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一个熟悉的脸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是他的搭档菲利蒙。
托马斯转过了身子,继续看向城门口。
他不打算抱怨,这没有意义。
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那样幸运,他早就记不清自己截止到目前为止的军旅生涯有多少个搭档了。
“托马斯,你下去休息吧。让我来吧。今天真是不好意思,我可能吃坏什么东西了。”
“我没有那么累。你难受的话,你可以躺一会儿。我上次都和你说过了,那群骑士老爷的东西没有那么好吃,就算是要扔掉的食物,他们也不喜欢我们去捡着吃。”
“还不是给我们准备的黑面包里掺了太多的木屑。我现在嘴里全是那种味道,那些军需官干脆让我们啃木头得了。这样他们就可以往自己的口袋里塞更多的钱。”
菲利蒙躺了下来。
“这些话,你在我面前说说就得了。”
“这当然知道,我就想抱怨抱怨。那群骑士老爷无论怎么样都有人赎,喝着麦芽酒,唱着歌就把仗打了。
唉,我们可怜呐,像我们这种小兵,战场上死了也就死了,没有人会在意。
工作多,薪水低,别人休假,我们全勤,钱少事多,离家远,不过好在我们不用交地税,因为我们根本买不起地。
托马斯,说我们为什么要成为一名士兵。”
“因为比起被杀还是杀别人比较好,而且还能够攒点钱,这几年英格兰不太平。”
“是啊,这群贵族总有一堆理由要打仗。这次是因为什么来着。”
“好像是国王的儿子要当国王什么的。”
“是我记错了吗?那上次是因为什么来着。”
“是上上代国王的堂侄要当国王。”
“那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内兄要当国王。”
“那上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岳父要当国王。”
“唉,突然感觉这仗打得特没劲。我们整天就为了这帮贵族的家事在流血。当个贵族不就行了吗?明明他们已经衣食无忧了,为什么非要当国王,你说这帮贵族是不是傻.......”
菲利蒙话还没有说完,托马斯就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视线透过灌木丛,伦敦城外的吊桥不知何时放了下来。
就在吊桥放下的一瞬间,一队骑士从一旁的森林里窜了出来,举着火把,驱使着战马向着城内奔去。
城门上的守军发现了骑士,以弩箭回击。
然而骑士只是先锋队,紧接着密密麻麻的弩兵和长矛兵从森林中紧跟而出,与城门上的守军对射了起来,掩护骑士进入伦敦城。
一部分长矛兵和弩兵也紧随着骑士想要冲入城中,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马匹,加上守军的骚扰要慢上许多。
“我们得去报告给国王。”
托马斯起身,往身后的灌木丛跑去,只是他还没有穿过灌木丛,便停住了脚步。
几百名骑士举着火把就停在他的身前,最中央的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人,他的头盔上嵌着王冠,他完全没有看托马斯,他正在和他身旁的贵族说着托马斯听不懂的语言。
没有人在意托马斯,仿佛托马斯根本不存在。
第九十三章猪突猛进!
“事情发展得比我们想象得还要迅速。”罗歇轻声地说道。
“英格兰人向来如此,没有一个英格兰人值得信任,丹麦人来了效忠丹麦人,挪威人来了效忠挪威人,毫无廉耻之心,等到丹麦人和挪威人被赶跑了,又若无其事地效忠那个解放者,仿佛他们自己一个个都是忍辱负重的忠臣义士。
我早看透他们了,就算他们现在把伦敦城卖了,我都不会感到惊讶。对付英格兰人就应该把他们的骨头一个全部拆掉,让他们疼得终日哀嚎,疼得只能够在地上匍匐抽搐。
恐惧是驯服英格兰人的良药,丹麦人和挪威人已经实验过了。只有恐惧才能够让他们真正地消停,才能够让他们知道我才是他们现在的主人,也是唯一的主人。”
威廉仍然记得大概六年前,那位可憎的威塞克斯王子联合丹麦国王,那些北方英格兰人几乎立刻倒向了丹麦人,导致约克在短短数天之内就被攻陷。
那是一场耻辱的大败,那是他永恒的污点,为了结束那场战争他居然那样卑躬屈膝起来,允许那群丹麦强盗在他的王国随意劫掠。
他至今都不忘不了当时的那种屈辱,这一切都是这群毫无底线的英格兰人造成的。
他早就看透他们了。
根本没有必要对他们有任何仁慈,统治他们只需要凭借恐惧就可以了。
