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统领大人的话,河北一带门阀林立,但绝没有‘贾’姓这一家,反倒是有一家姓甄的,是当地首屈一指的门阀大户,甄家扎根河北多年,树大根深,掌控了冀州一带大量的粮食贩运,又插手马匹走私的生意,影响极大;如今河北的甄家,徐州的糜家,以及幽州的梁家合称山东三大富豪,个个都是富可敌国的存在!”曹胖子的声音压得很低,说起各地的富豪,他可是如数家珍。
“甄家?贾家?呵呵,有意思,假作真时真亦假啊!”微微点了点头,看了看远处飘扬的‘贾’字认旗,,萧逸的心中已然明了,“想办法告诉其他商队的首领,今晚加强警戒,估计该有客人找上来了!”
“诺!”
第十七章他的背后有高人
商队向北已经整整走了四天,开始逐渐进入到大草原的边缘地带,就像在白色和黑色之间必然会存在一块灰色一样,这里就成为了汉人和匈奴人两大势力之间的缓冲带,两边都管不到这个地方,于是这里就成了马贼和流寇的乐园。
匈奴人长久以来只有部落联盟,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而部落之间又常年征战不休,势力大的吞并势力小的,新兴的取代陈旧的,那些被打散的匈奴部落残余就往往逃到缓冲带附近,靠劫掠过路的商旅为生,另外一些汉地的杀人逃犯,犯事落草的官兵,哪至于一些躲避朝廷通缉的黄巾军残部都聚集在这个区域里,各种势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全凭着手中的马刀讨生活,真称得上是龙蛇混杂
天下万事,存在即合理,这样一片灰色地带,却成了汉人和匈奴人都不可或缺的地方,双方一些情报上的往来,还有许多见不光的交易都是在这些地方完成的,所以慢慢的双方都默许了这个地方的存在,由于近些年内地动乱频繁,匈奴各部也是纷争不休,反而造成了这个地区越发的繁华起来,一种畸形的繁华!
黄昏时分,商队来到了一条东西绵延的河边,准备在这里宿营,草原上的河流就跟这个区域的天气一样,变化无常,春季的枯水期时,河水深不没腰,浅不过膝,流速缓慢,就像是一条玉带横在草原母亲的腰间,可到了秋季多雨的季节,河水会突飞猛涨,犹如万马奔腾般横冲而下,露出它残暴无情的一面,无论是人马还是车辆都极难通过。
宿营之前,按照惯例各个商队的首领要聚会一下,商量明天的行程安排,当曹胖子迈着酸麻的双腿赶到时,其余众首领已经都到齐了,腿没办法不麻,跟萧逸一起谈话,坐着比站着还累,屁股根本就不敢着地,全靠两条腿在哪虚撑着,脸上还要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那真是累腿,累人,又累心啊!
“呵呵!各位首领好,大家辛苦!”人还离着十几步远,曹胖子的笑声就先传了过来,逢人露笑脸,不笑不说话,这就是他为人处世的原则,俗话说的好,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就凭着这手会笑的本事,曹胖子在商圈里混的如鱼得水。
“曹首领辛苦!”人的等级在所有地方都能得到体现,各家的商队首领中,苏双、贾公子、虎爷三人在货箱上坐着,其余的人全围拢的站在一旁,看到曹胖子走过来,其余首领都是抱拳回礼,而势力最大的三人只是微微欠欠身,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不管怎么说,作为人手最少,势力最小的一名商队首领,能获得大家一致的礼遇,说明大家对曹胖子能力很是认可,对他的小商队也是刮目相看,毕竟最近几天这只奇葩的五人小商队确实表现出了自己的能力,虽然人员很少,但几乎个个都有一手本事,除了那个只会吃饭、睡觉的‘没用的小易’!
“各位首领啊,咱们出来已经四天了,现在也算是进了大草原的边缘,不知道为什么,胖子我这心里越来越不安稳,好像要有啥事发生一样!”恐惧感是会传染的,曹胖子一边说话,一边不停的搓着自己的两只胖手,秋天的草原并不寒冷,可他那一套夸张的动作下来,众人心头立刻都升起了阵阵的寒意,再看向周围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时,个个心怀恐惧,仿佛也感觉到了什么危险似的。
“慌什么,咱们十几支商队聚在一起,光伙计就有五六百人,个个又带着兵刃,一般的马贼队伍要想打咱们的主意,他也得先掂量掂量,小心崩掉他几颗大牙!”首领苏双的经验最为丰富,立刻出言安抚人心,看到大家的面色终于缓和了下来,这才继续说道:“不过老曹说得也不无道理,这草原之上危机四伏,咱们必须提高警惕才是,大家可有什么好办法吗?”
