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主 第101节

“野牲口自己都能处理这个——胖子,看不出你能跑这么快。”身后传来老药子的声音。

胖子一想也对,在山林里面,哪找接生的去,于是心中稍稍安定。陆陆续续,大伙都上来了,奇奇从二柱子的脖子上滑下来,钻进鹿栏。

小手扬起,摸着梅花鹿满是斑点的后背:“加油,加油啊,小宝宝都快出来了!”

胖子咂咂嘴:要是有一架照相机该多好,记录下这永恒的瞬间。

或许是奇奇的鼓励发挥作用,梅花鹿身子猛地后蹲,一个湿漉漉的小鹿就躺在草地上。

耶——奇奇一声欢呼,拍拍梅花鹿的脑门:“你真棒啊——”

梅花鹿没时间和她亲近,掉过头,开始用舌头在小鹿身上来回舔,使小家伙的毛发渐渐干起来。

在场的所有老爷们心里都微微一颤,一缕柔情荡漾其间,久久不去。胖子的脑海里很自然地浮现出一个词:舔犊情深,今天才算真正理解这个词啊。

“点点,快起来!”奇奇猫着小腰,攥着小拳头在那使劲,在她的眼前,那只刚出生的小鹿正在奋力挣扎,纤细的小腿在空中乱蹬。而点点,则是小奇奇给这个新生命的冠名。

小点点现在比猫大不了多少,估计也就是三四斤,它四肢细长,后背上有星星点点的斑点,所以点点这个名字虽然是奇奇信手拈来,但是却十分神似。由此可见,小奇奇取名的本领已经登堂入室,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

看到点点无论如何努力也站不起来,奇奇有点着急,伸出小手去帮助它。

“停——”王三炮嗷唠一嗓子,吓得奇奇连忙缩回小手,瞪大眼睛望着三爷爷,满脸惊愕。

“三叔,你吓着奇奇了。”胖子也有点不满,干嘛大惊小怪啊。

“你们懂个啥,小牛小马这些小畜生下生的时候,一定要它们自己站起来,才能学会走路。野牲口更是这样,像小鹿这样吃草的牲口,下生就能站起来,然后就得能跑能跳,不然,如何逃避野狼、老虎这些猛兽。”

胖子摸摸后脑勺,嘿嘿一笑,心里忽然有点感触:和它们相比,我们人类是不是有点太矫情了?

奇奇转着两只大眼睛,不知心里在想什么,小家伙的智慧,有时候胖子也琢磨不透。

忽然又联想到奇奇跟着自己回到这里的遭遇,或许也不见得是坏事,就像那只小鹿,虽然现在还很弱小,但是已经具备生存能力,终有一天会奋蹄飞扬。

一个古怪的念头忽然又在胖子的脑子里冒出:不知道奇奇的妈妈现在在哪里,从年龄上说,大概顶多也就和奇奇这么大,或许比她还小,甚至可以是一个班的同学——这,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还有我呢,本来是82年生人,现在还没出生呢,老爸老妈他们也才刚结婚,不知道现在看到他们会是怎么样——坏了,来年不会再生出一个我来吧?”胖子想来想去,脑袋里终于变成一团糨糊。

“点点好样的!”奇奇一声欢呼,只见小鹿已经歪歪扭扭地站起来,小细腿还有些颤抖,勉强支撑住身体。

颤抖着迈出第一步,小家伙的身子一栽,又躺在草地上。

伴随着它躺倒的是奇奇惋惜的声音,似乎她比小点点还着急。

跌倒几次之后,小鹿终于站起来,歪歪斜斜地走到母鹿身前,伸出小嘴巴去拱乳头,只是现在还没奶。

奇奇用小手抚摸着胸脯,长长吐出一口气,似乎完成了一项无比艰巨的任务。

胖子忍不住走进鹿栏,伸出大巴掌,和奇奇连击三掌,鹿群添人进口,他的心里比谁都激动。

“走,回去喝酒!”胖子豪气十足地大吼一声。

大伙脸上挂着笑,都憋足劲要好好喝胖子一顿。老药子临走的时候,还嘱咐二柱子他们,多加点精料,母鹿奶水充足,小鹿才能长得健壮。

二柱子憨憨地笑着:“没事,俺伺候过月子。”

