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别的商队都有一面醒目的认旗,再看看自家小商队光秃秃的车顶,正在车上吃锅盔的小易觉得有些没面子,好歹咱们也是个商队,虽然小了点,但总得有个旗号不是,于是他果断的放下了锅盔,不知从哪掏出一根毛笔,又把自己身上的青衫脱了下来,开始在哪冥思苦想,一定要设计个又醒目,又拉风的认旗出来不可
看到小易在那设计图画,别人还没什么,拿着狼牙棒的大牛却吓得差点从马背上掉下去,他太清楚这位小爷画图的本领了,那绝对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手笔啊!无数血的教训一一浮现在眼前,按照这位爷的图纸,正方形的火炕砌成了六边形,田字形的耕地硬是弄成了半圆形,去往城镇的路线,结果却走到了深山里
实在不敢再看下去的大牛拍马去前面探路了,经验告诉他,当小易画图的时候,还是离远一点的为好,而另一边,车上的小易刷刷点点的也完成了自己的大作。
试问普天之下什么生物最威风,最高贵?那自然非‘龙’莫属了,龙乃万兽之长,天地之灵,什么狮子、老虎之类的,只配给龙做点心而已,所以小易设计的认旗就是一面龙旗,准确的说是一面‘飞龙啸日’旗。
只不过呢,他绘画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好好的一条猛龙,到了他的手里就有些变形了,龙的身子短了点,肚子呢大了点,四肢胖了点,犄角小了点,脑袋圆了一点,成了一只可爱的迷你小肥龙,最重要的是龙爪子上抓的那轮太阳,小易为了画的圆一点,直接把自己嘴里叼的锅盔放上去当了模具,而这个锅盔又刚好被他狠狠咬了一口
一只可爱的迷你小龙,手里还拿了一块被咬过的锅盔,这就成了这只小商队的认旗,再用一根树枝挑起来,远远望去威慑效果还不知道怎么样,但喜剧效果绝对是十分,至少那个躲在车里的白衣小公子就已经回头看了数次,每次都笑得前仰后合,捂着肚子在车上直打滚!
骑在马背上的大牛就知道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当他鼓足勇气,终于回头望了一眼后,立刻‘呕’的一声,从马背上掉了下去,口吐白沫,人事不省
“难道不好看吗?我看着挺威武的呀?你们这些人就是嫉妒哥的才艺!”小易抬头看了看,对自己的作品还是十分满意的。
‘肥龙锅盔’旗,哦,不!是‘飞龙啸日’旗就此在小易手下诞生,若干年后,这面旗帜成为了所有汉人商队必备的旗帜,只要一旗在手,就是天涯海角也畅通无阻,‘肥龙锅盔’旗所到之处,就是再凶悍的马匪、再偏僻的小城邦也不敢动商队分毫,因为那是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发给汉人商队的旗帜,动了他,就会触怒大魏军方,随之而来的就会是不远万里地追杀,而且不死不休!
第十五章没用的小易
人在共同经历艰苦的时候总是很容易建立起深厚的友谊,至少是表面上的,三天艰辛的草原行程,五人的奇葩小商队很快就融入到整体当中,并焕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彩。
第一个被大家认可的是曹胖子,做为这只小商队的首领,他每天都是笑脸迎人,获得了大家一致的好感,经过交谈,大家发现这个胖子很不一般,不但具有极其灵敏的商业头脑,而且对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几乎所有地方的商业情况是了如指掌,那的生意好做,哪有出名的土特产品,那的税赋最重,哪的交通最便利,他都能一五一十的说出来,而且言之有物,很是让人深省。
因此各支商队的首领对曹胖子那是刮目相看,常年行商的他们可是知道,没有多年的商业熏陶,没有十年以上的行商经验,是培养不出曹胖子这样的能力的;私下里甚至已经有人偷偷的递出信号,希望曹胖子以后能到自己的商队里入伙,至于身价吗,三个字--好商量!
