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骑士与骑士
“不着急,再等等。”
在安瑟伦的建议下,埃里克及时调整了策略,得以提前回师。
本来是打算走水路回伦敦的,不过现在由于加上了维伦男爵的军队,一共近九百名骑士,六百名佃农骑兵,没有足够的船只。
因此埃里克只能够走陆路,一路长途奔袭花了三天的时间,到达了卢顿城,同时也收到了罗贝尔这个莽夫率主力北上莱斯特的消息。
埃里克在卢顿城留下了三百名骑士,四百名佃农骑兵,用作加固卢顿城的防卫力量。
卢顿城是北方通向伦敦的主要要隘,只要守住这里,便可以有效阻止成规模的国王军南下。
若是这场在莱斯特的战役失败,他们也能够在卢顿城得到短暂的庇护。
在埃里克不在的时间里,伦敦王领,埃塞克斯,萨福克,肯特,已经基本倒向了罗贝尔。
剑桥地区和牛津地区的城市对罗贝尔许诺的自治特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表达了支持意向,并瞒着城市所属领主隐秘地派出了市民代表。
能够取得这样的效果,大概是埃里克所取得的威廉战马披挂以及王冠所带来的效果。
不过这样倒向性仍然是脆弱的,如果罗贝尔不能够在军事上继续取得胜利,甚至是和威廉形成拉锯战,这些领地贵族和城市市民都极有可能随风向倒戈。
所以这场战役至关重要的。
“的确在骑士数量方面,罗贝尔并不占优势。威廉属于守方,据河流而守,罗贝尔是攻方,若是主动进攻必须渡河,这场仗不好打。”
贝莱姆看着远处的两军阵营,皱起了眉头。
随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看向了埃里克。
“也许我们可以虚张声势一下。就像在埃塞克斯,戏弄那个埃塞克斯伯爵一样。正好这边也有森林,我们让扈从和骑士.......”
“你当威廉是谁?本来在伦敦城被自己的儿子击败,又被夺了披挂和王冠,他这辈子都没有蒙受过这样的耻辱吧。你以为他召集这么多骑士主动出现在河对岸是为了什么?”
埃里克直接打断了贝莱姆。
“既然威廉渴望正面战争,那我们该做什么?”
贝莱姆有些无聊地摘下了树上的一片叶子,撕了起来。
埃里克没有回应贝莱姆,而是继续望着远方的军队双方。
“等等,贝莱姆,你看见你父亲了吗?”
“父亲?对啊,怎么一直没有看见他。那老东西腿伤还没有好吗?”
.......
威廉营地。
博蒙特注意到了河对岸罗贝尔的动向。
他熟悉这种手段,特意将营帐扎在河岸边,不过就是为了让敌人觉得自己今天不打算渡河吗?
博蒙特对着身后的扈从招了招手。
“命令骑士们下马待命,但不得卸甲。”
“是。”
但是锁子甲的重量不容小觑,长时间穿戴就算对于老练的骑士来说也是一件不轻松的事情。
尤其是在博蒙特下令后,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四小时,都没有解除。
这使得骑士们开始焦躁了起来。
“如果上帝真的看得见的话,愿他发出一道响雷将这位误闯进军营的傲慢旅客劈死。”一位中年骑士拿着毛刷一边梳理着自己的战马,一边对着身旁的同伴说道。
中年骑士皮肤略显黝黑,他有着一头很好看的棕褐色头发,只是鬓角旁夹杂了很多白发。
“小点声,艾瑞克,你这是将我们的性命放在火上炙烤。可别让他听见,博蒙特领主什么都知道。”
他的同伴连忙对着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小声点。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难道不知道这该死的锁子甲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了吗?这个家伙倒是很享受一件可笑的蓝色短衬衫带来的轻松。”
“艾瑞克,你要再这样的话,我得离你远点了。你这人不听劝。”
同伴牵着缰绳,拉着战马往旁边走了走,和艾瑞克骑士拉开了一点距离。
“我就不明白了,我是个骑士,他也是个骑士。凭什么他可以在战场上为所欲为,而我甚至连说两句都不行。这不成跪着要饭的了吗?而且我是国王的骑士,又不是他的骑士。”
“要这么说,那普通骑士还真就跪着要饭的,多少人想跪还没这门子呢。他是国王的宠臣。
他的父亲是伟大的伊夫里子爵,母亲是诺曼底默朗伯爵领的女继承人,他还是国王的三代表亲,他未来既是伯爵又是子爵。
在这名为英格兰的鬼岛还有数不清的土地与庄园。他睿智又机敏,总能够轻而易举地谋到好处。
而你艾瑞克,你只是伟大的威廉公爵从诺曼底舶来的廉价士兵,不过是通过区区数十场以命相搏的残酷战争,得到了六海德的土地,成为了一名不值一提的普通骑士而已。
说好听点是这样的,不好听的话,你就是个大号的佃农,就是跪着要饭的。”同伴撇了撇嘴。
“我当初在约克与丹麦人鏖战了三个月,没有援军没有粮草,渴了喝露水,饿了吃蚂蚱,一百人的小队,最后就剩下了十个人。我为威廉公爵流过血,为威廉公爵负过伤。”艾瑞克不满地嘀咕道。
“说实话,国王不在意这些,有一个好家世比起个人勇武要重要得多,国王心中前者比起后者重要得多。这年头,男人最大的成就就是和国王沾亲带故。”
“……”
……
博蒙特在营地最后侧。
他的身旁是一个身形与博蒙特相近的骑士,其装备精良,战马披挂上的纹章正是代表博蒙特本人的纹章。
此人是博蒙特的近卫骑士,他此刻身上穿的正是博蒙特的盔甲。
对方与博蒙特身上潦草的旅者装扮相比,对方倒更像是主人,而博蒙特更像是个路过战场的游客。
这正是博蒙特所要达到的效果。
在这位骑士身后不远处,也有一个装备精良的骑士,对方身上穿着的是国王的盔甲,战马披挂上纹着的是国王的纹章。
“你打算什么时候换上盔甲,博蒙特表亲。”
“休。”
即便临近四点阳光依旧耀眼,博蒙特面容俊俏,肤色很白,在阳光的映衬下,看起来竟然有些晃眼。
切斯特的休格外地讨厌他这副小白脸的样子,因为这一点也不像是骑士。
博蒙特目光微眯,看着休,他也不是很喜欢这个表亲。
“你应该守好你的阵地,休。”
“我的兵让我问问,你什么时候打算换上盔甲。”
第一百二十七章取悦神明吧!
