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贞观,科学破案 第94节

  林枫突然看向萧瑀,话音一转,道:“萧公,孙鹤琴的供词上说的是他与甘青是偶遇的,偶遇也就是说两人并非约定好碰见的,他之所以杀甘青,是因为甘青觊觎他的钱财,是甘青先起的杀心!”

  “那么问题就来了……”

  林枫深吸一口气,道:“两人是偶遇的……他并不知道自己上山时被其他人看到了。”

  “所以,这种情况下,就算他杀了甘青,直接离开,有人会迅速就怀疑到他身上吗?”

  萧瑀怔了一下:“这……”

  林枫继续道:“对于普通人来说,砍下人的头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砍掉头颅的过程中,谁能确定不会有其他人也在那时上山?”

  “这岂不是白白浪费时间,徒增被他人发现的危险?”

  “而且带着一颗头颅上路,哪怕很快就到了山顶扔下了悬崖……可这路上就能确保不会遇到其他人?万一遇到了其他人,他带着一颗头颅,岂不是一下就被发现了?”

  “若他有必须不得不砍掉甘青头颅的理由那还好,可是从他的供词中,我并没有发现任何他不得不这样做的理由。”

  萧瑀听着林枫的话,脸色终于变了。

  他终于意识到,孙鹤琴口供里的逻辑不对了。

  两人偶遇,他也不知道有人看到他上了山,那他杀了人直接跑就好了,很可能这辈子都没人会怀疑到他的身上。

  可他不仅不立即跑掉,还花费时间砍下头颅,这明显是多此一举的事,更可能有被他人因此发现的风险。

  “不对劲!果真不对劲!”

  萧瑀瞳孔剧烈跳动,他看向林枫,道:“所以,人可能不是孙鹤琴杀的?”

  林枫眯着眼睛,道:“至少他没有说实话,或者没有说全部的实话!”

  萧瑀皱眉道:“可他承认自己杀人了啊!而且还贿赂了县令!这才是最终定案的关键!”

  林枫摇头,道:“这也是我最想不通的地方。”

  “另外……”

  林枫看向萧瑀,道:“死者的结义兄弟韩成林也不是太对劲。”

  萧瑀忙看向林枫。

  林枫道:“按照甘青母亲所言,甘青是与韩成林一起离开,投奔在商州做生意的韩成林叔父的。”

  “但后来甘青却被孙鹤琴杀了,韩成林去哪了?他为什么没和甘青在一起?”

  萧瑀道:“卷宗上说,韩成林与甘青到达蛇山山脚时,甘青忽然反悔,说不想去商州了,因此两人就此分开,他才没和甘青在一起。”

  林枫笑道:“甘青反悔了……既然反悔了,那为何甘青又在登山途中偶遇了孙鹤琴?”

  萧瑀蹙眉道:“也许是甘青反悔后又后悔了,所以重新登山,想要去追韩成林?”

  林枫看着萧瑀,道:“萧公……你瞧,一个已经结案的,被认为是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俱在,证据链完整的案子,你却用出了‘也许’二字来形容死者的行动,这本身不就代表着一种问题?”

  萧瑀脸色彻底凝重了起来。

  他明白林枫的意思,他用也许二字,就代表这个案子有不清楚的地方,而这些不清楚的存在,就很可能会让这个案子存在想象不到的变故。

  “更别说……砍掉脑袋,一般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有深仇大恨,要么就是为了隐藏死者的身份。”

  林枫眯着眼睛,视线深沉,就仿佛看到了死者的样子,他说道:“而卷宗说……死者外衣不见了,任何其他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都不见了,这很明显是为了故意隐藏死者的身份。”

  “可凶手孙鹤琴按照我们刚刚的分析,他没理由去隐藏死者的身份,反倒是这个和死者同行的结义兄弟有些理由……毕竟一旦发现了甘青的身份,他必会被迅速怀疑。”

  萧瑀猛的瞪大眼睛,他看向林枫,道:“你是说……县令蔡翁义其实没有判错?凶手真的是结义兄弟韩成林?”

