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第726节

这个时代从军入伍对那些满腔热血的年轻人而言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同时也是一条难得的晋升渠道。

以至于每次汉军出征,路上都会有大量的彪悍少年自备兵器、干粮跟随出战,想在战场之上博一份前程!

可以说身为军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强度。

而中国自古就有尚武之风,尤其是燕赵一带,因为地处北疆,连年征战,民风极其彪悍,号称:自古多有慷慨悲歌之士!

这种尚武的风气从夏、商、周三代开始一直延续到了北宋。

从宋开始,重文轻武,武者在国家中的地位可谓是急转直下,可以说宋朝是中国人整体民族性格的一个分水岭。

汉朝以后,宋朝之前,所有年轻男孩的人生目标基本都是:“好好练武,长大以后当大将军,像霍去病一样,封狼居胥!”

宋朝之后,所有年轻男孩的人生目标则变成了:“好好读书,长大以后考状元郎,跨马游街,入京潇洒!”

从此尚武之风彻底没落,文教之风兴盛而起,在华丽的宋词暖风之下,中原王朝变成了一个艺术的国度,随后就是异族入侵,割地、岁币、称臣,最后崖山之后再无中国……

不过,也正是因为此时还尚武彪悍的作风,让这个时代的汉人,脊骨挺直。

哪怕,杀戮血腥,残酷的镇压,也无法消磨骨子里的骄傲!

“轰轰轰…”

熊熊烈火,猛烈的蔓延肆虐着,到处残破的景象,被践踏的田地,燃烧着的树木,恶臭的尸骨,所有的景象,最终汇聚成了一副惨烈的画像。

连绵的劫掠,肆虐的火光,天色微亮时,满载而归的匈奴士兵开始撤退了。

他们的马车上载钱粮,马后载妇女,被他们光顾过的并州之境,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啃食的格外干净。

隐隐约约中,大量的木制建筑物还在熊熊燃烧,不时崩塌,而无数百姓的鲜血,则成了它的陪葬品……

无数的老者被残忍的杀害。

对于那些匈奴而言,汉人最重要的只有女人,这些年幼或老迈的身体已经无法适应长途的跋涉。

留着他们只会拖累撤退队伍的速度,就像自然界所有的物种一样,当灾难来临时,年老体弱的个体就会被自然舍弃掉,把生存的机会留给种族中那些年轻的个体。

这同样也是属于大自然的法则:“去弱留强,适者生存!”

他们的速度有点慢,不知道前行了多久,后方忽然响起了马蹄声。

“报!后面有汉军追来!”

“什么?多少人!”

“一人…”

一人?

匈奴士兵们都是笑了起来,有的人更是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回去继续盯着吧。”

“该干嘛干嘛!”

这批匈奴士兵里面的小头目冲着斥候摆摆手,自己给自己又是灌了一口酒。

一人的前来?不是他小瞧,而是真的完全不看在眼里。

这时候,匈奴士兵们都为这件事大声喧哗起来。

“还记得上次吗?我们碰到了一队足有三十人的汉人队伍,领头的是个使枪的还是耍刀的来着,跟我们正面交锋,结果被打的屁滚尿流。”

“还有一次,百人队伍在拦截我们,还不是被我们轻松逃走!”

“一个人啊!太好笑了!”

“哈哈哈哈!”

无一例外的,匈奴人中都是嘲笑与轻蔑的鄙视声。

身经百战的他们,实在对一个汉人,提不上任何兴趣,根本不放在眼里,哪怕他看上去好似一个将军。

在这并州边荒的地方中,而且还是偏僻的地带,汉人的军备力量并不强大,他们可以任意妄为。

当然,很快,他们就会感到后悔,并为此付出代价!

这批匈奴士兵们,继续带着虏获百姓,走得奇慢。

高郅单骑加速,迅速在向西数里的地方,追上了负责看管百姓的二十名匈奴后卫。

匈奴士兵没料到,此时正处于混乱的汉军,竟有人敢追出来。

一名小头目大约是急于表现,不等命令,就带着三个喽啰策马而出,迎了上来。

高郅的两腿轻轻一夹马,马儿便向前冲出两箭之地,与小头目迎面交马。

小头目长矛向高郅的心窝刺去,高郅仗着自己的实力,并不招架,只是身形一闪,张开胳膊。

将长矛夹在腋下,而后一手紧握矛杆,怒吼道:“起!”重达一百六十斤的匈奴人便被带离马背,悬在半空中,却又紧握长矛,不敢松手。

其余三名匈奴人见高郅的注意力在头目身上,以为有机可趁,纷纷调转马头冲来。

却被高郅单手持枪,将小头目的身体作兵器横扫过来,当场砸翻一人,而小头目,也因此昏死过去。

另外两人见机会已失,想要逃跑。却又被不依不饶的高郅赶上,一枪抬臂,扎透后心。

六百一十九 驰援

当高郅进入杀戮状态的时候,他杀起人来的速度,当真是快的吓人。

一骑当先的他,挑杀迎面而来的三名匈奴士兵后,不做停歇,继续纵马直直插入那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十数名匈奴士兵之中。

“驾!”高郅一声闷喝,手提缰绳,用力一拽,勒马原地奔踏。

“啊!”一声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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