第二个被大家接受的是厨师胖刘,一手出神入化的厨艺施展开来,很快就征服了大家的肠胃,试问,在远离家乡的茫茫大草原上,有什么能比吃上一顿地地道道的家乡饭更让人温馨呢,结果每到要用餐的时候,总是有大批其他商队的成员跑过来蹭饭,原本一次五个人的饭食,现在则至少要做出五十个人的量才够吃,幸亏胖刘带的那口锅够大,否则还真做不出这么多人的饭食来。
另外胖刘还有一项奇特的本领,那就是找水源,无论在哪里宿营,无论多荒凉的地方,胖刘总是能根据周围的地貌特征在第一时间找到新鲜、干净的水源,这为商队的行程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常年行商的人都知道,在经过水源奇缺的戈壁沙漠时,一口水那就是一条命啊!
当人们问起他是怎么练出这项神奇的本领时,胖刘先是甩甩肚子上的肥肉,然后相仿某人习惯的摸摸下巴,这才酷酷的说道:“身为一个厨子,如果连水源都找不到,那还是一个好厨子吗?”
小斌和大牛也很快被大家认可,甚至是有些惧怕了,因为两个人都表现出极强的武力,大牛手里那杆六十四斤重的狼牙棒就是最好的证明,有识货的护卫私下评估过,要想使用这么沉重的兵刃,双臂没有五百斤以上的力气休想做到,否则不用上阵杀敌,舞动两个时辰就先把自己累死了!
小斌一手快箭堪称是百发百中,无论天上的飞鸟还是草丛里的野兔,在他手下就没有能逃得性命的,尤其是当他骑在马上,一箭把远在八十步外的野狐射了个对眼穿,得到一张完美的狐狸皮时,在商队里甚至引起了轰动,这样精准的箭术,即使是在以骑射著称的匈奴人那里也算得上是神射手了。
一个小小的商队里竟然有这么多人才,大家在吃惊之余全都起了拉拢的心思,这要是能拉过来一二个收为己用,那绝对是一大助力,于是每到宿营的时候总有大量的说客过来,有意无意的提起能力,薪酬之类的话题,以上四人还经常被其他商队邀请过去聚餐,态度好的不得了,人才,无论到哪里,都会受到重视的。
五个人的商队,有四个都是人才,那么剩下的最后一个呢?按照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古老原则,大家把目光都投向了小商队的最后一名成员,小易,希望看看他有什么出奇的本事
几天的观察下来,大家都失望了,因为这个叫小易的伙计实在是太平凡了,他每天坐在货车上似乎只有三件事可做,吃饭,睡觉,看风景!
吃饭,比谁吃的都多,人头大小,二分厚的夹肉锅盔,别人一顿最多吃一个就饱了,小易一顿能吃三个还不停嘴,这份饭量,就是商队里最能吃的彪形大汉也要甘拜下风。
睡觉,比谁都能睡,每天早晨小易都是最后一个起床的,等到日落宿营时,又是他第一个早早的铺好自己的羊皮褥子,钻进被窝,就是白天赶路的时候,大家还经常能看到他躺在货车上午睡的样子,真是堪称睡神。
小易唯一的爱好就是坐在车顶上看风景,别人眼里早就看腻味的大草原,他却看的是津津有味,一处茂盛的草场,一个向阳背风的丘陵,一处废弃的营地,甚至是一处干净的水源地,他都能看上半天,在配上那副天然呆的可爱模样,大家一致确定,这就是一个从小地方出来,从来就没见过世面的少年。
也有好事者曾经偷偷问过曹胖子,为什么要招揽小易这么一个能吃、能睡、唯独不能干活的伙计呢?结果曹胖子仰天长叹一声,仿佛有无限委屈般的说了一句,“哎!一言难尽,这世道,混口饭吃不容易啊!”
