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第354节

“可...可恶!”刘豹吞咽了一口唾沫,取出马背旁的淬铁大刀。

大刀厚重,约一米多长,还真别说,看看倒也是寒光闪闪,颇有威慑力。

“你就是此处汉人的领兵人?”

刘豹打量了一番高郅,双眼眯成了一条缝隙,在眼帘的缝隙中,诡异的绿色精芒,似乎要从眼皮下面溢了出来。

“正是!”高郅勒马提缰,昂头应道。

“那好,且看某来战你!”刘豹点了点头,感受着对面那名白甲骑将身上所传递出来的强悍气势与汹汹煞气,目光同时变得灼热了起来。

这是一个,值得他全力以赴的一战!

“我能够感应到,在你的身上,蕴含着一股强大的力量,我会全力以赴,还望多多指教!”刘豹双目泛光,与此同时,他的气劲缓缓提聚而起。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夹杂着强大的气势骤然,于他的身上,沸腾了起来。

“来!战!吃我一刀!”

说完,刘豹闷哼了一声,有一阵雷声滚滚而发,似乎不只是从鼻子里发出的声音,而是全身上下,同时共振响起一般。

于此同时,他双手握刀,由下而上轻飘飘的一刀撩起,而当这一刀达到最高点的时候,刘豹霍然上前半步,整个身体前压,这一刀猛然回转下斩,带着凄厉的破风嘶鸣,狠狠斩来。

对于草原勇士而言,他们往往更注重攻击力和破甲能力,对于轻巧变幻的刀法已经不太重视。

“仄!”一声厉喝,刘豹向前跨出半步,扭腰送胯,同时用腰部送顶,催马上前。

借着这跨前半步和腰部送顶的力量,胯下马匹,顿时以惊人的速度顺势一刀挥出,从面前的虚空之上一掠而过。

手臂像弹弓一样弯曲着,随着刀锋完全离去,这一部分势能在瞬间爆发出来,导致这一刀比平时挥砍的速度,要更快一些。

结果,让他骇然的是,高郅居然单臂持枪而挡;关键还稳稳的架住了刘豹的双手刀力,这份腕力简直骇人听闻。

反正刘豹清楚的知道,他自己是肯定没本事用这么单薄的一把枪把大刀挡下来的。

更别说持枪的手腕一动不动,稳如磐石一般,连手臂发力、青筋暴起的样子都没有半点。

“哈哈哈,再来!”高郅望着面前的匈奴人,勾了勾手指,虽然这个动作看上去不太礼貌。

可是,此刻站在战场上的高郅,偏偏每一个动作都让人感觉到协调顺畅,给人感觉就算他做出这个类似挑衅的动作,也让人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杀!”

刘豹感应到了高郅的强大,他犹豫了一下,毕竟就这样认输,的确让人太不甘心,至少也要全力发挥过,实在不是敌手再认输,想办法逃跑也不迟。

狠狠一咬牙,再度催马而动。

人借马势,一旦奔跑起来,就算不能说是地动山摇,也让整个前进道路上的地面,颤抖起来。

“呵!”高郅轻呵一声,轻松的出枪。

高郅的长枪,抖擞若雨,行云流水,根本分不清哪一招哪一式,只觉得动作与动作之间,根本就是顺理成章,似乎完全不需要用力,自然上一个动作的力量会推动下一个动作的施展。

配合着高郅飘拂的白色甲胄,与其说这是一套枪法,还不如说这是一套枪舞。

在高郅他的手中,整套枪法下来,既没有威风凛凛的气势,也没有杀气腾腾的表情。

整套枪法就像是山间缓坡处,安静的小溪流水,顺着山势,自然流淌。

二百九十四 快枪

“啊啊啊啊~!该死的家伙,可敢下马一战?”在被高郅那如雨绵绵的枪术给逼得完全无法靠近后,刘豹终于忍不住骂咧起来。

“...好,如你所愿。”高郅眉头都没有皱一皱,看着二人周围无形空出来的地方,淡然的翻身下马,如今的他,有那个自信。

“哼!”刘豹冷哼一声,下马后蓄力就狠狠的挥舞大刀,双腿前弓后箭,双手探出,沉喝一声,奔着高郅方向劈砍而去。

高郅持枪而挡。

“嗤——”

不过这一次,高郅却是被击退了,坚实的地面上,被高郅他的鞋子,硬生生的磨出了两道浅浅的沟渠。

要说单论力量爆发,高郅其实还远在这位大个子的身上,可是摩擦力这玩意不光是看力气的,还要看体重。

“哈哈哈,汉人,比力气,你可不会是我的对手!”见高郅被自己“击退”,刘豹却是忍不住大笑起来,同时,双手之上,青筋暴起,再度施加力气,压迫而去。

“啊啊啊啊~!”

“是吗?”淡然的看着面前脸色狰狞的刘豹,高郅抿了抿嘴,小腿后跟部,猛然发力,肌肉骤然紧绷。

“呲...”一声清响,刀枪相持中,高郅原本退后的步伐,陡然停顿。

紧接着,在刘豹还没有收敛起来的笑容中,蓦然转为惊骇的神色。

因为,很快他就突然发现,自己手中的大刀,赫然开始无规则的高速震动起来。

再一看,那边高郅的手掌,已然就按在刀背上,通过刀背的旋转,他能清楚的感到刘豹的用力方式。

于是,这等听劲的方法,对高郅来说几乎是一种本能,像刘豹这样只有一把傻力气的蛮人,自然的吃了闷亏。

其实,如果要说武器的使用技巧,刘豹自己都清楚的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渣,只会靠着一身蛮力硬生生挥舞。

套路来来去去,就是那么仗着力气大、气劲强悍来对敌人反复劈砍,真的碰上高郅这样的强者,无疑是要吃亏的。

只是他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只能硬咬着牙关,继续发力了。

“哼。”高郅眼眸一寒,深吸一口气,视自身为一口深潭,无数杂念正飘浮在潭水中,使得潭水浑浊。

呼吸吞吐,丝丝缕缕的寒气被吸入肺部,在两侧肺叶的枪气气罡中周转几圈,其中精华自然被吸入气罡之中,而其他气罡又被吐出,让这些气罡弥漫在身边,渐渐被吸附在身体皮肤表面。

这个倒并非是他的什么杀招,仅仅只是高郅在尝试着一种心里的揣测,并运用这种力量,来对付眼前那个,在他看来,除了力气一无是处的蛮人。

皮肤组织是一种多孔、多层次的人体表层覆盖物。

也就是说,皮肤组织并不像是内脏组织一样无隙可乘的,既然这些稀薄的气罡能渗透进皮肤,那么自然,就能在皮肤组织中留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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