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缪后知后觉,他拍着后脑勺,“我说呢,太子怎么调将不调兵。原来是这样。”
杨缪和李信一同盯着舆图,他很快就感叹道,“太子这招实在是妙啊!”
“这实在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原来太子之前留下十万人占领平舆,三十万人则去追着楚军的大部队,为的就是吸引楚军主力啊。”
“太子从一开始就在布局谋篇。这要是成功了,不出一个月,楚国全线崩溃啊。”
李信肃容,“太子确实妙计。只是若要完成这件事,恐怕难度非常之大。一旦我军离开城父,楚国那边必然得到讯息。到时候,他们一定会班师回巢援救城父。”
杨缪笑着捋须,“嗯,这么一来,到时候太子就去攻打楚国军队,便能一举击败他们。”
李信却道,“这只是一种情况。事实往往不如人意。太子担心的是,楚军会在最后一刻全力反扑。困兽之斗,是最为可怕的。”
“太子不希望我秦军死伤过多。而楚国他有这样的实力。”
杨缪黑着脸,“我明白了。太子是想保存实力,为秦国日后考虑。可是我秦军此次参战六十万人……”
话说到嘴边,杨缪忽然想明白了什么。
“这么说,实际上我秦军的人马……”
“事已密成。这件事,只有我和杨将军知道就可以了。”
杨缪顿时拍手大笑,“妙啊,果真是连环计,一环扣着一环,这下楚军是深陷其中啊。”
“我们还是尽快行动吧。”李信催促。“我们早一日行动成功,太子那边就能早一日摆脱危险。”
杨缪笑道,“不着急。这平舆城里,都是内奸,大军若动,平舆城里一定会传出消息。”
“不过,从平舆取道前往寿春,却是最快的。太子的计划确实完美。”
李信则道,“可是只要我们一动手,项燕就会立刻反应过来。到时候太子就危险了。”
这个后果,是所有秦军将军们都不敢想象的。
“太子这是以身犯险啊。”
“所以我们绝对不能输。”
杨缪低头望着案,他将酒一饮而尽,随后拍着李信的肩膀,“既然已经这样了,那就干到底!”
“你先休息,好好睡一觉,等醒来再做决定。这一次,你可是要指挥的。”
杨缪不住地拍着李信的肩膀,劝导其早点休息。
李信这一躺下,自然睡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
杨缪出了府邸,心中十分焦虑。
这太子又要在最快的时间内灭亡楚国,又要保证秦国的损失是最小的,所以不得不出一个看似是上上策的下下策。
这要是成功了,那就是千古绝唱;若是失败了,那就是赵括再世。
看不出来,太子平日里温润文静的一个人,骨子里倒是个狠人啊。
对自己都这样狠,对别人又怎么会好的了呢。
杨缪心中分析着未来秦国的主人。
普通人似乎永远也理解不了一个帝王所想,除非这个普通人他想成为帝王。
六月底,天气越来越热,地上的虫子越来越多。热浪扑面而来,肉眼可见的蒸气从地面上灼灼上升。
天地间像个大蒸笼。
夜间时分,李信抬头望着天空。
“白天太热了,将士们长途跋涉必然会中暑,而且很容易暴露大军踪迹。所以我们只能是晚上行军。”
“可是楚地多山林,沼泽,要么夜间亮火把,要么就是凭借月光。而一月里中旬是月亮最亮的时期,中旬前后一共有足足十天。”
“现在中旬已经过去两天了,如果我们现在不行动,那就又要等到下个月。而且下个月只会更热。”
杨缪皱眉,“你可要想清楚。我们可是足足十万军队,这次可是一路攻城略地打进寿春,如果是夜间行军,这根本走不了多远。”
“所以我提议,你我兵分两路。你带领兵马在后面镇压城池。我只带一万人马,夜间奔袭楚国新蔡。如何?”
杨缪皱眉,“你是主将。”
“现在我命令,带着大军在后压阵。”李信用不容置喙的语气说着,“如果我们在前方遭遇挫折,能够把损失降到最低。”
李信悠悠地说着。
杨缪听了,却大为欣喜。
“我看到一位昔日年轻勇敢的将士,他变成了一位可以战争的将军。”
“你说什么?”李信听得莫名其妙。
“没什么。”杨缪听到李信这样的安排,只觉得胜算多了几分。
一个真正的将军,他不仅仅要知道对方的弱点,更要明白自己的弱点。
发挥自己的长处,掩盖自己的弱点,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杨缪没想到,曾经那样猖狂的李信,如今居然变得如此沉稳有度。
好,太好了。
李信望着杨缪,“那我们这就开始?”
