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民不是很在乎爵位,他们自己称呼各家领袖为“头领”,同时,船长这个身份意味着超出常人的权威和职责,在很多铁种看来,要比伯爵这类称呼更稀罕。
“攸伦大人要走了一大批奴隶,照您的吩咐,我们照做了。”
“别家呢?”吉蒙德问了一句,“只要走了君王港的奴隶?”
“不,是铁群岛的每座岛屿,上周橡岛上发生了暴动,一群鳞奴把那儿的镇子给烧了,所以攸伦大人才有此命令。”
鳞奴和盐妾一样,是对奴隶的称呼,喻意是奴隶的小命就和鱼身上密密麻麻的鳞片一样不值钱。
很明显,什么暴动都是借口,攸伦一定有什么别的目的。
“有影响到码头的生意吗?”吉蒙德又问。
“影响不小,连粪坑都没人去治管了。”
我会去见他问清楚,后天,在此之前,找几个穷困的铁民把脏活干了,每天一个金龙。”
他要去派克城,或者说,他知道攸伦的位置,有趣。
我不清楚这个吉蒙德是谁,不过我曾经在投靠了洛恩王国的葛雷乔伊姐弟那儿听说,主要是阿莎,席恩屁都不知道:波特利家族原本支持的是他们,席恩,然后是阿莎,他们被巴隆拉拢得死死的。
那么,攸伦不可能放过这一家自己的反对者,他大概清洗过这个君王港的主人家族,吉蒙德则大概是这一家里支持他的那一派,或许做出了什么事情,从而得到信任,至少攸伦会把自己的位置告诉他。
正好,我要去海怪的巢穴,宰掉那个攸伦,这个吉蒙德可以带路。
该怎么让他带路呢?
第124章 君王港你来拿呀
那位吉蒙德船长并未继续和他的爱船,或者依照铁民的德行来说,爱妻“银鳍号”呆在一起,而是回返自己小得可怜的波特利家族堡垒。
我发现男人娶老婆的口味真的很奇怪。你看,铁民喜欢娶自家的船,骑士喜欢讨自家的剑,厄斯索斯的圣奴卫热爱他们的长斧,纷纷声称这些男孩的玩具才是自己一生的伴侣。
难以理解,我是绝对不会把尸鬼或者死灵术,或者什么心脏树死灵师摩根之类的东西当老公看的,当然,当我老公风险可不小。
君王港的喧闹一直持续到后半夜,灯火渐熄,这里复归沉寂。
我终于有机会为非作歹了,一队巡逻兵走过后不久,手一撑堤,整个人翻上了岸,停靠在自家港湾里的“银鳍号”并未燃起灯火,也没安排值守,在漫长的航行之后,水手们巴不得睡一个好觉,或者找个女人、男人之类爽一把,甚至可能都不在船上。
这就给了我找回自己器物的机会,如雷鼾声此起彼伏,我顺风顺水地在压舱石之后,取回自己的包裹和瓦雷利亚钢剑。
毫无疑问,“银鳍号”的船员和他们的船长吉蒙德伯爵,绝对不会认不出莫波这具可怖的尸体,所以我还需要一些什么掩护…
重新回到岸上,我装作夜里没住处的水手,明目张胆地逡巡在街道中,“银鳍号”没把我的消息透露出去,我可以明目张胆,个别那艘船上的水手,完全可以直接动手,没多少目击证人,没屋檐的流浪汉,在这时候也睡了。
踏踏踏!
临近的光亮是身披波特利绿底银鱼家徽的士兵,火把朝我这举了一下,之后,他们就对我熟视无睹,似我这样一无所有的新手在君王港并不罕见。
要不要对他们动手呢?
我还没来得及出手,一间大棚的门突然洞开,“干他娘的海怪。”这是一个个头很高的男人,我几乎以为是魔山复活。
“干他娘的海怪!”其手下举杯饮尽,乒乓铛啷!所有的木酒杯都被扔在棚屋的灯光中,大约有五个壮汉鱼贯而出,是一队喝得脚步飘忽的铁民,碰!高个儿那个一脚把门关上。
火光燃起在这些人手中,巨大的阴影掠过我身边。
这数目太多…
突然,一声喊叫!
