩王国中,我的反对者们,正在或者已经,与邪教合流。
我不得不想到希达绿沼给我的预言。
撒拉...,我留在安稳后方的女儿。
我眨了眨眼睛,又想到了在派克城见到的预言,那个前往瓦雷利亚十四座火峰的女孩。
撒拉会好好的,必然如此,我坚信。
“那我们就需要魔法来对抗魔法,我需要血,自由民。”我打定主意道,“而血,这里只有我们俩有。”
我不确定,用一个人的血来举行仪式,用一个人的身躯作为载体,这样的死灵古道是不是只能两个人?
之前,我都没去测试过是否真的如此,只是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地,用两个人制造一个尸鬼,或者用两只活鸟制造一只死鸟。
如果不是的话,那就没必要用一个人的血,两个人就可以,咬破手指头画仪式的法符,就可以了。
半晌之后。
“不,我不觉得可行,”我因为失血脸色有些苍白,多半身子里还有血栓之类的毛病让我头晕目眩,托蒙德也一样,他吮吸着自己挤压出鲜血的手指,气色比我好得多,真是个壮实的汉子,“一命换一命,魔法果然不是实验。”
我和托蒙德都挤压出了不少血,陈血凝固,新血依旧散发着腥气,共同组成了一个我练习过不少次的死灵术法阵,在那个死掉看守被取下的尸体和周遭。
可是,我们失败了,我确认尸体上的符号没错。
“再试一次?”托蒙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