“我一切都听你的指挥。你尽管放心。”
李信上次吃了太多的亏,却也长了很多教训,“可是粮草该怎么办?我们这次要去的可是楚国腹地,十万大军的粮草供应,可不是小事。补给线太长了,又都是沼泽地,后勤恐怕难以运送军队入内。”
杨缪便问,“那过往将军是怎么处置的呢?”
“过去我只带最少量的兵马,打到哪里吃到哪里,不会多加停留。一旦军队人数变多,情况就会变得复杂。”
杨缪便道,“既然这样,那我们的军队就全体舍弃粮草。”
“啊?”李信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如果李将军能在一个月内,直接打到寿春城里去。我们就能坚持一个月内始终和您保持二十里的距离,为将军善后。”
李信纳闷,“杨将军有什么妙计吗?”
“没什么妙计,不过是一天一顿,全军自己带齐粮食即可。”
李信只是皱眉,“那可是足足九万人,一路上一天只吃一餐,长途跋涉怎么受得了?”
杨缪笑笑,“李将军,打仗本来就不是游山玩水,我们都是将士。作战本来就是艰苦的,哪有那么好的条件。若是运气好了,可以给将士们炖肉吃,若是运气不好,连着几天喝粥也是常有的事情。”
“就这么决定了。”杨缪拍着李信的肩膀。
迄今为止,李信碰到过最理解他、最配合他的将军,也就是杨缪了。
“好!我一定在最短的时间内拿下寿春。”
杨缪对李信道,“我会为李将军挑选一支最为精悍的精兵,选上最好的弩机手,另外再配上军器监中最新的三棱矛,全力帮助将军。”
二将通力合作,几乎没有什么问题是克服不了的。
当天夜里,杨缪就让部将下去挑选精兵,带齐装备,随后分别带出城去。
行事十分隐秘。
等到了城外,李信这才出现在众人眼前。
凭借着明亮的月光,李信出现在众人眼前时,那一刹那全军哗然。
“李将军”
“竟然是李将军”
“李将军回来了!”
这些好似欢呼的声音在人群中此起彼伏……
当李信出现的那一刻,他的老兵们首先眼眶立刻湿润了。
驻守城池实在是太难受了,还是冲锋陷阵来的爽快啊,不仅如此,只有去打仗才能获得爵位啊!
而士卒们的反应,倒是让李信感到羞愧。他不知道其实他的士卒们一直都在盼着他回去打仗。
人心都是肉长的。大家都明白,上次战争的失败并不是李信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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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章 冲锋
明明月下,月色和凉水浑然一体,散发着清亮的光泽。
李信持剑正对着士卒们,双目也闪烁着光。
“都是我的好兄弟。这一次,跟着我走,兄弟们个个都能加爵!”
众人闻言,纷纷举起武器大呼,
“李将军!”
“李将军!”
在秦国的军功爵制下,谁能跟到李信这种作战风格的将军,谁就是一只脚踏上了秦王政的封爵名录上。
李信最喜欢的就是和敌人面对面的厮杀,他喜欢带头冲锋。
打仗的时候,负责什么任务的士兵最有利呢。
自然是属于收割的那一类。
其次就是冲锋的队伍了。
在战场上,冲的最快的,最勇敢的士兵往往能用自己的剑架在死神的脖颈上。
而那些一旦见到敌军和血腥的场面心中开始害怕的,想要逃跑的,这时候就轮到死神的利剑落在他们的脖颈上了。
生死,成败,越是大事,根本来不及让你思考去怎么做。
全部都在一念之间。
易经上讲,地天泰与天地否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正是一念之差带来的。
如果士兵们能在战场上忘却生死,光是一双眼就可以吓退对方。
而一旦表露出畏惧,倒也不是敌人突然就剑术高超起来,而是小兵自己就已经两腿发软,露出破绽,这样的士兵在战场上是非常显眼的。
就像是菜鸡落在了狼群里,自然死得极快。
所以打仗的时候,参与第一梯队的士兵,其最重要的素质不是什么身强力壮,技艺有多高超。
最关键的是要勇敢,不怕死!
只有前锋不怕死,才能为后军开出一条道来,才能带动全军的士气。
而正是这样的前锋队伍,往往最是能诞生烈士!未来的公爵,以及未来替补的战时指挥官。
现在,站在李信面前的就是这样一群不怕死的汉子。
有些时候,位置太高也不是什么好事。比如扶苏他可能终其一生也没有机会体验李信带兵冲锋的经历。
不管你过去是个怎样的人,当你加入这样的队伍,听着万众一心的呼喊。从那一刻起,你就忘记了自己是个单独的体,融入了整个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