  林枫摇了摇头,道:“根据卷宗……我只能推理出这些不对劲的地方,具体真相如何,没法根据一个卷宗,根据他们那几个不合逻辑的口供就断出事实,更别说,孙鹤琴与蔡翁义都认罪了!”

  “这一点是最麻烦的……如我所说,孙鹤琴未必是凶手,那他为什么要认罪?为什么要给蔡翁义钱财?蔡翁义为什么要接受?”

  “这个案子……”

  他看向萧瑀,眸光深邃:“恐怕比表面所看到的,要更复杂。”

  萧瑀深吸一口气,道:“子德,你觉得该怎么办?”

  林枫视线看着卷宗,缓缓道:“凶手孙鹤琴的口供逻辑不合理,与甘青一开始同行的韩成林供词与甘青的行动存在矛盾……而且最关键的头颅至今没有找到,即便他们主动认罪了,可这些问题的存在,就代表这个案子远远谈不上什么证据确凿,案情清晰!”

  “而这个案子的结果,更是关乎一人的斩首,以及一个县令的流放,代表的是包括死者在内的三个家庭的破灭与痛苦!在明知案子有疑点的情况下,我们岂能放任不管?”

  “更别说……”

  林枫视线从卷宗移开,看向萧瑀,道:“这还是那个家伙亲自审批的案子!谁能确保这个结果不是他故意为之的?”

  “若他和你们一样,没有发现我指出的问题也就罢了。”

  “可他若是发现了,却仍是这样审判……”

  林枫眼眸微眯,沉声道:“那便很可能,这里面藏着什么阴谋也未必。”

  萧瑀听着林枫的话,瞳孔陡然一缩。

  他面色冷峻,眉头紧皱,眼中光芒不断闪烁,片刻后,萧瑀猛的看向林枫。

  他双手压着桌子,直接站了起来,道:“别管这里面究竟有没有阴谋,既然发现问题,那我们就不可能不管!”

  “子德……此案交给你如何?”

  林枫缓缓起身,拱手道:“身为大理寺丞,这本也该是下官的职责所在。”

  “好!”

  萧瑀深深看了林枫一眼,道:“今天朝会时,吏部尚书高士廉提起了我们大理寺寺正的事,他有意调遣其他人进入大理寺,不过本官反对了他的提议,但他仍不死心,所以子德,你需要尽快做出点成绩。”

  “这个案子就是你的机会!”

  林枫眸光微闪,他说道:“可此案就是前身所审批的,我就算查出问题来,也只是弥补之前的错误吧?”

  萧瑀摇头:“这个案子经过了寺正、少卿,以及刑部的多番审查,都没有发现问题,那只能说明如果真的有问题,也是贼子太过狡诈,诡计多端!”

  “而且这个环节有很多人参与,你只是级别最低的那个,就算找问题也找不到你身上,这和你之前那个家伙主动收受贿赂不同。”

  “所以你放心去查,只要你能查出真相,有本官在,还有魏公和戴尚书在,你就只会有功劳!”

  这就是上面有人,万事不愁啊……有三司大佬护着,林枫再无疑虑,他直接道:“萧公放心,此案我必查个水落石出,我倒是要瞧一瞧……这诸多问题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第八十二章 戳穿!你在说谎!

  五天后。

  清晨。

  前往绥州州城的官道上。

  十余护卫策马保护着一架马车,马车车轮滚动,赵十五不断驱赶马匹,快速前行。

  马车内。

  孙伏伽身体随着马车左摇右晃,整个人迷迷糊糊的,将睡未睡。

  而他对面,林枫则大马金刀的坐着,一手支撑自己身体,一手翻着卷宗。

  即便是在赶路,林枫也没浪费时间,不断翻阅着前大理寺丞林枫的卷宗,试图找到那个家伙更多的秘密。

  不过车马摇晃,道路颠簸,效率着实是不高,这么多天也没有看多少。

  他看完手上的卷宗,将其合上,微微伸了个懒腰。

  看着孙伏伽困得眼皮打架,也跟着打了个哈欠。

  当日和萧瑀说完甘青被杀案后,他就找了帮手,当即出发赶往绥州。

  而帮手,还是老一套班底——保镖加捧哏赵十五,古代知识百科大全状元郎孙伏伽。

  赵十五是一块砖,自己需要就来搬!

