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轩没有提诗稿的事情,两人默契的什么都没有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不过和以前的相处相比,他们更为客气和疏离,似乎刻意的保持着距离,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保守着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
这种若有若无、若影若现、若即若离的感觉非常奇妙。
他们偶尔的对视,不小心的肢体接触,说话时默契的配合,总能找到共同的话题,这些小细节让他们觉得愉悦。
似乎两人的心灵是相通的,只有他们彼此能够了解。
在这种心有灵犀的状态中,两人工作的效率很高,《乱世佳人》的进度超乎寻常,写了将近30万字。
一个多月后,邮轮终于抵达了美国。
按照外交部的建议,先安排林子轩和季鸿明会谈,看看能不能达成和解。
在王庚的牵线下,纽约曼哈顿区的一处餐厅内,林子轩和季鸿明时隔一年再次见面。
一年前,林子轩还是个稚嫩的穿越者,为了剽窃世界名著的理想而努力,却处处碰壁,最后不得不黯然回国。
如今,他有了自己的事业,有了名望,自信满满。
季鸿明看起来衣装光鲜,仪表非凡,却掩不住深深的疲倦。
这些日子他的境遇并不好,他原本靠着从出版社预支的稿酬生活,一旦《老人与海》出版,他有了名望,稿酬自然会越来越多。
但这种美梦被林子轩生生打破。
当《新闻报》的记者把林子轩将要来美国和季鸿明对簿公堂的消息散布出去之后,出版社暂停了书籍的出版,其他报纸杂志也不再刊登季鸿明的稿子。
他的生活又回到了原地,他虽然还住着高级公寓,却没有钱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了。
只有一些记者围绕着他,想要刨根问底,挖出事实真相,让他不堪其扰。
美国人不是傻子,相反非常实际。
你能为他们创造收益,他们就会追捧你,一旦发现你会影响到他们的利益,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把你一脚踢开。
季鸿明弄不清楚,为什么以前对他笑脸相迎的记者们变得如此的面目可憎。
他把一切都归咎在林子轩的身上,如果没有林子轩的捣乱,他的生活将是多么美好啊!
两人会谈的重点是《老人与海》的创作版权问题。
林子轩承认《老人与海》是季鸿明翻译的,也可以不去追究季鸿明在美国的所作所为,相反还会给予季鸿明补偿,这是翻译稿件的费用。
但季鸿明要承认他只是个翻译者,而不是原创。
季鸿明对此严词拒绝,他已经没有退路了,他想要优渥的生活,要名利双收。
一旦承认了这件事,他将会身败名裂,被美国社会所唾弃。
他坚称自己才是《老人与海》的创作者,林子轩只是一个无耻的剽窃者,利用他的友谊,偷看了他的稿子,还企图用权势来压迫他。
季鸿明把自己伪装成被欺凌的弱者,这是他的策略。
因为这件事引起的轰动,有美国律师愿意帮助季鸿明打官司,这就是律师帮助他设计的形象,能够引起大众的同情。
林子轩是个有钱有势的大人物,季鸿明是个有才华,但没有后台的小人物。
这些律师无利不起早,他们看重的是这件事的轰动性,从而为自己扬名,而且一旦季鸿明获胜,就是一颗任凭他们宰割的摇钱树。
两人在关键的一点上谈不拢,会谈不欢而散,只能对簿法庭。
林子轩回到饭店,在《新闻报》记者的引荐下,见到了一位传奇人物。
此人是美国第一位华人律师,叫做张康任。
张康任于1860年出生在广东象山县南平乡一个商人家庭,是清政府公派的留美幼童第一批30人之一。
当清政府因担心这些学童过于美国化,而下令召回全部留美幼童时,张康任已经是耶鲁大学法律系一年级的学生了。
他读过菲利普斯安多福学校,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曾经取得美国国籍,成为第一个在美国执业的华人律师。
然而,因为美国1882年颁布的《排华法案》,他的美国国籍被认定无效,而其律师资格也被吊销。
后来,他转向了银行业和外交界。
1908年底他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中国使馆从事外交工作。
1913到1914年,他是中国新政府驻美使馆一等秘书、代办。同年曾出席美国总统威尔逊在白宫为女儿举行的婚宴。
1916到1917年,他在加州伯加利任中国海军学生监督,后因病退休。
☆、第五十九章 一个中国人在美国的遭遇
张康任最为传奇的经历是他为了取得律师执照,一个人和美国的法律体系所对抗,虽然最终失败了,但他毕竟为此努力过。
张康任在1883年毕业于耶鲁大学,后来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学位,并于1886年毕业。
但是,他没有被允许参加纽约州律师协会资格考试。
按照美国通行制度,必须成为州律师协会会员才能取得律师执照开业。
按照当时《纽约州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美国公民才能在纽约州内成为执照律师,但是排华法案已经禁止华人入籍。
美国的《排华法案》是美国历史上对移民最为严厉的限制之一。
其中有一条款是“自此法案生效日期起,任何州法院或联邦法院不得给予中国人美国公民身份。”
为了获得律师执照,他走上了一条艰难之路。
作为耶鲁和哥伦比亚这两所著名大学校友,张康任的朋友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政界和法律界有着很庞大的关系网。
在1887年5月2日,纽约州议会通过一个特别法案。
准许纽约市最高法院,豁免张康任的外国国籍因素,而直接允许他加入州律师协会,条件是张康任必须令人满意地通过正常的律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