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永昌 第94节

  直到,无边黑甲骑奔涌魁梧人影身前的那一刹那。

  他终于动了!

  反手抓着青铜巨剑的剑柄,横舞而出。

  不见激烈的剑气纵横,但青铜巨剑所及,无论是人是马、是兵还是甲,尽皆如同被捏爆的是蛆虫一般,化作一团血肉模糊的残骸!

  但与这种所向披靡、刚猛无俦的剑势极其不匹配,却是那魁梧身影挥剑时轻灵的剑路!

  少说也有数百斤重的青铜巨剑,在那道魁梧人影的手中,就如同一根轻巧的灯草,轻灵的就像是一柄走迅疾剑路的窄刃刺剑。

  这种观感,其实很别扭。

  就像是观看满脸胡须、胸毛比胡须还长的肌肉大汉,穿着粉红比基尼跳钢管。

  可面对系统的权威,陈胜根本就没有吐槽的心思,只能强忍着这种强烈的别扭感,认真观看这场盛大的战斗。

  无边黑甲骑好似惊涛骇浪一样奔涌向魁梧人影。

  魁梧人影却迎着滔天黑潮,逆流而上。

  威猛的青铜巨剑带起片片浪花一般的剑影,将一个又一个闯入他剑围之内的黑甲骑切割成一堆烂肉。

  万千黑甲骑,无他一合之敌。

  所过之处,尸积成山、流血漂橹。

  看似剑光纵横、神勇无敌。

  但陈胜却是越看越糊涂……我是来看你怎样大发神威、大开杀戒的吗?

  我不是来学技术的吗?

  直到,那道魁梧人影一招扫杀,一举清空了身前丈余内所有黑甲骑后,又有一名黑甲骑闯入他身前,他侧身避过高头战马的冲击,随手挥剑轻轻一点那名黑甲骑的胸甲。

  “嘭。”

  明明看似轻飘飘的一剑,那黑甲骑的胸膛却好似被万钧铁锤击中,胸膛瞬间就坍塌了下去,恐怖的劲力炸开他背心的甲胄,带出一蓬仿佛定点爆破般喷涌而出的血浆。

  看着这一幕。

  陈胜的心头瞬间爆闪过无数念头,尔后陡然明悟:“举重若轻,大巧不工?”

  此念一生,那魁梧人影迅猛的剑路入眼,一下子变慢了无数倍。

  劈杀。

  绞杀。

  点杀。

  拔剑杀……

  招式依然还是那七招。

  但用法却已经截然不同。

  不再迅猛,不再暴烈,不再极端。

  变得平和,变得磅礴,变得内敛。

  若说登堂入室级的七杀剑,注重的是一个“绝”字儿。

  就像是一个被人灭了满门的苦大仇深之人,时时刻刻都在想着练成天底下最快的剑、最狠的剑,去将大仇人砍成一百零八段喂狗。

  那么炉火纯青级的七杀剑,注重的就是一个“静”字儿。

  就像是人类一脚踩塌蚁窝,一脚踩死千百只蚁,却连看都不会低头看上一眼,毁灭你,与你何干?与我何干?

  不滞于物,不殆于心,思而惘顾,行而桀黠……大贤也!

  用凌驾于杀意之上的平和意志,去驾驭杀意。

  再最不着烟火气的举重若轻、大巧不工之势,去驾驭杀气最盛、杀气最绝的技法。

  以不杀之心将杀戮之意发挥到极致!

  这便是炉火纯青级的七杀剑!

  陈胜悟了!

第一百零三章 七月下

  时间转入七月下旬。

  在恢复了充足的食物供应后,陈胜的武道修行大跨步迈入锻骨六重,可单臂抓起千五百斤的石锁,坚持三息而不坠地!

  而七杀剑在提升到炉火纯青层次后,威力也是大增,陈胜尝与陈虎对练,同为锻骨六重的陈虎连他三剑都接不下!

  而在领悟了举重若轻的剑势之中,那口陈胜花费了大价钱打造的八面汉剑,也算是彻底退役了。

  陈骜赠与他的青铜战剑锐取,正式升任为他的主战兵器。

  先前他虽也能使用锐取剑对敌,但以之施展七杀剑之时,总有一种拿大砍刀切肉丝的不趁手感,纯粹是依靠蛮力在强行使用。

  而今领悟了举重若轻的剑势之后,又沉又宽的锐取剑正合他使用,用之实力大增!

