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假的!只要证明他是瞎扯的,刚才顾骜越是谈笑风生,一会儿摔得越惨。
只可惜,林国栋借用了香江本领域最强几家律师事务所之一级别的咨询搜索能力,查了好一会儿外国法规、甚至动用了他在他国驻港领事馆的朋友的关系,最后还真查到了顾骜随口说的备用解决方案。
“这太扯了吧?怎……怎么可能?听他刚才的口气,说英语是脱口而出,反而汉语磕磕绊绊,这明显是先知道英语原、而且知道这个概念在国此前从未有人提起过,所以他现场翻译成的吧……国的外交部,现在都出这种变态人才了?”
英语牛逼,再牛逼,在香江是算不得异能的。
对外面的世界太了解,旁征博引,前者难一些,但也不算逆天。
但是,如果是能信口创造一个外概念的翻译,从此告诉这个领域后面的学生:我说的,以后你们大学课本,这个概念这么翻!
那牛逼大了。
说明这是一个融会贯通的集大成者。
而以林国栋一天之前的印象,他觉得79年的大陆来客,应该是能在商业谈判说出“节能环保”这样的新词儿,算了不起了。
一旁的包处长更是目瞪狗带。
他本来只是想让顾骜做一个纯粹的技术吹,没想到他这么谈笑风生,一开口刹不住车了。不仅深入浅出,而且连带着商务谈判的要价筹码都一个个攻克了。
对美国能源部、法国环保总局的政策原也是信口拈来。
“我……我要求看详细的技术交底材料,对您刚才吹嘘的那些东西进行验证!如果属实,我再降低一些要价:货物销售分成降低到20%,技术授权费分成40%!”林国栋决定使出最后的杀手锏。
包处长一看好不容易对方松口了,立刻想答应。不过他好歹多了个心眼,看了顾骜一眼。
顾骜的眼神较凝重,包处长被看得一机灵,还以为“总有香江刁民想害朕”、被顾骜看穿了。于是他鬼使神差地说:“你决定吧!”
林国栋一阵恨铁不成钢:你特么才是谈判负责人好吧!拿出一点内地官员的官僚注意独断专行一下不好吗?你好意思让一个拎包的跟班拍板?
偏偏这个拎包的段数貌似正主高了很多级。
顾骜得到了授权,松了口气:“要看技术交底材料可以,先签带保密协议的合作意向书吧而且,违约金按我们说的定。”
林国栋立刻冷汗下来了。
香江这种地方,跨国知识产权合作是很频繁的,为了确保行业信誉,要是真有律师出卖客户利益,处罚是非常重的。
顾骜看林国栋暂时没有作声,装作不懂行的样子求教:“我听说,在香江要是有律师看了技术交底材料后泄密,客户是能直接拿着证据和保密协议,去找相关行业协会投诉的吧?好像不仅要巨额赔钱,那个律师还会被吊销执照、终生禁止执业。不知是不是这样?”
林国栋笑得哭还难看:“顾生对我们这边的法律很了解啊。没办法,这‘刑事律师知道自己的委托人有什么不利证据后,主动出卖委托人利益、向检方揭发’还要严重。”
“那么,你还坚持要签和看么?”
“先……暂时先不看了吧。或者草签一个意向,不要保密条款,也不看技术交底。”林国栋有些招架不住。
他连忙借口让服务生过来、加了两道茶点,然后喘息了两分钟整理思路。
趁着这个间歇,林国栋喝掉了一整杯红茶,又略带谄媚地把刚热乎乎端来的茶点推到顾骜面前:
“顾生,来,尝尝咱半岛酒店的蔓越莓松饼,这也是港府一绝了,总督都经常来吃的。”
顾骜礼节性地拈了一块。
“既然第一个议题没有分歧了,我们来说说第二点吧午你跟包处长说,我们这个技术虽然取得的效果很好,但原创性不足,很多都是借鉴已有技术拼凑的。我现在跟你深入聊聊这个问题。”
林国栋下意识觉得裤兜里一疼,却不是da:n'te:ng,而是卡包里的信用卡在疼。
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顾生,只要一二三四每报出一个点,他手头的风险分成可能要下跌三五个点。
第73章 奸诈得人设崩塌
午的谈判,林国栋指责包处长说“方的技术独创性不足”,主要的表述方式,是质疑“膜法”这种新的方法思路,所用的“膜”并不是国人自己发明的。
当然,这一点并不是由于包处长在材料授人以柄。
而是林国栋凭借几十年港岛精英律师的经验,自己推断出来的。
因为在方给他的初步“权利要求书”,没有要求保护生产这种膜的配方。
在专利申请,如果一样东西或者一个技术点,没有写明要求保护,那么多半只有一种可能:这个技术点是前人的“现有技术”。
林国栋何等老辣,他仅仅瞥了一眼,得出了结论:国人发明了这种“膜”的新用法,但膜本身肯定是外国人早搞出来的材料。只是外国人没想到把那种膜、用在制氦机这个场合。
在专利申请,题目格式为“一种xx材料,及其在yy领域的使用方法”的申请,肯定是只有“xx材料在yy领域的使用方法”的申请要容易过得多,律师的工作量也小得多。
“及其”两个字,非常关键。
关系到这个东西是不是从胚胎开始,是你独门原创;
还是把别人家孩子捡回来、调教出了新才艺。
但不管怎么说,“发掘了别人家孩子的新才艺”,法律讲也是发明,也是受各国专利法保护的,无非律师证明的时候多费点手脚。不然法律不会专门分别定义“物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了。
而顾骜的反驳,自然也要精确切这点,从技术正面回击。
“……虽然这种膜材料本身并不是我们发明的,但材料的原始发明者,本身的实验目的是基于xxx项目、预期用途是yyy……”
“鉴于这是两个几乎没有交集的完全不同技术领域。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通过现有技术结合公知常识,推导出zzz的用法……”
“而且,考虑一种新技术的创造性是否达到发明应有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应考虑其研发过程的难度,更应该考虑这种思路是否克服了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固有偏见、取得了预料之外的技术效果……”
(以下省略五千字,我不想拿专代科目二的答卷水字。)
顾骜口旁征博引的这些,都是德、法等国通用的《专利审查指南》方面的技术档,是各国专利局的指导件。
英美法国家可能具体描述略有不同,但基本判断思路是相当的,毕竟都要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大框架下实现国际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其实,哪怕是包处长,对里面某些条都是了解的。但他不懂技术,不知道怎么往里套、以用于砍价,于是只能靠顾骜这个技术男来解决。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国要规定:专利代理人必须是本科理工科毕业、才可以考取执业资格证。而科生,哪怕是专修法律的,也不可以考(如果再去念个理科学位可以了)。
因为经过长期的实践后,大多数人都发现,这里面的技术辩论,技术法律重要得多。相关法律其实没那么难。顾骜后世一个码农,在支付宝接触的算法多了,也渐渐知道些常识。
但在1979年,国人显然还没意识到这一点。各部的外事局,哪怕做涉外知识产权协商的,基本都是学了点外国的通用法律准则,直接了。
缺少真正扎根一线、有过科研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