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条蛇,教出一群魔头很合理吧 第55节

“曹大人这叫未雨绸缪。”

“县太爷欲将那少年收下当狗,曹大人亦是格外器重。”

“为了这位少年天才,曹大人不惜亲手撕下灵石县衙这位美人的面皮,露出内里血淋淋的辉煌财宝,只为释放少年内心深处的贪婪野兽。”

“人,只要有了贪欲,甭管他是平民百姓还是王侯将相,略微出手,便能轻松控制。”

“如果少年同意当县太爷的狗,曹大人会亲自将他送回西庄村。”

“至此,整座灵石县,那少年两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两人,指的是县太爷和曹大人。”

兰香听得心惊肉跳,急忙询问道:“倘若……倘若阿飞拒绝呢?”

“呵呵~”

白柳露出满口白森森的牙齿,“兰姑娘你这不是在明知故问吗?!”

“县太爷与曹大人,还有我们这群弟兄,呕心沥血才将县衙这座魔窟粉饰成端庄圣洁的神女。”

“那少年一眼一眼,将金碧辉煌下严重腐烂的腥臭黑暗看了个遍。”

“如果选择融入这份深沉黑暗,少年与我们便是一家人。”

“倘若拒绝,你觉得县太爷和曹大人会让少年活着离开灵石县?”

兰香忽然感觉一股无比阴森的寒气,由脚底升起,瞬间从天灵盖窜出。

少女狠狠打了一个寒颤。

“兰老爷子,”

白柳看向极度挣扎的兰父,循循善诱道:“这次可和上次不一样。”

“将这瓶断肠散投至少年膳食中,县太爷不仅会放弃纳你女儿为二十七房小妾的念想,还会赐予你整三十根金条。”

“三十根啊!”

“我白柳风里来雨里去,为县太爷操持灵石县的羊羔利产业整整十年,别说金条,连银锭都未攒下多少。”

“而你兰老爷子,只需略微出手下个毒,便能得此荣华富贵。”

“多少人跪在神像下,磕破了脑袋也求之不来的泼天福缘,你他娘犹豫个锤子?”

嘭的一声响。

兰香重重一拍桌面,霍然起身,怒视白柳,“立刻滚出我家,否则我便将你方才那些话,还有县太爷与曹捕头的险恶居心,告知阿飞。”

“呵呵~”

白柳皮笑肉不笑,眸光阴沉如水,“好,很好。”

“真是想不到,你兰家一家三口竟全是硬骨头。”

……

灵石县,曹家府邸后花园。

曹刚捧着青花瓷茶盏的双手,掌心一片湿润。

石桌对面,少年脸色格外平静,神情间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挣扎。

‘从一开始,你就没有想过为县太爷效命吗?’

曹刚心头喃喃。

深知少年之所以迟迟不开口,是因为想酝酿一些漂亮话,让自己不至于那么寒心失落。

“阿飞。”

少年抬眼看向男人,“曹大哥请讲。”

曹刚思量了一会,道:“我曾经也如你一样年轻,怀揣着同样的巨大梦想,以为握住手中剑,便握住了整座江湖。”

“始终坚信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十岁时,我的梦想还很模糊,却很坚定,立志要成为顶天立地的大人物。”

“十五岁时,我的梦想逐渐清晰,我誓要成为这座天下的第一剑客。”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多么壮怀激烈的梦想。”

曹刚苦涩一笑,继续道:“二十岁时,我的梦想就像一大缸快要流溢出来的米,却被现实这个小偷,狠狠舀走了几大盆。”

“那时我的梦想略微缩水,我想成为矗立武道之巅的一品倒海境。”

“二十五岁时,我梦想的米缸见底了。”

“觉得能修炼到外炼尽头的四品巅峰,此生足矣。”

“三十岁时,现实的小偷不仅偷走我梦想米缸里的最后一粒米,临走时还残忍将米缸打得粉碎。”