  至七月二十三日,各辖县分舵赶到陈县的五百人马,陆续抵达陈县,送至蟠龙寨交由陈三爷。

  十县分舵外加陈县猛虎堂本部的五十人,和李仲手下的八十余人,合共六百人。

  这六百人,依照大周军制分作两支不满编的五百人大队,各辖三百余人。

  五百主,分别由陈七与李仲担任。

  卸甲数十年,重回军伍巅峰的陈三爷,那叫一个容光焕发,天天跟吃错了药一样,将那六百人操练得高潮迭起、欲仙欲死。

  什么?

  吃不了这苦?

  赶紧卷铺盖卷儿滚蛋,给外边那些饿的都快活不下去的流民腾位置!

  哦,对了,铺盖卷儿也是我们的!

  那没事儿了,门就在那边,赶紧滚,敢回头就砍死你!

  在这种不努力就滚回去挨饿等死的重压下,这些从除了家世还算清白、为人还算忠厚、身体底子也还算雄厚之外,就一无所有的陈郡青年们,迅速褪去了地痞的桀骜和轻浮,向着一名合格的士卒靠拢。

  反正就陈三爷那只要操不死,就往死里操的操练法儿,陈胜只去看了一眼,然后立刻就熄了搬来蟠龙寨与他们同吃同住同训练,借以收拢人心的念头,转身跑得比兔子还快,任是陈三爷跳着脚大喊,都没能喊得住他……

  他算得上是一个比较自律的人。

  但他的自律,只是为了更好的躺平……

  而不是为了自律而自律。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多辛苦的日子他都捱得过来。

  可在有办法的情况下,想要他去吃那种非人的苦头……

  呸,做梦!

  ……

  至七月底,陈家庄那一百亩地里的粮食,陆陆续续开始收割了。

  在陈家后续投入了大量人力、雨水和粪肥的补救式精耕细作下,这一百多亩水田的产量较之往年不但没有下降,还略有增长。

  平均每亩的粮食产量,达到了两石左右,也就是一百二十斤左右。

  所有人都很高兴!

  在田里忙碌着收割粮食的佃户们,高兴得连连感恩戴德!

  在田垄上忙碌着脱粒称重的陈家人们,高兴得如同菊花爆满山。

  唯有陈胜都被这个产量给惊住了。

  在他的印象里,单亩粮食的产量就算没有千斤,至少也得有个四五百斤吧?

  单亩一百二十斤?

  那这一百多亩地,岂不是才一万二千斤?

  且不说他行商陈家能从这批粮食里分多少,就他手里囤积的粮食,也不差这一口。

  关键是。

  就这点产量,还算是丰收?

  就这点产量,庄子里佃户以前还得给张家缴纳七成地租?

  那他们吃什么?

  靠什么过活?

  他万分不解的旁敲侧击询问庄子里的佃户们。

  最终得到答案,令他在他们的欢笑声中,感到如坐针毡。

  在他的眼里,或者说在他前世那个时空的大多数人眼中,都只有精米精面算是细粮。

  其他的诸如糙米、玉米、小米、小麦等等粮食,都算粗粮。

  嗯,或许在行商陈家的伙计们眼中,也是这般认为的。

  但在陈家庄的这些个佃户们眼中,所有能够正常入口的粮食,都是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吃的细粮!

  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主食是什么?

  是野菜团子。

  是米糠饼。

  是杂草汤。

  运道好能逮到一只田鼠,那都是必须留给家中小崽子打牙祭的荤腥!

  至于家中散养的鸡鸭下得鸡蛋鸭蛋,那更是万万不能吃的!

  必须得好生积攒着,攒够一提篮了,就拿到集市上去换铜钱。

  有了铜钱,就能够缴纳朝廷的税赋,就能给家里的小崽子们修房子,给他们娶婆姨、生孙子……

  听着佃户们理所当然,甚至还带着一丝丝憧憬之意的话语。

  陈胜的心头,满是说不出的荒谬感。

  他忽然明白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句话的份量!

  也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是怎么从历史的字缝里,看出“吃人”这两个字儿!

  吃人的人,吃得理所当然。

  被人吃的人,竟也被吃得理所当然。

  呵,坏掉的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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