“等等!等等等等,”一嘴的酒气几乎喷到我耳后,“等,等等!那个人,站住!”
是在叫我?有什么不对吗?
我转过头,看到摇摇晃晃站不直的高个朝我邪笑了一下。
“嘿,”他叫住,“你的剑柄,我认识,那是鱼梁木,你在哪搞到的?”
“和北境打仗的时候,在狼林从尸体上扒下来的。”我回答,铁群岛和北境的战事过去并不太久,这个理由很充分。
他想干嘛,难道也想去买一把?北境那么远,可没快递送过来。
“我是温,温奇家族的马伦,你是谁,咸鱼崽子?”
又到了可以胡编乱造的自报姓名环节。
这回叫什么呢?
我说不准艾德瑞克算是安达尔人的名字还是先民的名字,我没见过叫艾德瑞克的铁民,还是别冒险,不过席恩和罗德里克这两个名字都有人叫,大概不会让人觉得古怪。
那我就是“我叫罗德里克派克。”语气不卑不亢,手指已经在剑上,我又弄了一个自己听过的铁民名字。
“派克?哈!派克,好姓氏,好姓氏,好…派克,你,你不配拥有这样的宝贝,送给我。”
哈?!
都没见到“金狮”的瓦雷利亚钢剑身,只是瞅到鱼梁木柄,就
哦!原来是抢劫的!
“好啊,”我轻佻地展开双臂,摆出了邀请的姿态:“是铁种,就自己拿吧。”
“啊?个该射墙上的,你要跟我决斗,跟马伦温奇决,决斗?你,你,你知道马伦是谁吗?”
“是个被射山羊屁眼里的。”我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干你那盐妾娘,来,来来来!决斗,决斗!!!”
这嘴巴怕是抹了毒药里斯之泪,让人肠胃相当不舒服,不宰了他不痛快!
正好,莫波很久没进食了。
不过,在码头边,巡逻兵和一群党羽的目睹之下决斗,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他们如果看到尸鬼的面目,怕不是要吓得跳起来,顶到天上拉赫洛的圣土。
那么…激将?
我指向听到要决斗,从而停下的波特利家巡逻兵,“你确定要当着卫兵搞私斗。”
“我,我不怕!他,他们才不管,出,出镇!来,来,小杂种,给,给给我,出镇!”
还特地强调两边?
他的朋党幸灾乐祸地围住了我,似乎已经从这个马伦高的过分的个头上判断了接下来的胜负,要好好欺负罗德里克派克一番,我感到有人粗暴地拉扯我的袖子,“别怂,别怂!”,还有人踢我的小腿,“去死,沙雕”。
我举起被踢的那只脚,
砰!
空气猛然爆炸!
一个正蹬,我将那个踢老娘的沙雕踹进了海里。
醉鬼们打了个激灵,蓦然沉默。
“走!”我催促,“出镇。”
“有,有意思!”马伦露出一个醉态可掬的笑容,“杀,杀了你,我,我要用,斧头柄,扎穿,扎穿你的屁,屁股。”
更有意思的,还在后头呢,马伦小甜心。
马伦的酒友们离我至少五尺,半个都不敢接近,我们就这样走进君王镇外,凄苦的贫瘠山丘之间。
我能感觉到这三个人的恐惧,声的三个口腔,干涩而胆战,使劲儿咽着自个儿的口水。马伦毫无心机地跌跌撞撞,浑然未觉。
四寂无人,大概是因为我刚才一脚踹飞一个壮汉的举措,陪同我们来此的醉鬼更加恐惧了。
“要,要不,比,手指舞。”一个酒朋建议。
和变得如此敏锐的我,玩手指舞?真是一个好馊的主意。
手指舞,是铁民的一种游戏,两个人,距离十米,相互投掷飞斧,必须接住或者躲过回旋飞来的斧头,不得挪动半步,只有当有人丢了性命,或者至少一根手指之后,才会决出胜负。
“好啊,”我伸出手,“斧头?”