顿时间大家对曹胖子的同情之心犹如江河决堤般,滔滔不绝,真是个好人啊!对这么一个没啥用的伙计都舍不得抛弃,这样的人品,这样的胸襟,大家无不挑大拇指称赞。
看着大家称赞的手势,曹胖子心里却是在骂娘,“你们一群蠢货,知道些什么,全是有眼无珠的东西,没错,是混饭吃,可那是老子跟着人家混饭吃,准确点说,现在大营里数千玄甲军将士,雁门关上万守军,以及周边附近几万百姓,都在跟着这位小爷混饭吃”
曹胖子自从在卧虎亭跟随萧逸以来,可以说是亲眼看到这个妖孽少年一步步的成长,盘龙河里冲天的大火见证了这个少年的出世,雁门关骑射大赛上一箭双雕威震三军,洛阳城皇宫大殿上一剑在手威慑群臣,洛水边的血战,御苑里的阴谋,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在向世人诉说着,那个躺在车顶睡懒觉的少年到底有多大的威力,一言可以兴邦,一怒也可灭国啊!
另外一些细心的人还发现,这个小商队里的人都很好,因为他们对小易都非常的照顾,厨师胖刘每次做饭的时候会把最先出锅、烙的最好的锅盔留给小易,别人的碗里只有肉汤,而小易的碗里却总是有肉块;大牛会在小易睡懒觉的时候提着狼牙棒在一旁静静的守候,如果起了秋风,这位勇猛的大汉还会很细心的给小易披上一件毛毯,就连那个格外冷酷,从不与人说话的小斌,每次打猎回来,也会把最肥美的兔子后腿烤好后留给小易,总之似乎所有人都对他很照顾。
对此,曹胖子给大家的解释是,他们商队里小易的年龄最小,又不会武艺,孩子可怜,所以大家照顾一下也是应该的吗!这种温馨、合理的解释获得了大家一致的好评,甚至于一些在自己商队里过得不如意的家伙都想跳槽过来,这样充满友情的团队确实值得大家羡慕。
至于那个每天‘除了吃就是睡,除了睡就是吃’的小逸,大家除了鄙视还是鄙视,等鄙视到了极点,大家反而产生了一种可怜之情,人活成小易这样也够惨的了,没目标,没追求,没能力,整个人生就是混吃等死而已,对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呀,于是商队里给他公推了一个外号---没用的小易!
第十六章河北甄家
“嗨!没用的小易,你除了睡觉和吃锅盔以外,到底还会不会别的了?”草原上的旅途是空虚寂寞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总要找点事情做,中午休息时,一身白衣的贾公子迈步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块熏制的鹿肉,做为一支大商队的首领,他的伙食肯定要比其他人好得多,那个叫‘小竹’的贴身小厮,也亦步亦趋的跟在一旁,看向小易的眼神中同样充满了好奇。
“你把手里的鹿肉送给我,就告诉你还会做什么!”看着眼前的两个好奇宝宝,小易露出一副天然呆的模样,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满是纯真、善良、可爱的神色。
“真是个吃货,好,给你!”看着眼前这个奇葩,贾公子非常大度的把手里的鹿肉递了过去,然后一脸好奇的等着对方的答案。
鹿肉在手,小易先放在鼻子前面闻了闻,鹿肉的香气很是浓郁,但隐约中还有另一种香气缠绕其上,那是一种特殊的体香,对这种香气小易并不陌生,很久以前,在‘女王大人’的身上他就闻到过,在貂蝉的身上也闻到过,都是那么让人迷醉----处子之香,男人最喜欢的味道!
“别就知道吃鹿肉,你还没说到底还会做什么呢?”看着小易几口就把一大块鹿肉吞了下去,贾公子连忙出声询问,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到那面‘肥龙锅盔’旗之后,他就对这个‘没用的小易’充满了好奇心。
一边咀嚼着鹿肉,小易一边指了指‘小竹’手里捧着的水壶,后者先是看了看自家公子,这可是公子专用的水壶,自家主子有洁癖,他的东西从来不给外人用的,但今天太阳却从西边出来了,只见贾公子俊脸微红,然后轻轻的点了点头,小竹这才把水壶递了过去,眼中满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有时候怎么看怎么顺眼,哪怕对方是个一文不名的乞丐,可就是看着舒服,另一种正好相反,怎么看怎么别扭,哪怕对方身上穿着龙袍,心中也丝毫没有欢喜,这二者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缘分,只不过,前者是情缘,后者是孽缘!