  孙伏伽则是戴胄许可的,戴胄知道自己是为了调查前大理寺丞的事情,而这件事现在已经成为所有问题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优先级别最高。

  所以一听林枫的请求,戴胄二话不说,直接就让孙伏伽跟林枫走了。

  他们这一走,就足足走了四天四夜。

  除了必要的休整,几乎没有任何耽搁。

  绥州比起商州来,还是远了不少。

  好在,终于要到了。

  林枫挑起车帘,望向前方,只见那初升的朝阳之下,一座城池的轮廓已经映入眼帘。

  赵十五道:“义父,我们马上就要到了,前面就是绥州州城。”

  林枫微微点头,他说道:“辛苦了。”

  赵十五嘿嘿笑道:“不算什么,我们昨夜休息了三个时辰,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恢复体力了。”

  这时,孙伏伽打了个哈欠睁开眼睛,感慨道:“还是练武之人体魄强健啊,我骨头都要散架了。”

  林枫笑了笑:“孙郎中跟着我吃苦了。”

  孙伏伽摆了摆手:“这本就是本官的职责所在,怎敢说吃苦。”

  说着,他看向林枫,一脸敬佩:“不过子德,你是真让我汗颜啊,我这一路就打哈欠了,你却看了一路的卷宗,和你一比,我觉得我简直在虚度光阴。”

  林枫笑道:“我比较年轻,没那么疲惫,反正在路上也没事可做,不如多看看卷宗,打发时间。”

  孙伏伽自然知道林枫是在谦虚,他心中不禁感慨,以前总觉得林枫断案能力如此之强是天赋,可现在看来,自己还是肤浅了。

  林枫固然有天赋,但努力和汗水比重也绝对不少。

  他伸展了下筋骨,看着近在眼前的城池,道:“接下来我们怎么做?”

  林枫想了想,道:“直接去刺史衙门,找绥州刺史周正,向他说明情况,然后去见被关押在大牢里的城平县县令蔡翁义和商人孙鹤琴。”

  孙伏伽点了点头:“也好……距离他们被斩首和流放的期限没几天了,我们得抓紧时间。”

  说着,他看向林枫,道:“亏得你能及时发现卷宗里隐藏的一些问题,否则的话,再过半旬,孙鹤琴被斩首,蔡翁义被流放……那就什么都来不及了。”

  林枫笑了笑,看向窗外不断后掠的景色,道:“希望接下来查案能一切顺利。”

  三刻钟后。

  马车在刺史衙门前停了下来。

  林枫和孙伏伽下了马车,来到刺史衙门前,林枫从怀中取出一份书函,交给衙役,道:“请将其交给周刺史。”

  衙役见林枫和孙伏伽气度不凡,赵十五魁梧的吓人,还有那些护卫各个腰悬横刀,便知来人绝对身份不低。

  他不敢有任何耽搁,连忙道:“诸位稍等片刻。”

  说完,便快步离去。

  没多久,就见一些穿着官袍的人快步从衙门里走了出来。

  为首之人身高七尺,体型强壮,虽不如赵十五那般魁梧,却也比林枫和孙伏伽看起来强壮多了。

  他四十来岁的年龄,留着一撮胡子,眼角有一颗黑痣,随着他眨动眼睛,黑痣就仿佛在跳舞一样,不断动来动去。

  他左手拿着林枫刚刚交出的书函,右手则握着两枚铁球……看着那两枚铁球,林枫不由想起了戴胄。

  戴胄在心情烦躁的时候,就喜欢转动铁球来发泄情绪,没想到在这里,竟是看到了戴胄同款铁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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