“怕什么,真要是有不开眼的小贼来了,虎爷我这把刀也不是吃素的,来一个,我宰一个,来两个,我宰一双!”众人中虎爷是最为残忍好战的,将自己的腰刀一把插在地上,刀柄上的红绸顿时嗡嗡乱颤,他的这些话一半在说马贼,另一半却是说给在座的人听得。
“哼!好大的威风,咱们出来是为了经商,可不是来杀人的,有办法救说办法,别没事在哪瞎比划刀子,小心伤了自己!”一身白衣的贾公子小脸铁青,硬邦邦的就顶了回去,似乎满肚子都是火气,至于到底是谁把他给气到了,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哦,不知道贾公子有什么高见呢?说出来也让我虎爷开开眼界!”虎爷熟练的把玩着刀子,一双眼睛却没离开贾公子那张俊俏的小脸,一边看,嘴角还露出一丝饱含深意的阴笑。
“以我的意思,咱们可以把队伍尽量的拉长,摆成一子长蛇阵,如此一来首尾呼应,可以互为奥援,马贼就是再有本事也休想全部包围我们,哪怕是形势万分不利,至少也可以跑掉一大部分人!”贾公子‘一字长蛇阵’的办法其实换个说法就是‘壁虎断尾’,用牺牲一部分人来承担风险,保全大部,虽然不是万全之策,但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倒也是个办法。
“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如果没有,就只能如此了!”苏双开始询问大家的意见,显然他对贾公子的办法也是认可的,一个人死,总好过大家一起死吧!
众人立刻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有些人认为这是杞人忧天,纯粹自找烦恼,这样大的商队路过,那些小小的马贼来了就是送死,但大部分人还是觉得应该小心一点为好,可他们又提不出什么具体的办法来,只是在哪瞎着急,最后大家的目光又一次全投向了曹胖子,你小子惹出的话题,你得想出个解决办法吧!
“以胖子的一点浅见,跑不是办法,咱们车辆众多,那跑得过那些来去如风的马贼啊!只会被人家一口一口的吃掉,为今之计咱们应该选个好点的宿营地,这条草原河蜿蜒崎岖,咱们何不找一个转弯处宿营呢?那样一来营地可以三面环水,大家只要集中力量防御一面就可以了,然后咱们再把各家的所有车辆集中起来,首尾相连,在外围形成一道防线,人马全躲在里面,如此一来就算有大股的马匪来袭,只要他们冲不破防线,大家就会平安无事!”曹胖子心中似乎早就有腹稿一样,立刻提出了一条可行性建议。
“那如果马匪把咱们堵在河套里怎么办?他们冲不进来,可咱们也冲不出去啊?”建议一出,立刻有心细的人提出了疑问。
“不怕,咱们携带的粮草充足,就是吃上十天半个月也不成问题,而且营地背靠大河,饮水也不用担心,大不了就和他们耗下去!”曹胖子挥舞着大手,一副早就考虑到的样子,“那些马贼一向来去如风,就像这草原上的狼群一样,讲究的就是一击不中,立刻远遁千里,他们身上从不携带过多的干粮,如果咱们能熬十天,他们可是连两天也顶不住的。”
“好,好办法!就按胖子说的做!”听到曹胖子的主意,大家一致拍手叫好,以前各个商队都是分开宿营,容易被人个个击破,现在合在一起,人多力量大,胆子自然也就壮了。
“那大家就分头准备吧!各家在多准备些树枝、柴垛,万一真有马贼来袭,夜战的时候好照亮用!”见大家同意了自己的意见,曹胖子做完最后的补充后,返身离去,他还有其他事情要做,至少得回去汇报一下。
“没想到这个胖子还会排兵布阵,有章有法的,比虎爷我还厉害!”众人中虎爷是当过兵上过战场的,自然立刻就明白了曹胖子这一番安排的高明之处,利用河流作为屏障,以车辆环绕为墙,不但可以阻止骑兵的冲锋,自己人还可以站在车上,居高临下的刺杀敌人,而且观察起敌人的动向也要方便许多,这绝对是军队里才有的正规打法。
贾公子则是沉默不语,在家族之中他一向以才智过人著称,其余的兄弟姐妹比起他来全差的远了,否则也轮不到由他率队深入草原,要知道,家族里的哥哥弟弟们可是人数不少的;可他现在不得不承认,这个胖子的办法比他心里一直琢磨的要高明的多,一想到自己的智慧竟然还比不上一名行商的死胖子,贾公子心里就像吃了苍蝇一样的郁闷。
“他的背后有高人指点!”沉默半响,苏双十分肯定的说道,他看人的眼光一向毒辣,这个曹胖子虽然是一名商业上的人才,但论到行军打仗,排兵布阵,那绝对不是他的强项,肯定是背后有高人给他指点了,只是他那个小商队拢共就五个人,高人会是哪一个呢??
