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把祢衡都给炸的吐血了。
是的,陈元这一招直接炸毁了祢衡的异象,导致祢衡神魂受损,道心摇动,引动身体出现损伤,吐了一口血出来。
这边是诛心之辩的可怕之处了。
很容易造成神魂和身体的双重伤害。
大家看到祢衡吐血,都再去看陈元。
看到陈元的时候,都不由一愣。
因为陈元云淡风轻,一点伤都没受。
不仅如此,那爆炸的混沌异象再度恢复了过来,就好像没有炸过一样。
嘶!
众人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怎么会这样?
陈元感受到了大家的震惊,心中暗道,一群渣渣,这就是科学的威力。
这一招就是宇宙大爆炸,万物都诞生于此。
放在神话之中,那就是盘古开天辟地。
打死你一个似马非马的怪物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爆炸过后,当宇宙扩展到一定程度,便是坍缩。
坍缩的行使者便是黑洞,吞噬一切,然后黑洞吞噬黑洞,最终万物归墟,成为奇点,便是所谓的那个一。
然后再从这个一开始大爆炸,这是一个循环。
这个循环便是一个量子涨落。
所以,爆炸过后,重新恢复原状那时再正常不过了。
总之,第一论,陈元完胜祢衡。
看着陈元头顶上空的混沌异象,祢衡严重露出郑重的神色:“这是什么异象?”
陈元看了一眼祢衡,想了一下道:“此乃归墟。”
“归墟吗,无增无减,好一个归墟。”
这不是你理解的那个归墟,算了,你爱怎么理解怎么理解吧,陈元也不想解释,也没法解释,总不能给这个大喷子解释什么叫量子力学吧。
祢衡也没想得到解释,直接开始了自己的第二轮。
“坚白石二。”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人的眼睛只能看到石头的颜色,却看不到石头的坚硬。
人的手呢,只能摸到石头的坚硬,却摸不到石头的颜色。
人可见石之白,不见石之坚。
人可感石之坚,不可感石之白也。
随着祢衡吐出这个四个字,一块巨大的白色石头立在了高空之上,下有云霞环绕,看上去神异非常。
而且,这白色石头一会看上去棱角分明,坚硬无比,一会又好像成为一滩烂泥,松软无比。
在两者之间来回的变动,状态不定。
这就是坚白石二。
这是一种非常诡异的感觉,这也是名家所要表达的,人眼只能看到颜色,无法看到物体的状态。
对于祢衡引动的这白色巨石的异象,
陈元根本没有在意。
连切换异象的想法都没有。
奇点一出,万物归墟,什么异象来了都得跪,干么要换啊。
所以,陈元又炸了。
198,干掉祢衡,历史的惯性
祢衡放出了坚白石二,陈元直接就把那一团混沌给炸了。
轰隆一声,整个书院都听到了这一声巨响,炸开的气流在半空当中形成了一股飓风,横扫四面八方,好在在场的人都不是一般,挥挥手便将这飓风给驱散了。
再去看场中,祢衡这一次就不是吐一口血那么简单,直接把身前的地面都给喷红了,显然受创非浅啊。
而陈元依然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炸开的混沌再度恢复了原样。
实际上陈元这个时候也有点难受,毕竟每炸开一次都需要耗费不少的精神力量,连炸两次,陈元以隐约感觉有些头疼。
不过,头可断血可流,装逼不可乱。
陈元单手背后,看着惨兮兮的祢衡道:“正平先生,还要继续吗?现在认输还来得及。”
陈元不是可怜他,这是突显自己的宽怀的人设。
炸了祢衡两次,外人肯定不会再说陈元不够孝悌了。
现在表露出要放过祢衡的姿态,可以让人觉得陈元这人有君子风范。
陈元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要放过祢衡,而是因为他笃定祢衡不会放弃的。
祢衡这人自视甚高,以往也从来没有受过挫折,肯定不会甘心输给陈元的。
果不其然,祢衡擦了擦嘴角的雪,挣扎着站直,恶狠狠的盯着陈元:“你以为你赢定了吗?”
说完,祢衡直接放大招了。
只见祢衡面色发青的突出三个字。
“白狗黑!”
话出则象动。
一条偌大的狗出现在了空中,状如狸而身黑白首,仰天嘶鸣,榴榴之声不觉。
好家伙,这是天狗啊。
《山海经·西山经》记载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首,名曰天狗,其音如榴榴,可以御凶。
《大荒西经》载,巫山“有赤犬,名曰天犬”
祢衡引动的这狗一会身黑白首,一会身白黑首,最终化为一条混沌之色的大狗,带着无比的凶戾之气,显然是个不好惹的家伙。
所谓白狗黑,取大同异而无视小同异,谓狗虽有自黑之分,但从共相的“狗”与“颜色”而言则同是狗同是色。
这就是名家合同异派的思想。
有一说一,祢衡这家伙虽然性子恶劣,但是真的有两把刷子。
这是把名家两派精髓都掌握了,这才能引动天地异象。
离坚白派,以及合同异派。
坚白同异派倒是没有展示出来,这一派又可以叫做坚白相盈派。
能掌握两家精髓,这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了。
也难怪祢衡会成为一个大喷子,名家之人,少有不是喷子的,即便是墨子、杨朱那也是大喷子。
这混沌大狗一出,不仅是陈元讶然,旁观的那些人也都有些惊讶。
这祢衡有点东西啊,以往是小瞧了他啊。
惊讶过后,众人就看陈元如何应对。
陈元如何应对。
倒也简单,前人早就有人这么干过了。
这合同异,就是相对主义,否认绝对。
而驳斥这一观点最为著名的一幕就是那个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
庄子驳斥惠施的。
惠施便是名家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条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有先贤的例子,陈元肯定不会舍弃不用。
所以,陈元散去了那一团混沌,并非是这团混沌对付不了这混沌大狗,只要陈元能够扛得住,多炸两次,任你是什么狗,都得变成死狗。
可是,有轻便省力的方法,干嘛不用呢。
陈元散去混沌之后,突出了一句话。
“子非狗,安知狗之黑白也。”
陈元这是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所谓狗的黑白,都是人来定义的,然而你不是狗,又怎么知道狗的黑白,既然没有狗的黑白,也就无所谓白狗黑了。
这是从根本上钉死祢衡的论断。
当然,祢衡可以反驳子非吾,安知吾不知狗之黑白。
但是如果这样的话,那不就承认自己是狗了。
而且,诛心之辩不同与一般的辩论,立下观点之后,就不再说更多的,而是以天地异象争斗。
陈元此话一出,言出法随,直接化作一柄大刀朝那大狗砍了上去。
三下五除二,就把那混沌大狗给砍死了,化作了虚无。
大狗散去,祢衡道心直接崩毁,突出了一口金紫色的鲜血,然后便昏倒在了台上。
这金紫色的鲜血非是他物,而是心血也。
吐一口少一口。
看这模样,这祢衡即便是活下来,那也是废了,再无更进一步的希望,这便是诛心之辩,残酷如斯。
但是,这也怪不得其他人,谁让你口无遮拦的。
自己嘴臭,落得这个下场那也是活该。
不过,陈元这也是一战成名。
祢衡毕竟有着很大的名气,孔融是非常推崇他,弘农杨家也很赏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