“那时的我,就像一条饥肠辘辘的野狗,吐着舌头,瞪着猩红眼珠,为了填饱肚子,什么都肯干。”

“什么梦想、尊严、人格,在抓心挠肝的饥饿感面前,通通都是狗屎。”

男人语重心长道:“阿飞,世界太大,而我们太小。”

“我们都是微不足道的蚂蚁,竭尽全力想爬出平凡的深渊。”

“如你,如我这样的人,我见过太多太多。”

“他们在通往伟大、脱离平凡的荆棘路上,咬牙坚持,一步一个血脚印。”

“其中一半,半途而废,至此庸庸碌碌,浑浑噩噩苟活。”

“而另一半,坠下深渊,摔得粉身碎骨。”

男人忽然站起身来,伸出手掌,接住一片翩然飘落的羽毛。

是麻雀的雀羽。

“阿飞,我们这些下层阶级的鬼,就像这片羽毛。”

“而县太爷那样的上层阶级,即是巨人。”

“我们待在暗无天日的阴沟里,一直等待,一直等待。”

“等待某一天上层阶级的巨人路过阴沟旁,他行走时的风能带飞我们。”

“倘若有幸能落到巨人鞋面,不求一生一世,只要能跟随他走上那么很小很小一段路,那就是十辈子修来的福缘。”

曹刚看向少年,“阿飞,我说这么多,你应该懂吧?!”

粗布麻衣的草鞋少年轻轻点头。

“为县太爷这尊巨人效命,让他带着咱们这些羽毛,尽情畅飞。”

“好不好?”

曹刚语气里,竟夹杂着一丝哀求。

男人真的很喜欢少年。

他从草鞋少年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模样。

那时,

没人救他。

第43章 最后的晚餐

申时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在曹刚眼里,认真思考的少年仿若笼罩着淡淡的金圈,祥和而美好。

“曹大哥,”

少年抬头看向男人,神情平静道:“师父常言,让我莫做好人,因为好人不长命。”

“也别做坏人,因为举头三尺有神明。”

“曹大哥,我没上过学塾,只在小镇齐先生那里认得数百字,所以不会说什么漂亮好听话。”

言罢,少年从衣袖里摸出约莫五六两的碎银,轻轻搁在石桌上。

“昨儿和虎子一起,猎了一头白狐。”

“将狐狸皮卖给西庄村大户张家,得了不少银白之物。”

少年站起身子,轻声道:“谢谢你曹大哥,谢谢你如此器重我,被人珍视的感觉真好。”

“另外,东坡肉真的很好很好吃。”

少年冲男人恭敬鞠了一躬。

“曹大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望珍重。”

曹刚怔怔望着少年渐行渐远的清瘦背影,不由红了眼眶。

……

半个时辰后,西庄村。

腰悬狭刀的白柳蹲在兰家小院院门槛上喷云吐雾。

远远的,洒满碎金的古道上走来一位草鞋少年。

“不肯上船吗?!”

白柳熄灭旱烟,缓缓起身。

将玉嘴旱烟杆插在腰间,扭头冲兰家正屋的方向喊道。

“曹大人未送少年回村。”

“最后一餐,你父女二人给少年做顿丰盛的。”

“至于兰老太婆,明儿一早,我亲自将她送回家。”

白柳解下腰间钱袋,扔到正屋门口,随即轻轻跳下门槛远去。

一青年,一少年,俱是缓步行走于村落阡陌上。

擦肩而过的瞬间,两人同时微微颔首。

……

回到兰家小院后,阿飞先是烧了一锅热水,然后拿着扫帚,将院子里里外外扫的干干净净,不见片叶。

兰父蹲在屋檐下,吧嗒吧嗒抽着旱烟,老树皮一样的皱纹里镶满了泥土。

“伯父,怎么不见伯母和兰香?”

阿飞询问道。

兰父嗓音沙哑道:“你伯母去长留村走亲戚了,至于香儿,身体抱恙,在东厢房小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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