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彻也是雷厉风行,反正这件事他也早就有所打算了,现在有了工具人,直接实行就是。
“喏!”
李斯将眼神中的激动压了下来,随后对赵彻行礼,然后就去安顿自己住的地方了。
为了尽快开始编篡田律,李斯收拾完房间之后,甚至都顾不得休息,就来到了赵彻的书房找他。
田律,乃是秦律十八种之中,有关田地方面的法律。
其中,田律总共只有六条,主要是有关于农田水利和农业生产方面的律令。
其中大多数是一些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比如某地发生了旱灾水灾要及时向上方汇报之类的条律。
但田律之中,有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或者说并没有相关的记录。
比如农业生产的时候,所需要注意的地方。
而赵彻所提出的这些养殖和种植技术,可以算作是一种对于田律的补充。
因此,李斯和赵彻在经过一番商讨之后,决定编篡出来的书册,依然还是以田律为名,但从秦律十八种之中又独立出来。
不算是强制性的律令规定,而是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书籍,黔首们若是想要填饱肚子,不需要嬴政他们强制性推广,黔首自然会去学习的。
第121章 此物为钢笔
“公子,李四已经准备好了,您说我记录即可!”
李四过来的时候,直接带好了笔墨纸张,找了张桌子铺开便等着记录了。
“用毛笔记录?”
赵彻蹙眉。
关于种植和养殖技术的记录还是很多的,毕竟每一种农作物和动物的种植饲养技术都是有区别的。
赵彻要是原原本本的讲出来,恐怕最少也是一本十几万字的著作。
本来这个时代没有电脑打字机,记录就全靠人工手写。
要是再用毛笔的话,速度自然也就更慢了。
这么想着,赵彻直接拉开了自己桌子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支钢笔还有一沓纸。
“来,李四你试试用这个笔写字!”
“这也是笔?”
李四蹙眉,赵彻手中的钢笔,看上去十分漂亮,也很精巧的样子,但又没有毛刷,那怎么写字?
“此物名为钢笔,不需要蘸墨水,可以自动出墨,而且笔尖是硬的,不用担心晕染,写起来的速度自然也会很快!”
“钢笔?”
李斯半信半疑的接过钢笔,然后随手在纸上写了几个字。
“公子,这钢笔还不如毛笔呢!”
赵彻无奈扶额,看着李斯用拿毛笔的姿势拿着钢笔,哪能好用嘛。
“李四,这钢笔不是这么用的!”
赵彻说着,给李斯演示了一番钢笔的用法。
只见他拿着钢笔,在纸上快速的书写了起来。
笔锋刚劲有力,字迹清晰,而且比毛笔书写出来的文字要小了不少,这样一来,一张纸上能记录的文字就更多了。
最关键的是,赵彻用钢笔写字的时候,几乎没有停顿,写字的速度十分迅速。
不像是毛笔,每写完一个字就要稍作停顿,否则墨迹未干的时候,很容易晕染。
“公子,能让我试试吗?”
李斯看着感觉有些手痒,便出言跟赵彻讨要了起来。
“当然可以,你试试吧!”
赵彻将钢笔递给李斯,示意他先学着使用一下。
看得出来,李斯的书法还是不错的,但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还是有所区别的。
再加上,李斯又是第一次使用钢笔,所以刚开始的动作有些笨拙。
不过,随着李斯慢慢熟悉,书写的动作也越发流畅稳定了起来,并且速度也跟了上来。
“公子,这钢笔真是奇物啊,虽然没有毛笔的大气磅礴,但用来书写,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李斯十分震撼的说道。
毛笔书法,除了用来记录之外,其最大的价值还是在于其观赏性。
但要论起实用性,钢笔自然是远超出毛笔不止一筹了。
毕竟不管做什么事情,讲究的都是一个效率,尤其是在记录这方面。
可能用毛笔一个时辰才能书写七八百字,但是用钢笔的话,只要熟练了,一个时辰至少也能写出好几千字来。
李斯的发散性思维再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钢笔的出现,除了让自己记录的时候更方便一些,还有什么作用呢?
钢笔不用蘸墨水,这就意味着可以随身携带,走到哪里都能使用。
钢笔书写速度的加快,也就意味着日后无论是抄写书籍还是其他什么方面,都能有很大的效率提升。
李斯还记得,自己求学的那个时候,书籍一直是十分昂贵的东西,那个时候的李斯根本买不起。
因此,李斯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买来空白的竹简,然后用毛笔抄写别人书籍上的内容,再拿回去研读。
而现在,纸张的发明,代替了竹简的笨重和昂贵。
钢笔的出现,又加快了书写速度的提升。
这两者结合在一起,日后的书籍价格自然会比以前要便宜许多。
或许这样一来,就有更多贫穷的学子,有了学习知识的机会,日后也能为大秦多培养出一些人才来。
“这件事也要记下来,日后将这钢笔也献给陛下,让他推广出去!”
