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一眼看过去,就能让人感受到他们是真正的军人,而非什么扮作军人的民夫。
与这样一支部队一同前行,自然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除去他们这支使团外,这些民兵其实还有另外一项职责,也就是要将那些从安条克赶来举办集会的商人,护送回安条克,避免路途中可能遭遇的危险。
而商人们对于民兵的存在也见怪不怪,他们并非是第一次见面,也不是第一次相伴而行。
但同时,他们也不是特别熟悉的,更多的像是履行某项义务、职责,是体制在运转的效果。
可见,这并非一时兴起,也并非是特意为了照顾他们使团才做的这样安排。
一路没有多少事端,但随着一路向西南的前进,不知何时起,周围的农村数量开始增多,这也意味着他们这支庞大的队伍,进入安条克的精华地区。
当夜幕落下的时候,民兵队带着商队还有使团抵达了一处乡政府驻地,得到了当地政府的热切招待。
也就是在这个乡里,默罕默德见到了安条克总督府的总督兰斯。
九月,烈日悬挂在天穹上,金色的阳光洒落在大地,广袤的田野被染成一片灿烂的金黄。
兰斯却就是带着人,在同许多农民们一起,挥舞着镰刀收割着著名的叙利亚小麦。
当兰斯注意到默罕默德他们的时候,也没矫情,而是选择放下手中的农活,主动过来迎接。
初次见到兰斯的时候,默罕默德很难想象,一个在地位上同强大埃米尔没区别的人,可以表现的那么和蔼可亲。
原先还有些丰盈的兰斯,在安条克这么多年下来后,体型瘦了一些但不多,面上时常挂着和熙的笑容。
让人难以想象这么一个人,却签发了耶路撒冷王国中最多的流放令或死刑令。
是的,兰斯在过去十年里,对安条克地区的统治,其威名也足以让阿萨辛们感到动容。
各种试图违抗他政策的贵族,又或者那些试图劫掠的游牧民,前者被流放,后者直接处死。
经过他手被判处死刑的人,可能已经超过千人了。
行事如此酷烈的人,在实际接触中,默罕默德却觉得对方很好说话,面对各种问题都能耐心解答。
就比如说,默罕默德注意到安条克这边的“休耕地”与众不同,然后贵为总督的兰斯,就非常轻松易于理解,且兼具专业性的回答了他心中疑惑。
在大批量的使用肥料前,绝大多数时间,绝大多数地区,都不可避免的面对土地养分被过度消耗这一难题。
毕竟古人可不懂什么氮磷钾,地力不够了,农业就是会减产。
而为了恢复地力,也就只能让土地一段时间里不种植农作物,以恢复地力,这就叫做休耕。
休耕可使土地恢复和储存有机物,同时保持水分,而将寄主暂时移除也可扰乱害虫的生命周期和土壤中的病原体。
这种休耕,在早年欧洲一级环地中海地区,通常是二圃轮作,也就是一个农奴20英亩(120亩)的地,每年只种10英亩,还有十英亩,就搁那里啥都不干,让其长草。
这其实是非常低效的。
因此在9世纪到11世纪间,人们开始向三圃制转变。
在三圃制种,一个庄园或村庄的可耕地被分成三块大田,一块在秋天种植冬小麦或黑麦;第二块田种植豌豆、小扁豆或豆子等其他作物;第三块田则休耕(不种植)。
谷类作物会消耗地面上的氮,而豆科植物可以固氮,从而给土壤施肥。
休耕的田地则很快就长满了杂草,被用来放牧农场动物,它们的排泄物给田地的土壤施肥,使其恢复养分。
作物种植是每年轮换,所以每三年中每个田地是种植两年。
这种有些复杂的模式,毋庸置疑是需要一定大范围农业协调能力,以及救济互助的,独门独户进行耕种的话,相对来说风险较高。
因此庄园制经济,在这个期间,反倒是被强化了。
而盖里斯的意外出现,则将这个进程进一步推动。
将原先出现于16世纪初的四圃制,提前三百年问世,在十年前便于外约旦地区进行试点。
而如今人才储备足够后,也开始向耶路撒冷王国治下各个地区进行推广。
不论是二圃制又或者三圃制,默罕默德都是略有了解,清楚休耕地的情况。
但安条克地区的这个“休耕”,又有点不对劲。因为那些耕地上,并非随意长着杂草,而长着清一色的一种默罕默德往日里没注意到的一种“杂草”。
“这是什么?”默罕默德有些好奇。
“三叶草。”
“草?”