嘴对嘴,长流水,一股带着挂花味的蜂蜜水灌下去,去火解渴,舒服的拍拍肚子,小易这才不紧不慢的对着眼前的好奇宝宝说道:“除了吃锅盔以外,其实我还会吃鹿肉!”
“哈哈!哈哈哈!”最先发出笑声的是小竹,但看到自家公子涨红的小脸,又使劲想捂住自己的嘴吧,憋得满脸通红,最后实在是忍不住终于狂笑了出来
“哈哈哈!”沉寂了一会,贾公子也终于忍不住的大笑起来,他一向自认聪明绝顶,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个天然呆的家伙给涮了一把,有意思,真有意思!
正在三个人哈哈大笑的时候,一骑烟尘闪过,小斌打猎回来了,这个猎手出身的少年根本就闲不住,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带上弓箭出去转转,而且每次从不落空,肯定能带点猎物回来,今天他带回来的就是几只肥硕的野兔。
秋天草籽饱满,几只野兔吃的身上全是肥油,还在那使劲的蹬着腿,看来是被小斌活捉的;打猎并不难,但要想在到处都是兔子洞的草原上活着它们,除了天上的苍鹰,就只有最好的猎手才办得到!
“兔子,兔子!”肥肥的兔子看起来确实很可爱,尤其是其中的一只大白兔,长长的耳朵一转一转的闪动,样子萌萌的,立刻把两个好奇宝宝的目光给迷住了,在哪指手画脚的议论起来,想要伸手摸摸,却又不敢的样子!
“把那只怀孕的白兔子给我!”小易伸手从马鞍上抄起肥肥的大白兔,用手摸了摸这只差点就要变成红烧兔子肉的小生灵,嗯,毛发柔顺,手感极好:“来而不往非礼也,吃了你的鹿肉,喝了你的桂花蜂蜜水,这只兔子就作为回礼送给你们了!”
一身白衣的贾公子立刻欣喜的把兔子接了过去,在怀里翻来覆去的轻抚,像是得到一件心爱的玩具般,半响又感觉到似乎有些不对,赶忙把兔子扔到随从小竹的怀里,然后低头整了整衣裳,恢复了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后,这才小脸微红的问道:“你怎么一眼就看出它是只母的?它脑门上又没刻着字!”
“呵呵!这有何难!”小易先是玩味的在贾公子那高挑的身体上看了看,从柔长的头发,到平平的咽喉,最后目光落在对方还算平坦的胸膛上,“家师以前曾教过我说,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安能辨我是雄雌?”默默的念了一遍后,贾公子好像受了什么惊吓般身体轻轻一震,一张小脸上显出懊恼的神情,拉住身边随从‘竹子’的手,小蛮腰一扭,立刻跑的远远的,再也不敢靠过来了!
“周围有什么情况吗?”没有旁人在场,小易那副天然呆的表情立刻消失不见了,眼中寒光冷酷,脸上则是阴云密布,人还是那个人,气质却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如果说刚才的小易是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那么现在的萧逸则是一头嗜血成性的‘贪狼’一善一恶,一正一邪,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却巧妙地融合在一具身体里;他每天派小斌出去打猎,其实打猎是假,借机侦察周围的情况才是真。
“有尾巴在后面悄悄跟着我们,不过已经被我处理掉了!”小斌扬了扬手里的弓箭,说话的声音依旧很平和,就像他刚才处理掉的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几只兔子一样!
“做得好,没想到路上还有这么多麻烦,看来要想平安到达匈奴人的地盘,还得先除掉几只拦路狗才行啊!”点了点头,萧逸赞许的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无论是小斌骑射的本领,还是那份大胆果决,他都很满意,这是一个可造之材。
摸了摸下巴,萧逸转身来到曹胖子身边,有些情况,他需要仔细确定一下,“你经商多年,可知道河北一带有什么姓‘贾’的大户门阀吗?”
看到萧逸走过来,曹胖子条件反射般就要站起来行礼,但看到对方的目光后,已经起来一半的身子又虚坐了回去,看起来刚才好像就是挪动了一下身子似的,一张胖脸也变得阴沉下来,摆出一副训人的架势,而萧逸则乖乖的站在一边,似乎在听首领的训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