李斯心思电转,自己才刚来到赵彻府上一天,就见识到了这么多新奇有用的好东西,真不愧是还未进宫,就被陛下立为储君的公子。
李斯暗下决心,这次是嬴政给他的一个机会,只要能安心将赵彻给辅佐上位,日后自己不但能恢复大秦左丞相的位置,甚至还能流芳千古。
这对李斯来说,简直就是无法拒绝的诱惑。
“一定不能辜负陛下的重托,公子彻有如此能力,再加上陛下看好,继任大秦储君,简直易如反掌!”
仅用了一天不到的时间,赵彻就依靠着自己超前的目光和后世智慧的结晶,深深折服了李斯。
李斯作为大秦左相,在朝中的关系网,可以说是错综复杂。
哪怕他现在已经失势了,但以前受过他恩惠的人,也不是所有人都是白眼狼。
更何况,赵彻的背后还站着嬴政、王翦、蒙毅等朝中诸多大臣。
就凭这份底蕴,哪怕赵彻尚未进宫又能如何?
赵高那个废物,都能凭借着嬴政的宠爱,差点将胡亥扶持上位。
要不是赵彻的出现,说不定现在秦二世已经是胡亥了。
他李斯自以为,怎么着也比赵高那个废物强多了。
胡亥跟赵彻更是完全没有可比性,只要他愿意扶持赵彻,朝中哪个人能阻拦得住?
李斯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计划,第一步就从打响赵彻的名号开始。
等到赵彻的新版田律编篡完成,李斯就打算让嬴政将其推广到整个天下。
让基层的所有官员,都要教会黔首们最新的种植和饲养技术。
到时候,不但大秦的国力,能得到突飞猛涨的增进,就连赵彻和他李斯的名声,也会伴随着田律一起,名扬天下!
“不过公子出名之后,肯定会引来不少人的目光,或许可能会有危险,这件事还是先和陛下商量一番。”
李斯沉吟着,赵彻现在身上毕竟还背着个反贼的名头,若是有心人拿这件事做文章,就算是嬴政亲自出面,恐怕也很难办,必须得像个办法给赵彻洗白了再说。
最好是自己想办法让赵彻暂时打消造反的念头。
第122章 大赚特赚
一天的时间,赵彻一直在旁边讲,李斯负责记录。
即便钢笔书写起来远比毛笔要快速省力,但李斯也是累的够呛。
不过,李斯心中却是并无一点不耐烦,眼神中反倒是透出一股子精光。
记录出来的这些东西,也不过是田律的其中一部分。
哪怕李斯再不懂农业上的事情,光是听着赵彻嘴里时不时蹦出的专业名词,也感觉到不明觉厉!
“公子,你看看我记录的有没有问题?”
李斯稍微整理了一下桌子上的纸,呈给了赵彻。
“不错,记录的很详细,不过这里面有些名词,可能一般人还无法理解其中的意思,最好是能在后面加上注释。”
古代的汉语和现代的汉语之间的差别还是很大的,而且赵彻提出的很多名词,都是到了后世才发明的。
所以,若是直接将这份田律传播推广下去,怕是一般人看了也无法理解。
因此,加上注释还是很有必要的。
“好的公子,李四记住了!”
“走吧,辛苦一天了,先去吃个饭!”
赵彻喝了口茶润润嗓子,别说李斯记录的累,就是他在上面光动嘴,这会儿都说的口干舌燥的。
编篡田律的事情,也不急于一时,反正赵彻脑子里已经有了全本,现在不过是拿出来放到纸上而已,倒也没什么难的,两三天就能搞定了。
……
彼时,咸阳宫内。
自从嬴政打发李斯到了赵彻哪里之后,朝中自然是引起了一阵波动。
不过,在嬴政的强力手段下,这件事的风头很快就被压了下来。
“蒙卿,你们说彻儿能镇得住李斯吗?”
咸阳宫后殿内,嬴政正在和蒙毅等人讨论。
“陛下放心吧,公子的驭人能力绝对不弱,这点其实从泾水黔首对公子的爱戴,就能看得出来几分!”
“李斯也是个有能力的人,哪怕下臣以前和他一直是针锋相对的局面,但也不得不承认,李斯为我大秦做出了不少贡献!”
“公子有了李斯,等于是如虎添翼,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在朝中掌握一部分话语权。”
显然,蒙毅等人对李斯的评价还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