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定然要去!”
高顺当即道:“此去不为胜负之数,为的是让全军将士见到君侯还在为粮草而奔波,振奋军心所用。”
“好,”吕布心里暖了一下,高顺果然忠心耿耿,没想到已至如今境地,宛如穷途末路,他却依旧还愿意跟随身旁,不曾离去。
而且还这般劝戒,是该为军士稍做些什么,以此提振士气。
“那就,让文远亲自领兵去,他麾下骑兵老道,战马品相极高,多年作战未曾有败绩,应能立功。”
“好!”
高顺当即抱拳而去,脚步坚实走了一段,忽而定住身形,勐然回头向吕布道:“将军,封侯之前,为闻达天下,扬名四海而奔波。”
“如今虽至末途,为何因此颓唐。大丈夫岂能郁郁而终。”
“哪怕无路可进,自有陷阵之志不失也。此乃当初将军命我建营之语,今为何忘哉。”
“高顺……”
吕布神色大动而起身,眼眸里竟然颇有光雾,而眼神也忽而锐利了许多。
“好,得君之言,醍醐灌顶。”
“从今日起,戒酒!
!”
吕布咬牙怒喝。
“此战,命文远必要取胜!而后我等将再图杀出广陵,再寻他处立足!”
“喏!”
高顺闻言,又重新转身回来,面对吕布郑重其事的抱了抱拳。
第一百五十二章 哪来的小将,胆气冲天!
三日。
广陵浔泽附近,山林较多。
张辽早已经一天之前带了兵马埋伏在附近,派出前哨去打探粮道的踪迹。
果真是有些门道,大有所获。
“兵马一千人左右,”前哨探马来报,说得极为仔细,“粮车二十八,每车应当数百石,算下来应当一两万石粮食。”
“若是全部拉回军营之内,可支撑月余。”
“战马不算雄壮,为首的将军颇为年轻,体格瘦弱,平平无奇也。”
张辽伸手轻轻地摩挲着下巴的胡须,神情严肃沉思,道:“告诉全军做好准备,下去劫粮便走,不要过多停留。”
“那首将能斩就斩,若是不能就立刻撤走。”
“喏!”
副手前去传令,在远处山林小路、空地排列的骑兵尽皆上马,绑缚铁带,戴铁盔附甲,随时做准备。
片刻后,等待粮道上的运粮军队行过,头尾难顾的时候,直接冲锋杀其腰部军阵。
“杀!”
“先杀敌军,再抢粮!”
张辽在千人大喝之中当即怒吼,所有骑军手持长枪,纵马向人群去。
不过片刻之后,运粮的兵马居然忽而反应了过来,纷纷聚拢到辆车之下,每两三日抽出一张大盾。
铁盾十分厚实,足足有一掌之厚,重量极其沉重,挡在身前排成了一排。
当!
!
冲锋而下的骑兵直接撞在了大盾之上,因前冲之势无法止住,两侧翻在了地上。
战马希律律悲鸣,几乎是痛苦哀嚎,片刻后自大盾之侧伸出长刀,直接斩头,同样也斩在骑兵之身。
但是对战马却没有丝毫损伤。
这时,前后两端的兵马同时而动,宛如两翼一样,朝张辽包抄。
“遭了!”张辽一看这态势,便知道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兵马。
若是撤不及,极有可能要出大事,“先走!撤出来!”
张辽此刻大喝了一声,也自然有应对,当即让兵马接连撤出,率先回军到野外,离开战场。
不过方才先头部队却已经退不出来,一瞬间折损了几十人。
盾后的兵士拉上战马,当即翻身上马就走。
而张辽在一瞬间抬头,又看到那为首之将提枪拍马,冲自己飞奔而来。
“迎上去!”
张辽此刻眉头紧皱,心中来了怒火,小将也敢奔来相斗,想以战而扬名。
岂能令他如愿!
张辽脸色微沉,纵马也去,身旁八百骑兵当即跟随,衣袍翻飞如旗卷。
猎猎作响!