第二天,鹿茸已经泡软,撤去外面的棉布,王三炮亲自主刀,切成薄片。只见他一把菜刀上下翻飞,切除的茸片比纸还薄。

老药子满意地点点头:“三炮老哥,我算看明白了,绝对不能上你们家吃饭。要是用这刀法去切肉,估计没等放锅里就被大风刮跑了。”

众人一阵哄笑,胖子却很有自己的看法:“那可不一定,要是涮羊肉,正好用的上。夹一筷头子,到里面涮一下子就熟了,蘸上点佐料,那吃着才香。”

“别说这个,一说哈喇子就嘀嗒鹿茸上边了。”王三炮手里不停,嘴里也不停。

“我这辈子还没吃过火锅呢,啥滋味?”老药子也咂咂嘴,向胖子问道。

胖子开始有点不敢相信,可是细一想也真是这样,没锅没料没肉,怎么吃火锅。在这个时代,恐怕城里人一年到头,能吃上一顿就不错了。

“今年过年,咱们靠山屯一定能吃上火锅。”胖子两眼炯炯放光。

茸片切完了,一层层摆到黄纸上面,然后拿到阴凉通风的地方风干就算成了。老药子估摸了一下:“胖子,这些鹿茸肯定能卖上一千块钱。下一茬质量虽然不如这个,但是也能卖六七百,一年就是小两千的收入啊。”

胖子咂咂嘴:“还是少点,分到各家各户,还不到二十块钱。”

“分钱?这鹿场不是胖子你自己的啊?”老药子更纳闷了。

“原来是我的,后来我们准备成立大青山股份公司,就归到公司了。药子叔,所以我们才会邀请你来啊,不是给我胖子当长工。”胖子真心想拉老药子入伙,他是过来人,更懂得人才的重要性。

“看你小子这胖劲,就像地主。”老药子爽朗地大笑几声。

“地主就地主,不过不是旧社会的地主老财,而是这片土地的主人。”胖子很好地诠释了地主这个词的含义。

“好啊,土地的主人,国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就是叫我们做土地的主人吗!”李队长在一边使劲点头,心里对承包大青山的信心更足了。

第二天,胖子和李队长坐着车老板子的马车,前往公社。道两边草木茂盛,无限生机,胖子悠闲地坐在上面观风望景,不时还点着一根烟,快乐似神仙。

相比之下,李队长心里却有点起急,屁股坐在车上也不安稳,一个劲嘟囔马车走的太慢。

“队长,那就买个自行车,来回骑着多轻省。”车老板大鞭子一甩,在空中炸了个鞭花,然后给李队长出主意。

“买自行车,那全家一年都得扎脖。”李队长早就有这个想法,但也就是想想,自行车、手表、缝纫机,这是当时的三大件,在农村都是稀罕玩意,不是一般人家能承受起的。

要不是李队长是一村之长,时间观念比一般人强,也绝不会买腕子上的老上海。好家伙,足足攒了三年钱啊。

而自行车,村里更是一辆也没有,出门的时候,夏天是马车,冬天是爬犁,要不就用脚量,还真应了那句话: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上一次老革命倒是骑回来一辆,结果就在村子里引发轰动效应,大人小孩天天跟在老革命屁股后面转,终于在两天之后,就把车链子给蹬折,变成了摆设。这次上公社,老革命还委托胖子给他买几节车链子呢。

缝纫机也是一样,村里人只是看不过,妇女们没有一个用过,听说那玩意用脚一踩,突突突就能跑线,又直又快,比手工方便多了。

不过也没有人家能买得起,靠山屯的妇女还停留在手工业阶段,扯布自己缝衣裤,穿破的衣服也有用,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在面板上一层一层用糨子粘起来。等干了之后,厚厚的一片,可以用来剪鞋底。

然后还要用麻绳纳鞋底,自己做布鞋,老老小小都穿这样的千层底。尤其是半大小子,最费蹄子,一年到头,得穿坏三五双鞋,就这样大姆脚趾头还经常顶出来呢。

想到这些,胖子看看自己脚上的布鞋,这鞋底还是去年冬天大辫子给他纳的,一针一线总管情,心里真热乎啊。

不过,热乎是热乎,也真是辛苦,大辫子以前没纳过鞋底,手心都被锥子把给顶出大水泡。

首节上一节101/935下一节尾节目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