“调整队伍,随我进攻他们的后翼。”
此刻罗贝尔的大部分骑士已经进入了伦敦城,他们身后跟着的是弩兵和长矛兵,由于吊桥并不宽,只能够容纳一定量的士兵,弩兵和长矛兵挤在了一起,他们争抢着进入城中。
先进入伦敦城的士兵,有机会抢到更好的战利品和俘虏,他们没有马匹跑不过骑士老爷,但是他们努努力可以超过他们的同僚。
对于雇佣兵来说薪水从来不是大头,大头永远是战争中附带的合法劫掠。
如果一个雇佣兵足够幸运,他可以夺得一身和普通骑士差不多的装备。
而这种时候,往往是雇佣兵最致命的缺陷。
此刻,无疑是击溃这帮“乌合之众”的最佳时机。在对方的骑兵无法回援的情况下,无组织的步兵对上训练有素的骑士根本就是待宰的羔羊。
对于威廉来说,现在他的唯一劣势就是,由于一切事发突然,目前他只征集到四百名骑士。
不过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一辈子经历过很多次战争,就没有几次是占据优势兵力的,无论对手是法王还是英王又或者是法兰克的强大伯爵,他总是最后的胜者。
他坚信这一次亦是如此,他无论怎样都没有道理输给自己的孩子。
“我们的军队太少,一旦被他们反包围,我们根本出不来,我们可以稍微再等等,切斯特伯爵已经接到消息,应该很快就到了。他有差不多三百名骑士。”
“三百名?我记得你将什鲁斯伯里的骑士都交给他指挥了。至少应该有五百名才对。”威廉看向了罗歇。
“他在剑桥郡附近和罗贝尔相遇了。他输了。”
“他胆子倒是很大,五百骑士对两千骑士,他也敢迎战,勇气可嘉。”
威廉很喜欢这个侄子,他不止听话,而且很有指挥军队的才能,每次传来的关于北威尔士的消息,总是让他心情愉悦。
“具体情况不太清楚,休说当时罗贝尔只有两百名骑士。”
“什么?”
威廉微微一愣。
“短袜干的?算了,无所谓了,是也好,不是也罢。战争总得有些出乎意料的地方。这也算对得起他身上的那身血。”
威廉双手伸出,左右两旁的扈从分别为他递送了骑枪以及鸢尾盾。
几乎在同一时刻,他身后的骑士们也如同威廉一样,快速地换上了骑枪以及鸢尾盾。
他们都是威廉分封在伦敦城附近的骑士,是威廉最信任的亲卫骑士,同时也是跟随威廉征战多年,久经历练的,最骁勇的诺曼骑士。
威廉率领着骑士冲出了灌木丛,身体微微前倾,驱使着以最快的速度向着挤作一团的热那亚弩手以及佛兰德斯长矛兵冲去。
伦敦城外,热那亚弩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正在骚扰城门上的守军,另一部分与佛兰德斯长矛兵混在一起争先挤入伦敦城。
由于后者的喧闹,使得两者都没有注意到威廉的迫近,即便其中有人出声提醒,但是声音很快就淹没在喧闹声中,夜的昏暗也模糊了他们的判断力。
于是乎威廉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径直冲入了正在进城的佛兰德斯长矛兵以及热那亚弩手的混合队伍中。
后者几乎没有做出任何有效的防御措施,很快队伍直接被骑士强大的冲击力给冲开了。
猩红带着微热的血液在半空中飞溅,沾染在了正试图挤入伦敦城的佛兰德斯长矛兵以及热那亚弩手的脸上,血腥味随之漫开,他们才逐渐意识到他们遭遇到了敌袭。
然而一切全都晚了,他们此刻拥挤的阵型,使得他们完全没有办法做出任何防御措施,长矛和弓弩无处施展。
只能够看到袭来的诺曼骑士轻易地击杀他们的同伴。
一些被恐惧侵袭的弩手以及长矛兵们,直接跳入了护城河之中,当然更多的是被诺曼骑士给逼入了护城河中,哀嚎声,哭喊声将夜仅存的氛围撕得一干二净。
战场态势已然逆转,伦敦城外化成了屠宰场。
诺曼骑士的长枪很快在这场轻而易举的杀戮中断裂,他们及时换上了自己的长剑。
很快阵型直接被冲散了,由长矛兵和弩兵组成的后翼很快支离破碎,一部分诺曼骑士冲出了后翼,向着正在骚扰伦敦城守军的热那亚弩手冲去。
被守军牵制的这队热那亚弩手,根本无暇应对,最外围的几个热那亚弩手很快被带走了性命。
一个诺曼骑士幸运地用骑枪插穿了四个弩兵的脑袋,兴奋地挥舞着自己的骑枪,驱使着战马向着征服者威廉靠近,想向他的主君,他的国王展示自己的勇武。
然而就在他接近威廉时,他骤然栽倒在了地上,一柄长刀准确地避开了锁子甲兜帽,刺入了他的脸颊,他倒在地上抽搐了两下没了生气。
溅出的血液,溅在了威廉的脸颊上。
长刀造型很奇怪,不像是西欧,至少不是法兰克人会用的样式,像是匈牙利人会用的样式。
威廉看向了他的左侧,他听到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似乎有一伙骑兵在接近。
短袜,居然还有预备队?