马伦浑若未闻我和他朋友的谈话:
“只,只有阿莎、雅拉和,和伊伦的人,去,去了北境,还,还有攸伦的狗,你不是,攸伦的狗,你是谁?!”
“如果我是阿莎的人呢?”
“放屁!”他露出一丝看破的微笑,“阿莎,阿莎那个骚娘们儿,早就死了!”
第125章 派克岛鸦眼之踪
【潘托斯】
雪落大地,马王宫殿所在的山丘之下,远方的港口汇集了大片大片的桅杆之林。
清晨时分的街道上没太多的人影,几个渺小的黑点在阴沉的阳光下打扫街道,骤然而至的寒流冻得他们瑟瑟发抖。大约就是在凯岩城下起冰雹的时候,潘托斯同样冷气忽至,厄斯索斯的冬季真正地来临了。
炉火熊熊燃烧,噼啪声响,橘黄色的光晕温暖地飘摇在我的卧房:“荣光,今早首先要”
来人还没说完,就被我打断。
“召见赎罪团团长阿莎葛雷乔伊,把日程里的其他安排往后挪。”我吩咐这个瓦兰提斯人文书,然后将手臂平举,任由侍女们为我穿衣。
昨天午夜,马伦温奇说出了铁群岛的误会:这些铁民以为巴隆大王的女儿阿莎已死。
我估计阿莎应该不会因为马伦的一个陈述而在昨晚突然暴毙,那么,既然她还在喘气儿,就得干活,这个野丫头有的忙了。
“邀请她共进早餐如何,荣光?”瓦兰提斯书记的语气十足小心,我很清楚,我既是他们的幻想对象,在撸过之后的贤者时间里,也是喜怒无常的蛮族暴君。
“可以,去通知吧。”他躬身致意,就像是见到猫的耗子一样忙不迭地转身离开,我深吸一口气,挺胸收腹,好让姑娘们将胸衣绑紧。
我的尸鬼是去刺杀攸伦葛雷乔伊,好处自然不能只是帮一个西境,铁群岛的舰队,也是不错的战利品。
会见的地方是餐厅,我先审视了一番自己的早餐,羊奶,培根,奶油面包以及一篮子蘑菇。
没有半点毒素,可以享用。
说起来,一周前我晚饭被下过毒,烈性,致死。还好我孕期的疑神疑鬼,救了我一命,走廊里的血腥味弥漫了至少两个晚上。
“咳,你找我?”语气有些生硬,阿莎很久没见到我了,或许心里有些怨怼,按她的理解,她似乎应该睡在我枕边,而不是睡宫殿外被征用的旅馆。
“是的,”我拾起一个面包蘸着本地的甜果酱,“不妨猜猜看,我要你做什么。”
吱~!她拉开椅子坐下,椅腿刮擦地板的声音让我牙齿发酸:“多斯拉克草海?”
“不,”我抬眸瞧了一眼她的表情,其模样很不愉快,“再猜。”
“布拉佛斯?”她问。
布拉佛斯。
秘之城面对诡异的冰海,洛恩王国提供了不少援助,可是听说撞到过一群数量不到千人的尸鬼之后,他们那儿就一直没灾没祸,于是海王的态度变了,声称用不着我的援助,可以解决一切。
“不用,那里的问题我另有办法,”我告诉她,“实际上,这只是海王的一种策略。”
冰海近在眼前,紫船被封在港口里,实际上,布拉佛斯的情况并不理想,虽然有储备,可是缺乏海运的他们依旧出现了物资短缺。
这时候誓死不接受洛恩王国的支援,那不是傻子?
有人或许会觉得,这些搞社区自治选举的城市,政客是不是都是智障。例如布拉佛斯,自己面对尸鬼和异鬼的侵扰,居然倡议拒绝我的帮助,惹得民怨沸腾,所有贵族都在反对。
实际上,不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