第十八章大匈奴自次王
天色暗下来时,商队的营盘终于驻扎好了,这个河湾处三面环水,易守难攻,唯一可以进出的北面被上百辆货车封住,车与车之间用绳索首尾相连,密不透风,所有的人被分成了三队,手执火把,轮番巡夜看守,几名骑射俱佳的伙计站在高处来回巡视,一旦发现危险立刻明镝示警!
看到如此周密的安排,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吃过晚饭后陆续的开始休息,草原上的秋夜已经是凉风阵阵了,人们钻进厚实的羊皮铺盖里,一一进入了梦乡,一团熊熊燃烧的篝火点在营盘正中,既给大家带来身体上的温暖,还能驱散黑暗,让人心里有一种安全感。
黑夜是草原野狼的天下,成群结队的野狼出现在夜幕中,四处寻找着食物,阵阵的狼嚎此起彼伏,向原野上一眼看去,远处全是密密麻麻的绿点,闪着饥饿的光芒,一旦猎物出现,很快就会被饥饿的狼群撕成碎片。
萧逸在饱饱的吃了一顿羊肉汤后,很早就钻进了自己的羊皮褥子底下,营盘几乎完全按照他的设计驻扎的,这样坚固的防线,就是来上千八百的马贼也休想攻的进来,所以他睡的很安心,不过说实话萧逸的睡姿确实很难看,他睡觉的时候喜欢双手抱头,蜷着身子,双腿弯曲,在配上那张微黑的小脸和两个大大的酒窝,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受气的小婴儿一样,或者说在他内心深处从来都是缺乏安全感的,所以才会有这样奇怪的睡姿!
贾公子也躺在自己的花车里,眼睛却睁得大大的,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他自幼聪慧,一直以来无论做什么事,看什么人,他都能牢牢的把握住主动权,可是今天却是个例外,他感觉自己的一切都被人给看穿了,落入了别人的算计中,而且还是无声无息的就落网了,“安能辨我是雄雌?那个‘没用的小易’到底看出了多少?又想暗示自己什么?还敢在自己身上色迷迷的乱瞄,你简直就是‘可恶的小易’,还有那个幕后高人又是谁?处处高了自己一筹,今晚真的会有马匪来袭吗?”
人思考的过多时就会睡不着,然后就会想做点什么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有人喜欢打牌,有人喜欢吃东西,而贾公子喜欢的是喝桂花蜂蜜水一口、一口的喝起来没完,可水喝多了身体又存不住,当贾公子感觉到自己小腹发胀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今晚大家是在一起联营的,为了加强警戒有无数双眼睛在四处巡视,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在营盘里保留一点个人隐私那可是太难了
看了看身边睡得像小猪一样的‘竹子’,犹豫了半天,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之下,贾公子只好披上衣服,悄悄向外走去,有巡逻的伙计看到,都以为他不放心商队的安全出来巡夜呢,也就没多问什么,随后一身白衣的贾公子就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数十里外的一处高坡上,犹如狼王召集群狼般的号角声连绵不绝,随着号角声不断传递到远方,一队队彪悍的草原骑手从夜幕中冲出,全都汇聚在高坡下,他们或者三五十人一群,或者百十人一伙,转眼间已经聚集了十几个马队,不同马队的骑手们手执兵刃,壁垒森明的互相警惕着,在这片灰色的草原地带,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情可言,今天一起并肩浴血的朋友,明天就可能变成敌人,而今天的敌人,明天又可能聚在一起把酒言欢,在这个用刀子说话的世界里,人们只认实力,谁实力最强,谁的刀子最快,谁的心最恨,谁就是他们的狼王。
今天晚上,十几支不同的马贼队伍汇聚在了一起,在这片区域里也算是一大奇观,往日里见面,他们经常是二话不说,拔刀相向的,现在却全都老老实实的等在那里,就像一群等待出发觅食的野狼,能让他们这样做,至少需要两个原因,第一,他们发现了共同的猎物,而且这个猎物够大、够肥、足够喂饱所有人的肚子,只有当食物充足时,草原上的野狼才不会自相残杀,马匪也是如此。
第二,得有一名威望足够高,实力足够强,能让所有的马匪都信服的人物出面主持大局,才能把这些桀骜不驯的家伙们聚集在一起,而这个人必然是这片草原的狼王。
群狼啸月,高坡之上,一名彪悍魁梧的匈奴汉子傲然立于马上,眼望明月,正在静静的思考着什么,他叫赵浪,是方圆数百里最大的一股马贼头子,也是所有马贼共推的盟主。