休显得有些不依不饶,执拗地再次重复了一开始的那句话。
“我的回答对你来说很重要吗?我贫瘠的智慧无法让我得出回答这个问题的必要性。因为这对战争的结果没有一丝一毫的影响。”
“我是不知道在诺曼底的历史上,哪一个在阵前卸甲的人,会赢得上帝的青睐。在思考战争的胜利之前,你该想想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诺曼骑士。
诺曼底的伟大靠着的正是无数个优秀的诺曼骑士,诺曼底有着比之其他地域更为优秀的传统,那使得我们成为了整个法兰克最为强大的战士。
而你,博蒙特表亲,你在试图让我相信从罗马戏剧院跑出来的丑角也能够击败杰出的诺曼骑士。”
休双手抱胸缓步地向着博蒙特走来,笑着看着博蒙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嘲讽之意。
随后又看向博蒙特身后的“国王”与“博蒙特”。
“虽然我承认,丑角的打扮的确像模像样。也许你可以在坎特伯雷开和罗马一模一样的剧院,让我想想是怎样的,堕落,贪婪,傲慢,纵欲,嫉妒,这些剧目可以一年四季轮着上。
有点缺憾的是,那些去坎特伯雷剧院的市民没有免费的面包吃,因为你没有圣座那样富有。
哦,对了,到时候你可以请几个希腊人去当编剧,他们一向擅长这个,什么亚里士多德啊,伊壁鸠鲁啊,吹得天花乱坠。
就如同他们的帝国,华丽,宏伟,璀璨,夺目,但四肢无力,胆小懦弱,但又贪婪善妒,只能够祈求强大民族的庇佑。
你能够想象一个帝国竟然要依靠外族的雇佣兵过活,我记得最近他们在为西西里的诺曼人缴纳贡金是吧?”
“是啊,在罗贝尔身上失去的骑士荣誉,运用口舌伎俩,在我的身上找回,我由衷且真诚地相信,这一定很符合诺曼底的传统。”
博蒙特语气平静,连看都没有看休一眼,平淡地回应道。
他一向如此。
“传统?历史?休,别忘了,我们的先祖来自遥远的北方,至于上帝,唉,我的休表亲,我想我们的先祖祈求奥丁多过于上帝。
人们畏惧维京人的勇力,但更惊恐于他们的狡诈与智慧,你以为那位传奇的冒险者海斯泰因是如何攻下罗马城的?
至于所谓的骑士精神,你让我发笑,休表亲,那不过是舶来品,那些被我们之先祖击败的软弱的法兰克人趋之若鹜的东西。
你如此推崇,我不知道究竟是谁在违背传统。”
“你......”休一时语塞。
“依我看,诺曼底的传统,我们先祖的传统,只有一个:有用的留下,没用的抛弃。固守传统?你真该去看看依旧留在斯堪的纳维亚的老乡。”
“我倒要看你要嘴硬到何时。”
休冷哼一声,随即转身离开。
博蒙特总算是调转视线,看了他一眼,轻摇了摇头。
休回到了营地,休的军队在西边,负责军队侧翼。
休比起博蒙特要年长几岁,与他同样在九年前黑斯廷斯为威廉效力,且数年来在北威尔士的战绩烁然,北威尔士几乎一半的领土已经归入了他的控制之中。
而他,博蒙特,黑斯廷斯之后,便无亮眼战绩。就算在黑斯廷斯,博蒙特也不过是步兵指挥官罢了。
常年辅佐威廉处理英格兰北方事务,但北方的丹麦人之祸迟迟未能解决。
而博蒙特居然向国王提出谏言,试图贿买丹麦人指挥官,并作为丹麦人出航资金的补偿,允诺其劫掠北方。
这简直荒唐。这家伙几乎将诺曼人的荣耀视之无物。
然而偏偏这种人却在威廉国王面前尤为受宠,比之他,有过之无不及。
这次军队统帅权居然交给了博蒙特,而不是军功卓著的他。
原本休只是想调侃一下博蒙特,他还准备提醒一下对方关于罗贝尔击败他的新型战法。
现在窝火的他,只想看到他失败。
“混蛋!混蛋!混蛋!”
回到了营地的休开始咒骂起了博蒙特。
不一会儿一位扈从从主营地跑了过来,他身上的衣服印着的是博蒙特家族的纹章。
“休老爷,爵爷让你们注意西边.......”
“我注他妈个头!”
.......
博蒙特阵营(主阵营,由博蒙特负责统帅)。
博蒙特的扈从回来了。
“传达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