刹那间仿佛两把长枪对刺,一下拼杀在一起,激流对撞。
张辽挥大刀噼砍,就在赵云眼前,被近持的长枪格挡住,而后再于交错的一瞬间突刺向张辽脖颈。
甚至还松手而脱,扔出一瞬间,长枪仿佛忽然长了一臂,刺张辽未果,当即横扫向后,枪尖立斩一人。
然后俯身向前,在拉住缰绳夹马冲锋,一枪刺出又杀一人。
此后在乱战之中,杀出重围,到开阔处后,率身后骑兵自两侧绕开,各自占据一方,交错的瞬间,双方都有折损,而张辽的骑兵因为久疏战阵,缺了几分进退有度的严整,死伤更多。
战马跑向了林深之处,也有不少停留在原地,靠近自己主人发出悲鸣。
一次交锋,张辽同样也斩杀两人,但都很费劲,有些骑兵竟然可以反应过来,甚至形成反击,差一点能威胁其生命。
甚至有两名骑兵杀掉了他的一个副将。
这个瞬间,张辽的脸色顿时凝重。
他已明白,这伙绝对不是普通的兵士。
包括那些在腹部的运粮的盾兵,他们的盾阵一看就已经操练了许久,是以在大盾抵挡了骑兵冲锋之后,同样可以整齐划一的在顷刻间出刀来,斩杀骑兵。
随后又拉取战马以自用。
有如此矫捷的身手,恐怕还可能是徐臻身边的精锐之师。
“都小心一点,敌人来头不小!”
“喏!”
张辽须发皆被微风吹动,面色沉沉,说话的声音都变得凝实了很多,双目一直如狼一般紧紧盯着在远处的赵子龙。
在他看来,这些人若非是为了诱他们从广陵出来劫杀,那就是真的要确保万无一失的运粮到徐州去,因此才会以如此普通军备着身,来掩饰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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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随时可以进发。
那么,此前徐州到广陵的军情书信,也是为了快速送达,才会铤而走险。
要不然,就是根本不把我们温侯放在眼里。
张辽在一瞬间做出了分析,而他的认知,并没有想到徐臻是刻意在诱杀他们,主要不明白他为什么。
毕竟广陵根本不算是富饶之地,现在吕布又没有治理之能,百姓民心不存,如何耕种?今年的春耕甚至都是一塌湖涂。
到了秋收之后也自然不会有多少粮食收成,这样的话,在广陵所驻军的时候越久,那就意味着吕布军中的兵马会越发的羸弱。
最后甚至还会缺粮导致境界发生哗变,行军多年,张辽当然能看得出这些发展态势。
如此,他更加不认为徐臻这样的人会刻意来攻打广陵。
因为内患,是可以被外敌消除的,若是激起了温侯军中斗志,说不定还能意外的暂时消除内患,一致迎敌。
况且,就算是此战能赢,又能获得什么呢?
张辽思索了一下,异地处之,他看不上自己军中任何东西,兵甲?兵马?
都不可能,战马他们九江也有,总不能为了战马就来特意运粮诱敌吧?
“又或者,是为了养军势?”张辽双目微眯,觉得大有可能,有些人的确是会为了培养军势,让自己刚刚组建出来的精锐部队,不断的进行小规模的战役。
以此养成百战百胜之势,日后在作战的时候,就自然懂得如何勇勐。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这不断进行战役,保持高度厮杀,吸取战场经历的行径,便属于是“知己”的阶段。
唯有知道自己军中的优势所在,才能真正迸发出强悍的军力。
“杀过去,尽可能去围杀那名小将,切莫轻敌,找准机会一起上。”
张辽轻声说道,周围的两个副手当即点点头,各自伸出手做出了手势。
让身后的所有骑兵看到。
这是他们多年来养成的默契,在交战的时候不需要如何嘶吼相传,通过副手的手势,确定数套动兵的军略,因此这些年,张辽在作战的时候以诡谲快速为主,多可得胜。
其原因就在于厮杀之时,依旧能够灵活多变。
下一刻。
张辽率先催马而动,左手拉住缰绳,右手则是将大刀完全扛在了肩膀上,一脸冷漠,俯冲而下。
自微微隆起的山丘高坡,冲向赵云。
此时赵云也集结了兵马,让后军将粮食调转方向拉回去,同时故意割破了一袋,在地上留下米粒,拉出了数条痕迹。
赵云迎面上马,再带兵冲杀一个来回,此时他脸色颇为坚毅,右手持枪紧握,转瞬间再次杀到,和张辽对了一枪。
又是在毫厘之间被他侧身躲开,险象环生。
但接下来,张辽身后的骑兵竟然是交错而行,几乎都扑向了赵云。
“糟了!”
赵云脸色大变,双目顿时圆瞪,挥舞长枪左支右绌,抵挡刀剑,杀了一二人后,耳边顿时风声呼呼,极为惊现。
只怕是稍有不慎,就会有大刀落在脖颈上。
只见他眼明手快,左手拉住了缰绳,右脚勾住铁马镫,身子一歪躲到了马肚子一侧,而后将手持的部分上移,只拿着靠近枪头侧。
以枪底在地上摩挲。
其力大,令战马感受到了阻力拉扯,逐渐放慢了速度,于是身后骑兵同样拼杀过来,将赵云两侧护住,他又才勐然起身,宛若游龙翻身般,一枪横扫,砸倒了两个在眼前的骑兵。
于是逐渐的,战马冲锋之势已挺直,进入了乱战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