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处在一个草原骑手的巅峰时期,满头的乱发用刀子割短后直接束在脑后,显得古朴而野蛮,棱角分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那是大草原上的刀霜留给他的痕迹,斜披在肩头的狼皮大氅是草原勇士的象征,左耳上悬挂的金环标志着他还是贵族出身,匈奴人尚左,以左为贵,而且非大贵族不可装饰金器,虽然周围也有许多的骑手在来回呼啸驰骋,但人们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才是这里的核心,上位者的气质就是身上的破衣烂衫也丝毫遮挡不住的。
“回禀‘自次王’,方圆四百里十几家的人马都已经到齐了,各位首领都在等候您的吩咐!”一名匈奴骑手飞马赶上高坡,向赵浪禀报马贼们聚集的情况,赵浪并不喜欢别人叫他大首领,而是让部下称呼他世袭的职位--自次王!
自次王,原本是匈奴人里最顶尖的大贵族,是仅此于匈奴大单于的存在,所以才高傲的称为‘自次王’,不过时光荏苒,岁月无情,往日强大无比的匈奴王朝已经一分为二,无数曾经称霸一时的强大部落也在历史的长河中灰飞烟灭,这一代的‘自次王’,已经沦落为一个马贼首领了。
数日之前,赵浪的手下突然发现了一只规模及其庞大的商队,光运货的车辆就有两百出头,上面的货物自然更是价值连城,对于穷苦的草原人而言,那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的财物,大到足矣让无数的勇士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反正在这个地方,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平日里为了一口铁锅,一带盐巴,他们都能拔刀相向,何况现在面对的是上百车的财物呢!
聪明的狼群在狩猎时并不是立刻扑上去的,而是派出小股部队尾随跟踪猎物,直到把猎物的情况都弄清楚以后,才会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发动绝杀的一击,要想在草原上生存,就必须像狼群一样,凶残、狡猾、聪明,最关键的还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不过赵浪试探性的出手并不顺利,几队前去侦察的前哨都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在大草原上,消失就是死亡的代名词,果然,在经过一番搜寻后,在荒野里找到了他们已经被野狼啃食过得尸体;这让赵浪在吃惊之余,对这支商队的实力不禁刮目相看,他派出去的可都是草原上的勇士,个个弓马娴熟,杀伐狠辣,可他们却一个都没有回来
独狼不会向自己吞不下去的猎物发起进攻,它会召集伙伴,利用狼群的集体力量去撕碎对手,自负吞不下这支商队的赵浪,立刻用总盟主的身份,向附近草原上的所有马贼发出了围猎的号令,这才有了今夜大军云集的场面。
“嫣然郡主去哪了?怎么没看好她?”赵浪回顾左右,立刻发现自己的妹妹嫣然不见了,他幼年时部落遭到血洗,只有妹妹跟他一起冲了出来,多年来兄妹二人相依为命,感情好的不得了,可以说妹妹就是赵浪唯一的软肋,除此之外,他不怕任何伤害!
“郡主她,她说要打一份大大的猎物送给你,先带人出发了!还不让奴才们告诉您,否则就要奴才们的好看!”一名心腹手下懦懦的出来回禀,脸上全是吓出来的冷汗!
“混账!”张浪一鞭子抽在属下的脸上,顿时出现一道血红的痕迹,挨打的属下丝毫不敢躲闪,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因为自家首领用的是鞭子而不是腰间的弯刀,与死相比,这一鞭子就算是极轻的处罚了。
“草原上的勇士们,一只硕大的肥羊已经出现在你们面前,让我们像狼群一样扑上去,享受最肥美的血肉,用无尽的鲜血和灵魂,向伟大的昆仑神献上最神圣的祭祀吧!”弯刀在手,斜指明月,张浪向坡下聚集的上前马贼发出了劫掠的命令。
“吼!吼!”一片群狼撕咬的回应声,血腥盛宴开始了!
第十九章贪字是把杀人的刀
匈奴人是没有兵书战策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打仗的本领全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大自然,因为他们有最好的战术指导老师---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