“对,我们特地种植的草。”
兰斯如此回答了默罕默德,而那些与他同行的商人们,则用行动表明了这些草是干嘛用的。
那些商队里的商人们,各自牵着自己的马,来到这“休耕”地上。
然后那漂亮而雄壮的马儿们,便温顺的低下头开始咀嚼起这片休耕地上的草料。
虽然马的表情很难读懂,但默罕默德本能的感觉,马儿们非常喜欢这种草的味道。
“我和这边地的农场讲好了价钱,这两天的草料都是他们出,而我们要支付一定的银币。”
一旁有一位商人补充了一句,当然他所要支付的钱其实并不是很多,因为除去银币之外,他们商队还向这片耕地支付另外一种报酬,即牲口的粪便。
默罕默德并不清楚,土地管理方式,从原本的粗放模式,变得愈发追求效率,本身就是农业革命的特征之一。
这种追求效率,并非是类似于天朝的精耕细作,实质上并不依赖于投入人力来提高产量。
而是更加的“科学”将工作内容进行了区分后的结果。
以英国举例,在16世纪早期的时候,人们仍然对村庄或者庄园上的牧草实行粗放的管理方式,靠天吃饭。
但从17世纪开始,英格兰人逐渐把三叶草等作物移植到休耕的土地上,与三圃轮作制相结合起来。
加上当时的英国已经开始对牲畜进行良种培育,一时间在得到稳定的牧草供应下后,原本休耕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的土地,也能生产起羊肉。
当时的贝克维尔甚至将自己培育出的“因纽特羊”称为“变草为羊肉的机器。”
而他们所处的这处农场,作为四圃制,则更进一步。
其首先将农场上千亩的土地分为四个部分,地块一:种植小麦或黑麦、地块二:种植萝卜或者甜菜,地块三:种植大麦或燕麦、地块四:种植着三叶草或苜蓿。
三叶草这种作物,是盖里斯借助阿拉伯商人,从西班牙地区刻意引入的。
因此默罕默德先前没认出来这种“杂草”,其实也正常。
毕竟,西班牙人驯化三叶草,也才“刚刚”过去两百年,对于其他地区人来说,这仍然是一种新奇作物。
在这四圃制中,小麦或黑麦作为主要粮食作物,为人提供口粮;萝卜和甜菜主要用于喂养牲畜,部分可供人食用;大麦或燕麦,则可用于酿造啤酒或喂养牲畜;至于三叶草这一类的豆科植物则是固氮,以及牲畜提供饲料。
可以说这片农场上,有接近一半的土地,都是生产着与主粮无关的作物。
这种耕作方式,看似能提供的主粮不多,但却能够将大量的土地养分转为蛋白质,为民兵们提供充足的肉食。
而三叶草作为豆科植物,有着固氮的作用,牲口在吃掉萝卜与三叶草乃至于各种作物茎叶的同时,还能制造大量的粪肥,来补充土地养分,以提高地力,增加谷物产量。
四圃制是在三圃制的基础上,利用了休耕的机会,种植三叶草、苜蓿、萝卜、麻类等作物。
而萝卜、苜蓿、三叶草等作物,虽然不能直接变作人类的主粮,但却能在休耕的同时,快速恢复地力,并且提供额外的蛋白质产出。
默罕默德花费了一些时间,渐渐明白了农场的耕作方式。
当他听说这片土地上种植小麦时的产出时,也不由的张开嘴咧着牙,颇感意外。
毕竟,这片土地上的单位面积小麦产量,已经快要1.5倍于他们马斯亚夫城堡附近的耕地了。
而这还只是安条克这边优越性的一方面,另一边在于单纯的将土地耕耘方式变成四茬轮作制,其实并不能提高主粮产量,反而会降低主粮产量。
四茬轮作的真正优势在于,能够用更少的农民得到更多的产出,在于除了得到主粮产出外,还能得到大量的肉类供给。
这些肉类供给,满足了农场工人的体力消耗需求,还能拿去使得民兵群体变得愈发强壮。
而这种大面积土地种植作物统一变更的模式,则决定了独门独户的自耕农家庭,难以完成。
期间不同作物的特性,生产工具的协调,都在要求必须要有一个较为成体系化,且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的管理层存在。