正在此刻,一阵号角声在伦敦城外响起,威廉几乎本能地追寻号角声的方向。
他注意到不远处的高坡上火光通明,号角声正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借着火光他看清了高坡上的东西,那是他无比熟悉的东西,那是他诺曼底的主旗。
短袜那小子,没进伦敦城?
第九十四章强者的恶名
不止是伦敦城外,伦敦城内此刻也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战争。
这些从诺曼底而来的骑士,到达英格兰已经一周有余,但他们的目标却一直是一些毫无战斗力的村民,他们早就期待能够进行一场真正的战争,来挣得属于自己的荣耀。
选择追随罗贝尔的骑士,年龄最老的也不超过三十,他们中的大多数刚被册立为骑士不久,甚至很多是在罗贝尔征召令下达后,才被他们的贵族亲戚或者父亲册封为骑士的。
前半生的扈从生涯已然让他们难以忍耐,因此他们对荣耀的追求尤为迫切,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把这场战争看成是十年前诺曼征服的翻版,他们将如同他们参加黑斯廷斯的父辈一般,获得难以想象的财富和土地。
他们此刻挥动长剑,每杀死一位敌人,他们获得的财富就多一分,被分封土地的可能性就越高。
虽然无组织的步兵对上装备完善的诺曼骑士根本没有任何机会,但是伦敦城的守军数量颇多,很多市民也拿起了武器。
再加上伦敦城的街道根本不可能同时容下这么多人,后面不明状况的热那亚弩兵和佛兰德斯长矛兵为了争夺先进城掠夺的机会,不断地往里面挤。
导致罗贝尔率领的诺曼骑士的战马有些施展不开,一时间竟然被纯步兵的守军阻挡住了。
当然更多的是因为很多这些年轻骑士也乐得如此,杀戮对于他们来说是荣耀的阶梯,很多骑士以及冲进城里的热那亚弩手以及佛兰德斯长矛手,迫不及待地冲入了市民的宅第,开始了战争的“合法劫掠”。
场面开始有些失控。
罗贝尔挥舞着长剑,剑刃轻易地切断了一位长枪兵挥来的枪头,剑尖随之刺入了那位长枪兵的眼眶之中,带走了这位长枪兵的性命。
剑尖从那位长枪兵的脑袋里抽出,温热的鲜血溅在了罗贝尔的眼眸中,血红的视线中,他注意到了远处的奥多,一柄长枪对准着他的背部。
罗贝尔赶忙猛地挥动缰绳,驱使着战马向着那个方向冲去,在枪头就要触及奥多的背部的一刹那,他的剑尖挑开了那柄长枪,手腕微动,剑刃划开了那位长枪兵的脖颈。
不过那柄枪头还刺入了奥多的锁子甲,划伤了他的背部。
“叔叔,你感觉怎么样?”罗贝尔扶住了他的胳膊。
“不要管我,不要在这浪费时间,你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你得去封锁伦敦塔,那里面肯定还有骑士,砍断伦敦塔护城河的桥梁让他们出不来,威廉很快就会反应过来,你得抓紧时间。
只要拿下伦敦,那么这场战争我们就赢了一半,你.......”
奥多话还没有说完,一个传令兵骑着轻型马冲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