这也是为何盖里斯也好,兰斯也罢,都在试图将原先就有一定集体生产特质的庄园,要转变成更加成体系管理的集体农庄的原因。
就盖里斯所知的情况来讲,很多人对于集体农业的生产模式,是有一定误解的。
所谓的集体化农业,在事实上是同精耕细作模式不匹配,且背道而驰不一定能兼容的。
第326章 现世救赎,已不再是妄言
真正的集体农业生产,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要更接近于流水线的工厂概念,而非天朝传统的农户种植。
(此处省略一百字)
首先明确第一件事,大规模的集体农业生产,并不是追求土地产出的上限,而是要确保单个工人生产效率的稳固,是在保障土地产出的下限。
这个目标、追求,从客观上而言,就与新天朝时期并不怎么兼容。
刚成立的时候,总人口5.4亿,耕地面积14.82亿亩,人均只2.74亩耕地,依照统计年鉴,新朝元年,土地亩产平均下来仅69千克,小麦亩产仅43千克,扣除种子数量后,每亩地不过是60千克的产出。
换而言之,即便是新天朝竭尽全力平衡分配,扣除掉粮食和损耗后,人均所能食用的粮食,也不过是164千克左右。
而12世纪的一名英国农奴呢?
按照某些记载,一名主教曾因为一名农奴仅只有20英亩的份地,所以特地减免了对方的什一税。
一英亩差不多是6亩地,换句话说这个可怜的、可悲的、穷困潦倒的农奴,因为仅仅只分配了120亩耕地的情况下,他已经处于生死存亡的边缘了。
便是连主教,都不忍心再去征收对方的什一税。
双方人均耕地的差距如此之大,以至于新朝如果只采用粗放式的耕种,那么粮食产出只会愈发不足。
而同时,因为长期战乱的结束,加上当时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新朝人口出现了史无前例的井喷。
英国佬没遇到的马尔萨斯人口陷阱,反而是在新朝时期上演了出来。
为了满足人口的基本粮食需求,不断加深精耕细作,获取更多粮食,其实已经成了必然趋势。
大米,在这其中又扮演了一个别致的角色。
就盖里斯所知,似乎、可能,所有以大米为主食的国家,都无一例外的进入了马尔萨斯人口陷阱。
小麦与大米两种作物,它们在种植过程中,表现出了不同的特质。
相较于大米而言,无论耕种者投入多少的心血,小麦的亩产量,其实都相对难以提高。
但大米不一样,大米的亩产量,是能够同投入人力所成正比的。
只要耕种者投入的心血足够多,其在古代可以轻松超过400斤每亩,在新朝时期,甚至于做到了1500斤每亩,个别地区夸张点的,在杂交稻出现之前,就能做到接近2000斤每亩。
对于一名父亲来说,他如果有足够多的孩子帮自己耕种水田,那么他自己便能得到充足的劳动力,从而享有更多的食物。
换句话说,在土地不能增长的情况下,增加劳动力就能带来粮食产出的情况下,多子多福确实是一条真理。
只不过作为孩子的一方长大之后,他们的土地份额几乎必然要比前代少。
可同时,他们依旧能选择增加孩子的数量,得到自己这代人的保障,只不过如此一代代下去,农民所能占有的土地,必然会跌落到一个难以言说的可怖境地。
而等到曾国藩说出那句:四十年来该杀未杀之人满坑满谷时。
一个看似壮硕的社会,只要因为一丁点的波动,便会:岁大饥,人相食。
日本人面对这种情况,他们的选择是直接把次子群体开除了人籍,在日本幕府时代,次子如果寄居在兄长家的话,可以说直接就是长男的“奴隶”。
只要人不再是人,那么自然不会饿死人。
另外一个点在于,(此处省略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